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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用热电企业(地方电厂): 根据《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16%”目标的要求,国家、省、市都把此指标列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努力实现GDP能耗下降目标,是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为此,根据《关于开展杭州市热电行业节能行动的通知》(杭经能源[2006]200号),各热电企业围绕降低单位能耗(供电标煤耗、供热标煤耗、厂用电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热效率、热电比)开展节能竞赛活动,取得节能降耗显著成绩。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经委关于杭州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0号)和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经资源[2006]330号)精神,杭州市热电行业开展了2005年度节能降耗竞赛评比活动,评出3家优胜企业、6家表扬企业。经研究,决定对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杭州红宝热电有限公司、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优胜企业分别奖励4万元,杭州江东富丽达热电有限公司、杭州杭联热电有限公司、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杭州红山热电有限公司、杭州崇贤热电有限公司、杭州海联热电有限公司等6家表扬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合计奖励24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进一步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作出新成绩,为实现我市“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作出新贡献。 请接本通知后持收款收据到杭州市财政局(企业一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杭州市经委关于对杭州市热电行业能降耗显著企业进行奖励的通知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杭经资源[2006]3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