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为了贯彻中央书记处关于“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的指示。坚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合理配备人员,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医医院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本编制适用于各级中医医院、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和中医科研单位附属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和独立门诊部及综合医院中医科的编制,可参照本编制执行。
  
  一、机构设置
  
  中医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行政体制按照减少层次、精干有力,发挥效能的原则,实行院、科两级制。业务科室应按照中医特点、医院规模、实际需要和业务发展情况设置。
  
  表1:100张床中医医院机构设置表
  
  |-内科
  
  |-外科(皮肤、骨伤、痔瘘)
  
  |-妇科-计划生育指导室
  
  院长---|-儿科
  
  ||-针灸科
  
  ||-药剂科
  
  ||-检验、放射科
  
  ||-预防保健科
  
  |
  
  |
  
  |-院办公室
  
  |-医务科
  
  |-总务科
  
  表2:300张床中医医院机构设置表
  
  |-内科
  
  |-外科
  
  |-妇科
  
  |-儿科
  
  |-针灸科
  
  |-痔瘘科
  
  |-皮肤科
  
  院|-骨伤科
  
  ------|-眼科
  
  长|||-耳鼻喉科|-门诊临床医技各科
  
  院||-按摩科|-门诊部-|-急诊室
  
  办||-药剂科||-处置室(注射、治疗)
  
  公||-功能检查科||-挂号室
  
  ||-检验科|-护理部-供应室
  
  ||-放射科|-医务科-|-病案、统计室
  
  ||-预防保健科||-图书室、出入院处
  
  ||-----||
  
  --------||接诊室
  
  |-财务科--收费室
  
  |-人保科
  
  |-总务科
  
  |-器材科
  
  注:
  
  (1)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院业务和行政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相应的工作。各科实行科长或主任负责制。
  
  (2)表1、表2所列仅指行政、业务机构设置,党、团、工会等机构未包括在内。
  
  (3)表1、表2列举了100张与300张床位医院的科室设置,各医院可根据本院所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任务和医院的规模、特长、技术力量及专业特点进行增设或合并,如增设口腔科、肿瘤科等,有条件、有特点的医院可增设专病诊室。
  
  (4)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或科研机构附属医院根据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可成立科教科。100张床位的医院,人事、保卫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护理、门诊工作由医务科负责。
  
  二、病床的分配比例
  
  中医医院病床的分配,应根据床位总数、当地医疗需要、各科技术力量、专科重点建设等情况,确定各科床位所占的比例。
  
  一般中医医院病床分配可参照表3
  
  表3中医医院病床分配比例(%)
  
  ------------------------------------
  
  适应范围|计算基数|内|儿|妇|外|皮|骨|痔|针|眼|耳|分
  
  |||||||||||鼻|
  
  ||||||肤|伤|瘘|灸||喉|
  
  (床)|(床)|科|科|科|科|科|科|科|科|科|科|数
  
  -------|----|--|-|-|--------------|-
  
  70-150|100|35|10|10|45|4
  
  -------|----|--|-|-|--------------|-
  
  150-250|200|||||||||||
  
  -------|----|38|10|8|10|3|10|9|6|3|3|10
  
  300以上|300|||||||||||
  
  ------------------------------------
  
  注:
  
  (1)病床少的医院,可将业务相近的科室合并,并根据专业特点取舍。
  
  (2)产科床位是否设置,视医院和当地情况定。
  
  (3)专科医院的病床分配可另行比例。
  
  三、人员编制
  
  中医医院人员编制按病床与工作人员1:1.3~1:1.7计算。
  
  病床数与门诊量之比按1:3计算,不符合1:3时,按每增减一百门诊人次增减六到八人,增编人员要确保用于医疗、护理和药剂等工作的需要。
  
  各类人员的比例:行政管理、其他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总编的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总编的6%-8%,其他技术人员占总编的2%;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的70%~72%。在医药人员中,中医、药人员要逐步达到70%以上。
  
