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穗国房字〔2012〕444号)


  

  各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项目业主、拆迁实施单位:

  

  为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一)房屋征收部门按户为单位,向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每户1000元。

  

  (二)因房屋征收涉及的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电话移机以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迁装等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征收时的收费标准予以补偿。

  

  (三)被征收人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搬迁补助费增加一倍计算,并一次付清。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最近一次公布的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同类型住宅租金参考价格,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向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最近一次公布的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同类型住宅租金参考价格,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向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房屋征收部门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承租人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周转用房租金标准高于原租金标准的,由承租人按原租金标准向房屋征收部门支付周转用房租金。

  

  (四)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被征收人房屋原使用面积。

  

  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房的,过渡期限内的水、电等费用自负。但水、电等费用超过原征收房屋地段单价标准的,超出标准部分由房屋征收部门支付。

  

  三、其他事项

  

  (一)本标准施行前已签订协议的,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二)县级市可参照本通知实施。

  

  (三)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7〕951号)自本标准公布之日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穗国房字[2012]444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明确评估标准执行时间的通知   下一条: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广州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71.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