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中国保监会关于警惕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活动的公告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中国保监会关于警惕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活动的公告


  
  据反映,近期有人以境外商业机构的名义,在国内部分地区销售所谓的“××保险基金”或“××保险契约”,甚至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手段组织培训并发展销售人员,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或进行保险欺诈活动。这种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破坏了保险市场秩序。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中国保监会公告如下:
  
  一、任何境外机构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未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设立合法营业机构,在中国境内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均属违法。中国保监会提醒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
  
  二、如需购买保险,消费者应当购买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有合法营业机构的保险公司的产品,应当购买经过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产品,并且应当核实推销人员具有合法的展业资格。
  
  三、消费者如发现有人非法从事保险活动,应尽快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举报。
  
  
中国保监会
  
  2003年9月1日
中国保监会关于警惕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活动的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监公告第56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下一条: 中国保监会关于精算责任人任职资格有关要求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8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