  各类人员编制见表4。
  
  表4: 中医医院编制表
  
  ------------------------------------------------------
  适应范围|计算|病床与|工作人员|党政工勤|卫生技术人员
  
  |基数|工作人员||及其他技|------------------------------
  
  (床)|(床|之比|总数|术人员数|合计|医师|||||其它卫
  
  |)||||||药剂|护理人员|检验|放射|生技术
  
  |||||(100%)|医士|人员||人员|人员|人员
  
  ----|--|-----|----|----|----|----|---|----|---|---|---
  
  |||||94-101 |28-30|22-23|34-36|4-5|3 |4
  
  150以下 |100 |1:1.3 -1.4|130-140|36-39|----|----|---|----|---|---|---
  
  |||||%|30|23|36|4 |3 |4
  
  ----|--|-----|----|----|----|----|---|----|---|---|---
  
  |||||202-216|57-60|42-45|81-86|8-9|6 |8
  
  151-250|200 |1:1.4-1.5|280-300|78-84|----|----|---|----|---|---|---
  
  |||||%|28|21|40|4 |3 |4
  
  ----|--|-----|----|----|----|----|---|----|---|---|---
  
  |||||324-346|84-100 |55-59|143-152|15-16|11-12|16-17
  
  251-350|300 |1:1.5-1.6|450-480|126-134|----|----|---|----|---|---|---
  
  |||||%|26|17|44|4.6 |3.4 |5
  
  ----|--|-----|----|----|----|----|---|----|---|---|---
  
  |||||432-461|112-120|69-74|190-203|20-21|15-16|26-27
  
  351-450|400 |1:1.5-1.6|600-640|168-179|----|----|---|----|---|---|---
  
  |||||%|26|16|44|4.6 |3.4 |6
  
  ----|--|-----|----|----|----|----|---|----|---|---|---
  
  |||||576-612|150-159|92-98|253-269|26-28|20-21|35-37
  
  450以上 |500 |1:1.6-1.7|800-850|224-238|----|----|---|----|---|---|---
  
  |||||%|26|16|44|4.6 |3.4 |6
  
  ------------------------------------------------------
  
  注:
  
  (1)卫生技术人员中各类人员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2%范围内调整。
  
  (2)表中医师、医士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和西医师、士;药剂人员包括中、西药剂师、士;放射人员包括放射医师、技师、士;检查人员包括检验师、检验士;理疗医师、病理医师、营养医师、麻醉师等均包括在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中;财务、统计、图书、档案、工程等技术人员包括在其他技术人员中。
  
  (3)病、产、休预备额已计入总编制内。
  
  (4)病床较少的医院,由于相近科室可以合并,卫生技术人员可兼任。
  
  (5)中医医院承担的科研、教学任务所需要的人员,已在总编制内增5%-7%,包括在卫生技术人员中;中医院校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另增12%~15%,主要用于临床见习和实习。讲授临床理论课所需教师数,按教学计划规定的临床理论课授课时间占总学时数的比例计算,由院(校)本部编制中划拨。中医研究单位附属医院另增6%~8%,主要用于临床科研的需要。
  
  (6)新仪器、新设备,如心电、脑电、超声、各种窥镜、同位素、激光等工作人员按3%~5%配备,已计入总编制数内,包括在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中。
  
  (7)给名老中医配备助手,承担院外任务(如下基层、出国医疗等)以及其它临时医疗任务抽调的脱产人员,已计入总编制内。
  
  四、工作量及人员配备
  
  (一)医师和护理人员工作量
  
  1.每名门诊医生每小时门诊工作量:
  
  ---------------------------------
  
  科|外皮耳内妇儿痔眼|针骨|按|各
  
  |鼻|||科
  
  |肤喉瘘|灸伤|摩|平
  
  别|科科科科科科科科|科科|科|均
  
  ----|---------------|---|---|----
  
  门诊人次|5|4|2.5|4.5
  
  ---------------------------------
  注:
  
