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能配置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汉中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收购储备 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能配置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收购储备管理,现就汉中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能配置提出以下意见: 一、汉中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职能及组成 (一)职能 汉中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国土资源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其职能为: 1、研究制定全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管理办法; 2、审定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 3、研究决策全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土地规划用途、征用和交易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4、协调解决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管理中各有关重大问题; 5、协调落实国土资源收购储备资金; 6、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管理、征用拆迁等工作。 (二)组成 主任:赵乐秦汉中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主任:张荣珠汉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志刚汉中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王继生汉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史小平汉中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单位:汉中市国土资源局 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汉中市城乡建设管理局 汉中市发改委 汉中市财政局 汉中市监察局 汉中市审计局 汉台区人民政府 南郑县人民政府 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汉中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及设置 (一)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2、负责对土地收购储备、交易的单位进行协调和管理; 3、拟定国土资源征用(征收)、收购储备交易管理中的有关政策; 4、拟定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 5、负责全市土地征用拆迁及其协调; 6、负责国土资源的收回、收购和置换的具体工作; 7、负责储备的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 8、审查指导全市土地(出让、交易)价格的管理; 9、做好储备土地和宜储备土地的项目规划、储备、包装、招商; 10、负责财政拨付城市土地经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1、负责相关的调查研究; 12、负责定期向国土资源收购储备委员会报告工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办公室人员编制及领导配备 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委员会办公室仍为正县级机构,与市国土局合署,事业编制4名。该办公室设主任1职,由市国土局领导担任,专职副主任1职,兼任副主任4职。兼职副主任分别由市统征办主任(兼)、国土储备交易中心主任(兼)、城建规划局分管领导(兼)、城投公司负责人担任(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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