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19次年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2011年5月23日至25日,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19次年会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抓紧组织落实。
国家档案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19次年会会议纪要
2011年5月23日至25日,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19次年会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有3项: 一是通报201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审议并确定2011年档案工作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三是审查3项行业标准送审稿,审查1项国家标准送审稿。
段东升主任委员向会议通报了国家标准委确定的201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统筹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快标准研制和体系建设,强化工作机制创新,加强管理和协调配合,着力提高标准化工作的适应性和有效性,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好基础和导向作用。
段东升主任委员还向会议通报了上次年会以来档案标准化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一是派员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信息与文献工作技术委员会/档案/文件管理分技术委员会(iso/tc46/sc11)第26次会议;二是进行《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3项行业标准的宣贯工作,编辑出版《档案工作标准汇编(9)》并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培训班,对来自副省级市以上档案部门的8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三是完成《艺术档案整理规则》、《电影艺术档案著录规则》、《特殊和超大尺寸纸质档案数字图像输出到缩微胶片上的技术规范》3项行业标准的征求意见工作,对《电子档案迁移指南》、《档案数字化光盘标识规范》、《电子文件安全管理指南》3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四是完成《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 第2部分:指南》、《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过程 文件元数据 第2部分:概念与实施》、《电子文件通用元数据规范》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修订)》4项国家标准的立项工作;五是完成对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修订)》的征求意见工作,召开工作会议对标准进行修订。
会议对2011年各地各部门申请立项的13个档案工作行业标准项目进行了认真审议,原则同意以下2项列入2011年档案工作行业标准制定计划:1.《特藏档案库基本要求》,承担单位为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2.《电子档案管理基本术语》,承担单位为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解放军档案馆。会议原则同意以下2项列入2011年档案工作行业标准研究项目:1.《录像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2.《录音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承担单位均为江西省档案局。
会议原则通过对《特殊和超大尺寸纸质档案数字图像输出到缩微胶片上的技术规范》、《全宗指南编制规范(修订)》、《全宗卷规范(修订)》送审稿的审查,同时要求编制单位根据档标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后,按标准发布程序报请国家档案局正式发布。
会议要求结合“十二五”期间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等目标任务,以及档案事业发展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尤其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档案标准化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委各项要求,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要加快《电子档案长期保存格式要求》、《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 第2部分:指南》、《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过程 文件元数据 第2部分:概念与实施》的制定进程,确保标准研制能够及时、高质量完成。二是密切跟踪国际标准研制情况,继续进行先进国际标准的采标工作。继续派员参加档案/文件管理分技术委员会会议,密切跟踪国际标准的研制进度,消化吸收国际标准中先进的内容,提高我国标准的研制水平和质量。在继续开展iso 15489、iso 23081系列标准采标的同时,研究确定iso 16175、iso 13028等标准的采标工作,保证我们研制的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同步。三是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完成《档案工作标准汇编(10)》的编辑工作。在总结《档案工作标准汇编(9)》刊载标准宣贯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对《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 第1部分:通则》(gb/t 26162.1-2010)、《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过程 文件元数据 第1部分:原则》(gb/t 26163.1-2010)2项标准进行重点宣贯。继续进行行业标准汇编的编制工作,切实加强对立项单位编制过程的监督,把新制定完成的行业标准合并出版,作为《档案工作标准汇编(10)》的内容。
会议要求档标会秘书处与各立项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标准研制监督,确保标准研制能够及时、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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