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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土资源部关于抓紧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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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抓紧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总结表扬暨进一步推进整合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要求,现就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排查,确定整合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矿业权实地核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等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需进一步推进整合的矿区逐一登记造册,确定整合范围,抓紧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
  
  在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工作中,应做好与上一轮整合实施方案的衔接。对未纳入上一轮整合范围的矿山,要认真审查其矿山开发布局、矿山生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等情况,凡符合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规定的,都应纳入整合范围;对列入上一轮整合范围但未完成整合任务的,应列入进一步推进整合的重点矿区,编制切实可行的整合实施方案,原则上应实行挂牌督办;对上一轮整合不彻底或存在假整合,整合后矿山生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等仍达不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及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要求的矿区,应重新编制整合实施方案,确保整合工作落实到位。
  
  二、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方案编制
  
  按照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规定,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整合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之一组织编制: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或实施意见,对市、县整合实施方案编制提出总体要求。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等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实际,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整合实施方案,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查通过的市、县整合实施方案进行汇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部备案。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总体状况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布局,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编制省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部备案。
  
  按照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规定,应由市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的整合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由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实际,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经市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明确编制要求,确保按时备案
  
  为指导各地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部组织研究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要求》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审查要点》(见附件),供各地参考执行。各地可结合实际进行细化调整。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共同责任机制作用,积极争取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单位,抓紧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确保2010年3月底前完成审批和备案。
  
  报部备案的材料应包括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或汇总报告、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复。汇总报告应包括整合矿区总数、各整合矿区范围、整合矿区内参与整合的矿业权名单、整合后拟设置的矿业权数目、最低开采规模和整合后矿业权布置图等内容,确保整合实施方案切实可行,整合矿区内所有矿业权进表、上图、“落地”。
  
  四、建立季报制度,加强督促落实
  
  为了及时掌握各地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部建立季报告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2010年每季度末,向国土资源部报送本行政区域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报告要围绕各个阶段工作重点,应包括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推进工作的措施。
  
  当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点要抓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部将采取分地区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实地调研、印发通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1.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要求
  
  2.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审查要点
  
  附件1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
  
  编制大纲及编制要求
  
  

  
  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第一部分  概 述
  
  (一)行政区内矿产资源概况、分布特征(重点成矿区带划分情况)。
  
  (二)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包括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情况)。
  
  (三)行政区内拟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矿区情况(包括数量、范围、挂牌督办重点矿区等)。
  
  (四)通过整合拟达到的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 整合工作部署
  
  (一)整合工作的原则。
  
  (二)整合工作的总体安排(包括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等)。
  
  (三)整合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实施步骤包括确定整合主体、划定勘查区块或矿区范围、办理相关证照等国办发〔2006〕108号文件及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规定的步骤)。
  
  (四)整合的方式方法和基本要求。
  
  第三部分 整合矿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各整合矿区分述,附图表)
  
  (一)整合矿区矿产资源现状(包括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勘查区块或矿区范围、面积、区域地质工作概况、地质特征、资源储量情况、主要探明矿体分布及相对空间位置关系等内容)。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现状(包括已设置探矿权数量、勘查工作程度及预测资源储量,已设置采矿权数量、整合前各矿山占用和保有资源储量、生产规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布局、资源利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内容)。
  
  (三)整合矿区内拟整合探矿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各探矿权人基本情况)。
  
  (四)整合矿区内拟整合采矿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各采矿权人基本情况)。
  
  (五)整合矿区探矿权设置方案(包括整合后拟设探矿权数量、各探矿权的勘查区块范围、预测资源储量)。
  
  (六)整合矿区采矿权设置方案(包括整合后拟设采矿权的数量、最低开采规模、各采矿权的矿区范围、保有资源储量、生产规模)。
  
  (七)结论。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整合工作的经费保障。
  
  (二)参与整合的优惠政策。
  
  (三)整合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的推进措施(包括明确整合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重点矿区挂牌督办等)。
  
  (四)对拒不参与整合、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整合、整合工作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制约措施。
  
