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
(2012年第18号)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1年对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宝钢集团成立于1998年11月,注册资本510.83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二级子公司30家,主要从事黑色金属采矿、冶炼、加工及贸易等。据宝钢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0年底,宝钢集团资产总额4321.30亿元,负债总额1719.5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601.75亿元,当年营业收入2729.84亿元,利润总额242.30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宝钢集团本部及所属11家二级子企业,涉及资产量占宝钢集团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宝钢集团重大经济决策较为规范,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但在会计核算、内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对宝钢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资产5.5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13%;少计负债11.4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67%;多计利润11.39亿元,占利润总额的4.7%。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宝钢集团予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999年至2010年,宝钢集团本部等6家单位因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不充分、未按规定确认预计负债、销售收入等,导致多计利润16.15亿元,其中2010年度多计利润1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及所属单位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完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流程等会计管理制度。
2.2008年至2010年,所属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少缴企业所得税、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排污费、房产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等8289.19万元,导致多计利润5740.31万元,其中2010年度多计利润3859.5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调整会计账目,正向有关部门申报补缴少缴的税款。
3.2010年,所属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工资性支出1.68亿元,未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已下发有关文件,清理、规范相关成本费用列支渠道,全部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4.2008年至2010年,所属宝钢发展有限公司等在未实现扭亏的情况下,违规支付企业年金4.7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已向国资委汇报,将严格规范管理。
(二)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存在的问题。
1.2006年至2010年,所属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未经核准或超出核准规模,违规新增炼铁产能442万吨、炼钢产能666万吨;所属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淘汰落后炼铁、炼钢产能各80万吨以及窑径小于2.2米的水泥立窑生产线。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正按规定补办新增产能相关核准手续,制定落后产能关停计划;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已拆除有关炼铁高炉和水泥立窑生产线。
2.2009年至2010年,所属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多报落后产能淘汰量,违规获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056.3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并与财政部门沟通安排退款事宜。
3.2006年至2010年,所属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烧结机脱硫环保设施;所属上海宝钢集团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超标准排放工业废水等污染物;所属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新建焦炉、转炉等项目,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即投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已采取措施进行污染物排放综合治理,责成相关单位补办环保验收。
4.所属上海梅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通过未批先占、以租代征、化整为零等方式违规占用土地568.4万平方米。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对下属各单位用地开展规范性检查,并责成相关单位补办用地审批手续。
5.截至2010年底,宝钢集团因未理顺与厂办大集体上海宝钢经营开发总公司的产权关系,未将该公司净资产21.68亿元归入国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按照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53号)要求,正在制定理顺产权关系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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