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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资金列入财政预算_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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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兜底线救急难。

会议要求,临时救助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救助资金列入地方预算,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临时救助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加强救助资金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资金、骗取救助等行为。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民政部慈善司前司长王振耀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临时救助制度的建立,使得中国社会救助制度更加健全。并且,对于临时救助的情况要划定标准与范围,将符合临时救助的情况列明,以规范地方政府行为,防止地方落实不到位使得符合标准的部分贫困人口无法享受,或者成为普惠政策而失去临时救助的特点。

临时救助资金列入地方预算

据悉,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临时救助制度也是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存在。

“由于老百姓的困难各种各样,此前的救助政策都不能非常全面的涵盖,所以需要临时救助制度以补百姓不时之需。”王振耀说,临时救助制度的建立,使得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更加健全。

他举例说,“如突然一个家庭面临人祸或意外病痛时,但由于其本身并不是低保家庭,所以低保制度下的好多政策就享受不了,这时就需要临时救助作为补充。”

对此,会议也作出决定,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缺项”。

公开资料显示,截止今年3月,全国已有26个省份明确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天津、内蒙古、浙江、安徽等14个省份还建立了临时救助专项资金。

并且,会议要求,临时救助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救助资金列入地方预算,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引导大中型企业、慈善组织等设立公益基金,发挥好社会服务机构、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王振耀表示,制定预算能够更好的规范临时救助资金。我国贫困人口占全民10%左右,而低保占不到6%。这意味着至少还有4%的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进入低保。规范临时救助资金的预算,能给4%中符合要求的贫困人口给予帮助。

严查挪资、骗救助行为

救助资金上多地也已开始落实。今年福建省财政划拨1000万元作为临时救助资金,各市、县(区)也要安排相应的资金,并列入预算。

此外,今年广西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60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近日,财政部下达广西自治区临时救助资金1.14亿元。

会议还要求临时救助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加强救助资金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资金、骗取救助等行为。

对此,王振耀表示,要促使临时救助更加规范化,对于临时救助的情况要划定标准与范围,将符合临时救助的情况的列明,使地方政府的行为更加规范。防止地方落实不到位使得符合标准的部分贫困人口无法享受,也要防止临时救助成为一场贫困人口普惠的政策,如过春节全部贫困人口都发一次。

“要杜绝要不就全发,要不就不发的情况,这都不能叫临时救助。”他说。

此外,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临时救助带有托底线、救急难的特点,有时遇到特殊情况,应该简化救助的审批程序,甚至后置审批,这给基层的民政部门、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带来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民政部将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不发生违规违法和权力滥用问题。

会议还强调,要坚持应救尽救,加大资金投入,将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和家庭自救有机结合,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让人民群众心中有底、敢于创业,缓解后顾之忧。(记者 周程程)

国务院: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资金列入财政预算_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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