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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建设系统财务与审计工作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建培[2005]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建设部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的要求,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高建设系统财务及审计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经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批准,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全国建设系统财务与审计工作继续教育培训班”,以便于各单位的财务及审计人员准确理解新准则、新规范对财务审计工作带来的重大变化,熟练掌握财务审计工作的新手段、新技能、新方法,全面提高管理干部自身素质。 届时将邀请建设部、国家审计署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及专家进行讲解,培训结束后颁发建设部人事教育司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可作为财务及内审人员继续教育与考评的重要依据。望收到文件后的有关单位派员参加。 附件:1.培训课程及具体事宜 2.回执 3.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批件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 二OO五年七月十二日 ? 附件1: 培 训 具 体 事 宜 一、培训内容: 1.审计的基本内容; 2.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3.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审计重点; 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及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和规避措施; 5.当前推行会计委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会计信息失真治理对策; 6.建设单位多种税务会计处理规范; 7.事业单位企业化转制过程中的财务处理; 8.财政部在预算外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最新财务规定; 9.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如何通过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10.新旧会计报表、会计核算标准的差异与新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报表编制、会计科目设置、调账方法与衔接技巧及其重点和难点。 二、参会对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分管财会与内审工作的负责人及从事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课时间、地点、费用: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2005年8月20—24日,8月19日报到 新疆乌鲁木齐市:2005年8月27—31日,8月26日报到 费 用:(1)会务费1000元/人,资料费200元/人 (2)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传真:010-68130636、68132051 联系人:许建芸、朱辉 四、其他事项: 1.由于《通知》下发数量有限,各地请协助转发。 2.具体培训及住宿地点,参加培训的学员请致电我中心。 关于举办全国建设系统财务与审计工作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