  (1)每名门诊医师(士)每小时工作量包括必要的现代医学检查,外、骨伤、痔瘘、眼、耳鼻喉等科包括门诊小手术在内。
  
  (2)中医院校附属医院有带教任务的每名门诊医师每小时工作量,各科平均为4名。
  
  (3)以上工作量是对一般门诊的要求,遇有疑难、重症和复杂的诊治,不受此限。
  
  (4)名老中医和正、副主任医师承担传授经验和会诊任务,不受此限。
  
  2.每名住院医师(士)和护理人员担当病床工作量:
  
  -----------------------------------
  
  |每名住院医师|每名护理人员担当病床数
  
  科别||-------------------
  
  |担当病床数|日班|小夜班|大夜班
  
  ----|----------|-----|-----|-------
  
  内科||||
  
  外科|12-15|12-14|18-22|34-36
  
  骨伤科||||
  
  针灸科||||
  
  ----|----------|-----|-----|-------
  
  妇科||||
  
  皮肤科|12-15|15-20|20-25|40-50
  
  眼科||||
  
  耳鼻喉科||||
  
  痔瘘科||||
  
  ----|----------|-----|-----|-------
  
  小儿科|10-12|10-12|16-18|24-26
  
  -----------------------------------
  
  注:中医院校附属医院,每名住院医师担当病床数,各科平均为8~12张。
  
  (二)科主任的配备:
  
  25张床以上的设科主任,超过35张床设副主任。门诊任务较多的科,病床虽少于25张,亦可设科主任,门诊任务及病床均较少的科,可由其他有关科的科主任兼任。
  
  (三)护士长、护士:
  
  1.各医疗科设护士长一名,病床多的可设病区护士长。
  
  2.门诊护理人员(包括门诊注射、换药和观察室等护理人员)与门诊医师之比为1:3~4。
  
  门诊观察室护理人员与观察床之比为1:2~3,急诊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5~2:100,门诊观察室和急诊室的护理人员可一并工作。
  
  3.病房护理人员担当工作量不包括发药及治疗工作在内,发药及治疗工作每40~50张床设护士2~3人。
  
  4.手术室护理人员与手术台之比为2~3:1。
  
  5.供应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2~2.5:100。
  
  6.病房、门诊、急诊室、观察室、注射室、手术室、供应室、住院处等单位每6名护理人员增加1名替班人员。
  
  (四)药剂人员:
  
  药剂师与病床之比为1:40-60,煎药、加工炮制、调剂人员根据工作量确定。
  
  (五)医技人员:
  
  1.检验师与病床之比为1:100~120,其它检验人员可根据工作量确定。血库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20~150。
  
  2.放射医师与病床之比为1:50~60,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量确定。
  
  3.营养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30。
  
  4.病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30。
  
  5.理疗、麻醉等人员按实际需要,在其它卫生技术人员编制内调配。
  
  (六)党政管理和工勤人员:
  
  1.中医医院的领导职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规模分别确定:100-200张病床的中医医院设2-3人;201-499张病床的中医医院设3-4人;500张病床以上的中医医院设4-5人(均包括专职书记、副书记在内)。
  
  2.其它党政管理人员,根据医院科室设置和实际需要确定。
  
  3.病人厨工和配餐员:
  
  厨工按每人担当25~30张床计算,配餐员按每人担当50张床左右计算。厨工和配餐员可一并工作。
  
  4.病房卫生员:按每人担当25~30张床计算。
  
  5.职工食堂炊事员与职工之比为1:40~50。
  
  6.洗衣工:按每人担当30~50张床计算。
  
  7.其他工勤人员按实际需要,在工勤人员编制内调配。
  
  (七)医院托儿所、幼儿园、护校等附属机构,按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另计编制。
  
  

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为了贯彻中央书记处关于“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的指示。坚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合理配备人员,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医医院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本编制适用于各级中医医院、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和中医科研单位附属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和独立门诊部及综合医院中医科的编制,可参照本编制执行。
  
