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局关于统一《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和《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证》格式的通知
各设区市林业局: 按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冀信联发〔2009〕1号]要求,在林权抵押贷款办理过程中需提供《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和《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证》,为规范管理,省林业局统一了两份材料的格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证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1: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抵押人 名称(姓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抵押权人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申 请 抵 押 物登 记 的 原 因 抵押物情况 名称 数量 价值(万元) 所有权或使用权 林权证号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起止时间 起: 年月 日 止: 年月 日 申请人(抵押人)签章 申请人(抵押权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登记机关审核意见 登记机关(公章) 审核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本申请书一式三份。 附件2: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证 编号: 抵 押 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抵押物 情况 林权证号 座 落 乡(镇)村 组(自然村) 小地名: 林班:小班: 四 至 东: 西: 南: 北: 面 积 亩 林 种 主要树种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值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金额 抵押 期 起: 止: 权利共有人说明 说 明 1、抵押人提供的林权证有效,权属明确; 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发放所抵押的林木采伐许可 证,不予办理抵押物林权变更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 ,经审核该森林资源 资产已抵押,合法有效,准予登记,特发此证。 登记机关(盖章) 登记机关负责人: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抵押贷款金额源自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抵押合同及有关材料。 2、本证一式四份,抵押人、抵押权人(银行)、资源股、林权登记中心各一份存档。 3、资源股收到此证,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发放抵押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权登记中心,在抵押期间不予办理抵押物林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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