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投入渠道,按照国家公益事业建设发展的要求,将公益型国有林场纳入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森林资源培育、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骨干作用。要核岗定员,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减少对森林资源的压力,保障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尽快恢复发展。积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要逐步改变现行的造林投资方式,积极开展国家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非国有公益林的改革试点。 五、大力加强林业法制建设,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根据新时期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的需要,制订完善我省天然林保护、国有林场管理、湿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等方面的法规规章。依法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保证编制经费,建立征用占用林地专家评审制度和林业主管部门预审制度,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切实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整合林业行政执法资源,建立统一、高效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对乱砍滥伐林木和超限额采伐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加强林业普法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爱林、护林意识,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六强化林业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能力。 进一步健全和稳定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对森林资源管理机构继续实行上管一级制度,在业务上既受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也受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其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必须征得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大力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和统一装识,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积极推行林业政务公开,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和人民群众对林业执法的监督。切实加强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队等基层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其公正、有效履行执法职责。切实理顺基层林业工作站管理体制,积极发挥其在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木材检查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木材运输检查监督职能;切实提高林政稽查队伍执法能力,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实行定点上路稽查的方式,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和生产秩序。进一步强化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监督,加强监督管理体制建设,条件成熟时,省林业厅要逐步向重点林区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具备条件的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向下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积极整合现有林业监测资源,建立健全我省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不断提高动态综合监测的现代化水平和工作时效。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基础建设的投入,改善工作条件,提高管理能力,确保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附件:河南省“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汇总表 附件 河南省“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汇总表单位:万立方米、万根 ┏━━━━━━━━━┳━━━━━━━┳━━━━━━━━━━━━━━━━━━━━━━━━━━━━━━━━━━━━━━━┳━━━━━━━━━━━━━━━━━━━━━━━━━━━━━┳━━━━━━━━━━━━━━━━━━━━━━━━━━━━━━━━━━━━━━━━━━━┳━━━━━━━━━━━━━━━━━━━┳━━━━━━━┓ ┃┃┃按采伐类型┃按消耗结构┃其中:人工林┃其中:天然林┃┃ ┃┃┣━━━━━━┳━━━━━━━┳━━━━━━━┳━━━━━━━┳━━━━━━━━╋━━━━━━━━━━━━━━━━━━━━━━┳━━━━━━╋━━━━━━━┳━━━━━━━━━━━━━━━┳━━━━━━━━━━┳━━━━━━━━╋━━━━━━┳━━━━━━━━━━━━┫┃ ┃单位┃合计┃┃┃┃ 低产 ┃┃ 商品材 ┃┃┃ 商品材 ┃ 其中:天然林 ┃ 原料林 ┃┃商品材┃毛竹┃ ┃┃┃主伐┃ 抚育采伐 ┃更新采伐┃┃其他采伐┃┃ 非商品材 ┃ 总量 ┃┃┃┃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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