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我省是矿业大省,矿业和以矿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产业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近年来,全省矿业经济迅猛发展,现有各类矿山8682个,从业人员近80万人,年产矿石量3亿吨以上,矿业年产值达240亿元,矿山采掘业及其后续相关产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基本稳定,为保障矿产资源有效供应、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我省矿产资源管理中仍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受“有水快流”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粗放,开发利用水平低,矿山数量多、规模小、资源浪费严重,一些矿山矿区范围交叉重叠、布局不合理,影响了矿产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和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推动我省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和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规模开发、集约发展,省政府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工作(以下简称整合资源调整布局)。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满足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目的,以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为主要内容,以市场配置为手段,对矿产资源重新规划、整合、配置,对矿山企业依法进行重组,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矿业经济运行质量,提升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证。 (二)总体目标:一是矿山数量明显减少,矿山规模明显扩大,矿山布局基本合理,“多、小、散、乱”的局面得到扭转;二是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不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解决国有大矿范围内的小矿山、矿区范围交叉重叠、超期证等历史遗留问题,矿业权纠纷和越层越界等各类违法案件明显减少;四是建立和完善全省采矿权设置规划和计划,实现由被动无计划授予采矿权向有计划出让采矿权的转变,对矿业经济发展的调控能力明显提升;五是建立和完善全省矿业权市场,创造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和公开、有序、健全、统一的市场环境;六是建立和完善规范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和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长效机制。 二、整合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整合资源调整布局的范围:国有重点大矿周边地区;矿权布局不合理、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矿山布点过密、生产规模过小和个体矿山集中区,以及矿区范围平面或立体交叉重叠的地区;矿业秩序较为混乱和因矿权布局不合理而导致安全隐患较多的矿区。 (二)主要任务:依法取缔整合范围内的无证矿和其他违法开采的矿山;核查整合区域内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情况和资源开采现状;按照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矿产资源的要求,科学编制区内矿产资源规划方案、采矿权设置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平等有偿、择优扶强、依法组建的原则,组建新的矿山企业,依法设立采矿权,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三、原则和标准 (一)整合资源调整布局按下列原则进行: 1、宏观调控、集约利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审批设立采矿权,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矿山企业数量,提升办矿规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2、合理布局、规模办矿。以市场经济规律为准则,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或联合,调整矿山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原则上一个矿体(一个井田)只能设置一个采矿权,一个采矿权只能设计一套开采生产系统,杜绝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低水平重复建设。 3、提高标准、依法办矿。严把采矿权准入关,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限定矿山企业准入条件和标准,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进行开采,杜绝一证多矿现象。 4、保护环境,防治并举。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和开发与保护并重,严格执行矿山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规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矿山生态环境,走资源集约型、经营规模型、生态保护型的“绿色矿业”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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