  第五部分 附图、附表
  
  (一)分行政区的矿业权分布图。
  
  (二)分矿区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前后矿业权布置图。
  
  (三)整合矿区整合前探矿权、采矿权名单(表)。
  
  (四)拟整合矿业权一览表(附样表)。
  
  (五)挂牌督办重点矿区一览表。
  
  二、总体要求
  
  (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必须以国家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按照国办发〔2006〕108号文件及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确定的整合工作基本原则组织编制,做到科学合理优化布局,有利于矿产资源开发综合效益的提高。
  
  (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原则上要委托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单位组织编写。要结合矿业权实地核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等工作,全面梳理矿业权设置情况,收集已有地质资料,根据矿区自然界限、构造情况、矿体赋存形态及当前开采技术水平,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充分的经济技术论证,重新调整布局,提出拟整合矿业权名单,确定整合后矿业权设置方案。
  
  三、具体要求
  
  分行政区的矿业权分布图应标注行政区内所有的矿业权范围,并突出显示拟整合矿区;分矿区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前后矿业权布置图中应标注必要的地理要素、勘查工作程度、已设探矿权采矿权的名称和范围、拟设探矿权采矿权的范围等内容。图件比例尺由各地根据整合矿区面积大小并能清晰反映勘查开采现状及整合内容的原则确定。为保证图纸的整体性和行政区域、矿区的完整性,分行政区域的矿业权分布图和分矿区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前后矿业权布置图原则上应分别集中在一幅图上。
  
  整合矿区整合前矿山名单主要应说明矿山名称、采矿权人名称、开采矿种、保有资源储量、生产规模、地址及地理位置等;整合勘查区整合前勘查项目名单应说明勘查项目名称、探矿权人名称、勘查主矿种、工作程度及查明或预测资源储量等;挂牌督办重点矿区一览表应说明矿区位置、范围、整合工作进度要求、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附样表:
  
  **省**县拟整合矿业权一览表
  
  

序号

整合矿区编号

拟整合探矿权

采矿权名称

矿业权人

名称

整合前探矿权采矿权证号

探矿权采矿权有效期

保有(预测)

资源储量

整合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

备注

1

z1

王庄1号煤矿

 

**********

         

2

王庄2号煤矿

 

**********

       

3

王庄3号煤矿

 

**********

       

4

z2

王庄4号煤矿

 

**********

         

5

王庄5号煤矿

 

**********

       

6

王庄1号煤炭勘探区

 

**********

     

已提交勘探报告,拟纳入整合

7

z3

二龙山1号勘查区

 

**********

         

8

二龙山2号勘查区

 

**********

       

9

二龙山4号勘查区

 

**********

       

……

 

   

 

         

  
  附件2: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审查要点
  
  

  
  一、总体审查
  
  (一)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是否符合国办发〔2006〕108号文件及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的规定,做到科学合理优化布局,有利于矿产资源开发综合效益的提高。
  
  (二)方案是否由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单位组织编写,是否由政府组织呈报,并附专家审查意见。
  
  (三)方案是否包含《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要求》规定的章节、内容和图件,是否做到了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叙述条理清楚、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内容审查
  
  (一)概述部分审查
  
  1.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概况、勘查开发现状(含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情况)是否阐述清楚;
  
  2.勘查项目设置集中的勘查区,矿山数量较多、布局不合理的矿区是否全部确定为整合矿区,勘查区、矿区情况是否阐述清楚;
  
  3.是否明确了挂牌督办重点矿区,挂牌督办重点矿区数量是否达到要求;
  
  4.整合预期目标是否明确可行。
  
  (二)整合工作部署审查
  
  1.整合工作的原则是否明确;
  
  2.整合工作的总体安排是否周密,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是否落实,能否满足本行政区整合工作实际需要;
  
  3.整合各实施步骤是否清晰具体,时间安排是否合理;
  
  4.整合的方式方法是否以经济的、法律的为主,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办发〔2006〕108号、国土资发〔2009〕141号等文件的要求。
  
  (三)整合矿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审查
  
  1.是否分别对每个整合矿区的地理位置、范围、面积、交通状况、地质工作概况、地质特征、资源储量及储量分布、主要探明矿体分布及相对空间位置关系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2.是否对每个整合矿区的资源勘查开采现状(已设置探矿权数量、勘查工作程度及预测资源储量,已设置采矿权数量、整合前各矿山占用和保有资源储量情况、生产规模)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明确列举了矿业权布局、资源利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是否对整合矿区内拟整合探矿权采矿权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说明,整合矿区中各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基本情况,拟整合探矿权预测资源储量,拟整合采矿权保有资源储量、生产规模、剩余服务年限等方面的内容是否反映清楚;
  
