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贫困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贫困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残联、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广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穗府办[2007]21号)中第五条“逐步提高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标准”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从2010年1月1日起,贫困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标准将提高20%。现将《广州市提高贫困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标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一月八日

  
  
广州市提高贫困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标准的实施方案

  
  我市从1999年起对一级重度贫困残疾人实施专项补助以来,现已基本覆盖到我市一到四级困难残疾人。目前,我市低保家庭的一、二级残疾人和本人无经济收入的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可以领取120元的专项补助金,三,四级残疾人每月可领取60元的补助金;低收入家庭的一、二级残疾人每月可领取60元的专项补助金,三、四级人员可以领取30元的补助金。
  
  这项政策的实施,给我市困难残疾人在治疗、康复,购置辅助用具和功能替代品等方面提供了资金支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指标的提高,导致专项补助金的补助项目费用水平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应不断提高。根据《广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穗府办[2007]21号)中第五条“逐步提高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标准”要求,现就提高我市贫困残疾人专项补助金的发放标准问题,提出如下方案:
  
  一、提高贫困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标准的对象
  
  (一)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具有本市户籍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的1-4级残疾人;
  
  (二)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具有本市户籍、本人无经济收入的一级重度残疾人。
  
  二、发放标准
  
  1、低保家庭的1、2级重度残疾人按144元每人每月的标准发放;
  
  2、低保家庭的3、4级残疾人按72元每人每月的标准发放;
  
  3、本人无经济收入的1圾重度残疾人按144元每人每月的标准发放;
  
  4、低收入家庭的1、2级残疾人按72元每人每月的标准发放;
  
  5、低收入家庭的3、4级残疾人按36元每人每月的标准发放;
  
  贫困残疾人专项补助金不计入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收入;
  
  三、残疾等级的认定标准
  
  领取专项补助金的残疾人应该取得二代残疾人证,并以其核定的残疾等级为依据。
  
  四、资金渠道、区、县级市分担比例及发放办法
  
  提高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标准所需资金按照原资金发放渠道,由广州市级财政与各区、县级市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各区、县级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做好发放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银行代发。补助金采取预拨方式,每年初对上年度补助金发放情况进行清算并同时下拨下年度的预算。
  
  本方案从2010年01月01日起执行。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贫困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关于公布实施《关于统一违法建设行政处罚造价认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 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119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