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防科工委关于明确民爆器材流通企业库房设施工程建设适用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用爆破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做好民爆器材专项整治及治爆缉枪专项治理工作,国防科工委于200l年5月21日在北京召开了民爆器材流通企业库房设计安全规范专家会议,与会专家和代表认真讨论了目前民爆器材流通企业库房现状,对流通企业库房设施工程适用标准问题进行了对比分析。根据专家组意见(见附件),经研究,现将民爆器材流通企业仓库设施工程建设适用标准及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民爆器材库房工程建设的现行国家标准是:《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98)。 
  《爆破安全规程》(HGB6722-86),《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GB15745-95)。 
  考虑到上述三个标准的制订时间、发布单位、要求对象、安全系数取值和适用范围有所不同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考虑到流通企业库房的历史与现状,在民爆器材专项安全整治及民爆器材经营企业凭照发放考核工作中,流通企业现有库房只要符合上述三个标准之一的,即为合格。 
  二、流通企业现有库房不符合以上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特别是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电气照明、防雷接地、消防设施等重要指标不能达到以上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安全问题严重的必须先停用,待改造验收合格后,才可恢复使用;已经无法改造的,必须停用。 
  三、自200l年6月1日起,民爆器材流通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库房,应执行《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98),并按照规定由具有民爆器材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经地方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附件:关于民用爆破器材流通企业仓库设施工程建设适用标准问题的专家组意 
 
 
国防科工委 
2001年6月5日 
 
 
关于民用爆破器材流通企业仓库设施工程建设适用标准问题的专家组意见 
 
  一、目前,涉及民爆产品仓库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主要有三个,即:GB5008-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简称“规范”),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修订征求意见二稿(简称“规程”), GB15745-95《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简称“标准”)。其中“规范”中的仓库适用于工厂内生产区与总仓库区;“规程”适用于爆破工程相关的自用仓库;“标准”则适用于乡镇个体矿山、煤窑和采石场等使用单位集中管理的仓库,且该“标准”限定单库炸药存药量小于3t。 
  二、从三个国标看,在下述六点上要求是一致的,即: 
  1.仓库危险等级和危险品同库存放规定; 
  2.仓库内存放规定要求; 
  3.仓库的单库存药量限定(“标准”则限定为3t); 
  4.库房的建筑结构要求; 
  5.电气、照明、防雷接地要求; 
  6.仓库采用洞库时的规定。 
  但是,由于三个国标制订的年代不同,主管部门发布单位不同,要求的对象不同,安全系数取值和适用范围也不同,对仓库周围环境外部安全距离、内部安全距离及消防用水储量要求则有着一定的出入。 
  尽管针对流通企业仓库的储运品种杂、营销运作繁重、接待人多面广等特点,还未形成工程建设专用标准,但实践中确有流通企业仓库分别执行三个国标的现实。 
  三、考虑到历史上的种种原因,建议区别情况解决流通企业仓库问题。 
  1.对现有仓库符合上述三个国标之一要求的,可予保留。 
  2.对现有仓库尚有不符合上述国标的项目(如内外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电气照明、防雷接地、消防设施等)则应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 
  3.对现有仓库确无法改造的应予停用。 
  4.今后凡新建、扩建、改造的仓库工程应执行“规范”,并由具有民爆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 
  5.国家应尽快出台与“规范”相衔接的《流通企业仓库工程建设安全设计规范》。 
 
 
 
 
 
  
国防科工委关于明确民爆器材流通企业库房设施工程建设适用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科工爆(2001ぉ319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防科工委关于武器装备试验计量保证与监督管理办法   下一条: 国防科工委关于明确民爆器材流通企业库房设施工程建设适用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