  4.整合矿区是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合理的矿业权设置方案, 拟设探矿权采矿权的数量、布局是否合理;
  
  5. 整合后的勘查区是否具备整装勘查或规模勘查条件,勘查投入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6. 整合后的矿山是否符合规划,是否达到最低开采规模,矿区范围划定是否合理,开采规模是否与资源储量相适应,是否达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最小开采规模的确定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区、市)相关产业政策。
  
  (四)保障措施审查
  
  1.是否落实了整合工作的经费来源;
  
  2.是否制定了具体可操作,能够引导探矿权采矿权人参与整合的优惠政策;
  
  3.整合工作流程是否明确,办事程序是否简化,整合实施各环节的推进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挂牌督办重点矿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否落实;
  
  4.是否制定了对拒不参与整合、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整合、整合工作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制约措施,制约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五)附图、附表审查
  
  1.是否绘制了分行政区域的矿业权分布图、分矿区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前后矿业权布置图,图件比例尺是否能清晰反映矿区(勘查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现状及整合内容;
  
  2.整合前探矿权采矿权、拟整合探矿权采矿权、挂牌督办重点矿区是否列表进行了说明;
  
  3.分矿区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前后矿业权布置图中是否标注了必要的地理要素、勘查工作程度、已设探矿权采矿权的名称和范围、拟设探矿权采矿权的范围等内容;
  
  4.整合矿区整合前矿山名单是否对矿山名称、采矿权人名称、开采矿种、生产规模、资源储量、地址及地理位置等进行了说明;
  
  5.整合勘查区整合前勘查项目名单是否对探矿权人名称、勘查主矿种、工作程度及查明或预测资源储量进行了说明;
  
  6.挂牌督办重点矿区一览表中是否对矿区位置、范围、整合工作进度要求、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国土资源部关于抓紧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总结表扬暨进一步推进整合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要求,现就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排查,确定整合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矿业权实地核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等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需进一步推进整合的矿区逐一登记造册,确定整合范围,抓紧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
  
  在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工作中,应做好与上一轮整合实施方案的衔接。对未纳入上一轮整合范围的矿山,要认真审查其矿山开发布局、矿山生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等情况,凡符合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规定的,都应纳入整合范围;对列入上一轮整合范围但未完成整合任务的,应列入进一步推进整合的重点矿区,编制切实可行的整合实施方案,原则上应实行挂牌督办;对上一轮整合不彻底或存在假整合,整合后矿山生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等仍达不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及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要求的矿区,应重新编制整合实施方案,确保整合工作落实到位。
  
  二、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方案编制
  
  按照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规定,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整合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之一组织编制: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或实施意见,对市、县整合实施方案编制提出总体要求。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等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实际,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整合实施方案,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查通过的市、县整合实施方案进行汇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部备案。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总体状况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布局,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编制省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部备案。
  
  按照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规定,应由市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的整合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由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实际,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经市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明确编制要求,确保按时备案
  
  为指导各地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部组织研究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要求》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审查要点》(见附件),供各地参考执行。各地可结合实际进行细化调整。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共同责任机制作用,积极争取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单位,抓紧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确保2010年3月底前完成审批和备案。
  
  报部备案的材料应包括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或汇总报告、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复。汇总报告应包括整合矿区总数、各整合矿区范围、整合矿区内参与整合的矿业权名单、整合后拟设置的矿业权数目、最低开采规模和整合后矿业权布置图等内容,确保整合实施方案切实可行,整合矿区内所有矿业权进表、上图、“落地”。
  
  四、建立季报制度,加强督促落实
  
  为了及时掌握各地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部建立季报告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2010年每季度末,向国土资源部报送本行政区域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报告要围绕各个阶段工作重点,应包括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推进工作的措施。
  
  当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点要抓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部将采取分地区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实地调研、印发通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国土资源部关于抓紧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厅发[2009]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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