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等关于依法拆除清河湾地区违法建筑的通告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等关于依法拆除清河湾地区违法建筑的通告


  
  为依法拆除清河湾地区违法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规定,通告如下:
  
  一、清河湾地区范围:东起乡政路西侧道路红线,西至规划武威路,南起京哈铁路线,北至埃德蒙顿路南侧道路红线围合的区域。
  
  二、清河湾地区范围内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已建成的房屋,应当于2009年5月25日前自行拆除;
  
  违法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未建成的,应当立即停止建设,并应当于2009年5月25日前自行拆除;
  
  三、清河湾地区范围内违法在河沟两侧各50米内河道管 理范围建设的建筑及其附属物应当于2009年5月25日前自行拆除。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国土资源和河道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依法强制拆除。
  
  五、侮辱、殴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或者阻挠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哈尔滨市水务局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哈尔滨铁路国土资源局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9年5月18日
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等关于依法拆除清河湾地区违法建筑的通告
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等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城市规划局等关于清缴拖欠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告   下一条: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对群力新区私建滥建进行整治的通告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41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