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委关于同意认定杭州天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的批复
富阳市经贸局、临安市经发局、拱墅区发改经济局: 你们上报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的请示悉。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 156号、157号和《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浙经贸资源〔2007〕26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认定以下5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 杭州天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富阳市兴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临安市天目建材有限公司 临安市上甘固坚水泥有限公司 杭州元亨废旧金属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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