  一、机构设置
  
  中医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行政体制按照减少层次、精干有力,发挥效能的原则,实行院、科两级制。业务科室应按照中医特点、医院规模、实际需要和业务发展情况设置。
  
  表1:100张床中医医院机构设置表
  
  |-内科
  
  |-外科(皮肤、骨伤、痔瘘)
  
  |-妇科-计划生育指导室
  
  院长---|-儿科
  
  ||-针灸科
  
  ||-药剂科
  
  ||-检验、放射科
  
  ||-预防保健科
  
  |
  
  |
  
  |-院办公室
  
  |-医务科
  
  |-总务科
  
  表2:300张床中医医院机构设置表
  
  |-内科
  
  |-外科
  
  |-妇科
  
  |-儿科
  
  |-针灸科
  
  |-痔瘘科
  
  |-皮肤科
  
  院|-骨伤科
  
  ------|-眼科
  
  长|||-耳鼻喉科|-门诊临床医技各科
  
  院||-按摩科|-门诊部-|-急诊室
  
  办||-药剂科||-处置室(注射、治疗)
  
  公||-功能检查科||-挂号室
  
  ||-检验科|-护理部-供应室
  
  ||-放射科|-医务科-|-病案、统计室
  
  ||-预防保健科||-图书室、出入院处
  
  ||-----||
  
  --------||接诊室
  
  |-财务科--收费室
  
  |-人保科
  
  |-总务科
  
  |-器材科
  
  注:
  
  (1)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院业务和行政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相应的工作。各科实行科长或主任负责制。
  
  (2)表1、表2所列仅指行政、业务机构设置,党、团、工会等机构未包括在内。
  
  (3)表1、表2列举了100张与300张床位医院的科室设置,各医院可根据本院所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任务和医院的规模、特长、技术力量及专业特点进行增设或合并,如增设口腔科、肿瘤科等,有条件、有特点的医院可增设专病诊室。
  
  (4)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或科研机构附属医院根据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可成立科教科。100张床位的医院,人事、保卫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护理、门诊工作由医务科负责。
  
  二、病床的分配比例
  
  中医医院病床的分配,应根据床位总数、当地医疗需要、各科技术力量、专科重点建设等情况,确定各科床位所占的比例。
  
  一般中医医院病床分配可参照表3
  
  表3中医医院病床分配比例(%)
  
  ------------------------------------
  
  适应范围|计算基数|内|儿|妇|外|皮|骨|痔|针|眼|耳|分
  
  |||||||||||鼻|
  
  ||||||肤|伤|瘘|灸||喉|
  
  (床)|(床)|科|科|科|科|科|科|科|科|科|科|数
  
  -------|----|--|-|-|--------------|-
  
  70-150|100|35|10|10|45|4
  
  -------|----|--|-|-|--------------|-
  
  150-250|200|||||||||||
  
  -------|----|38|10|8|10|3|10|9|6|3|3|10
  
  300以上|300|||||||||||
  
  ------------------------------------
  
  注:
  
  (1)病床少的医院,可将业务相近的科室合并,并根据专业特点取舍。
  
  (2)产科床位是否设置,视医院和当地情况定。
  
  (3)专科医院的病床分配可另行比例。
  
  三、人员编制
  
  中医医院人员编制按病床与工作人员1:1.3~1:1.7计算。
  
  病床数与门诊量之比按1:3计算,不符合1:3时,按每增减一百门诊人次增减六到八人,增编人员要确保用于医疗、护理和药剂等工作的需要。
  
  各类人员的比例:行政管理、其他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总编的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总编的6%-8%,其他技术人员占总编的2%;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的70%~72%。在医药人员中,中医、药人员要逐步达到70%以上。
  
  各类人员编制见表4。
  
  表4: 中医医院编制表
  
  ------------------------------------------------------
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已变更)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 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标准(试行)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41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