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超越认定的执业范围执业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执业情况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未经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审批机关认定,擅自从事估价业务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与管理所需经费,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计委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申请事项类别: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申请) 申请人单位: 地址:邮编: 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监制 填表说明 一、申请人申请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必须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申请)》。本表可以复制。 二、填写申请表须用钢笔蓝、黑墨水或签字笔。字迹工整正楷,切勿潦草。 三、具体栏目填写说明: 1、“职称”指申请人获得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以外的其他评定或考试合格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如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讲师、教授、研究员等; 2、“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指申请人最后学历所学的专业; 3、“专业资格证名称”指申请人经过其他评定或考试合格获得的与价格评估相关的估价职业资格证书,如土地估价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旧机动车价格评估鉴证员等; 四、本表一式二份,初审机关、审批机关各存一份。 ┏━━━━━━━━┯━━━━━┯━━━━┯━━━━┯━━━━━━━━┓ ┃ 姓 名││ 性 别││贴照┃ ┃││││片处┃ ┃││││ (一寸) ┃ ┠────────┼─────┼────┼────┼────────┨ ┃ 职 务││出生年月││┃ ┠────────┼─────┼────┼────┼────────┨ ┃ 职 称││ 民 族││┃ ┠────────┼─────┴────┼────┼────────┨ ┃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 ┃毕业学校及所学专││文化程度│┃ ┃业│││┃ ┠────────┼──────────┼────┼────────┨ ┃ 专业资格证 ││发证单位│┃ ┃名称│││┃ ┠────────┼──────────┼────┼────────┨ ┃││发证时间│┃ ┠────────┼──────────┼────┼────────┨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 ┃ 申请书 ┃ ┃┃ ┃┃ ┃┃ ┃┃ ┃┃ ┃┃ ┃┃ ┃┃ ┃ 申请人(签名) ┃ ┃ 年 月日┃ ┠──────┬──────────────────────────┨ ┃个 人 简 历 │┃ ┃│┃ ┃│┃ ┃│┃ ┃│┃ ┃│┃ ┠──────┼──────────────────────────┨ ┃何年何月受过│┃ ┃何种奖励和处│┃ ┃分│┃ ┠──────┼──────────────────────────┨ ┃主要工作业绩│┃ ┃(科研成果)│┃ ┠──────┼──────────────────────────┨ ┃所在单位意见│┃ ┠───┬──┴──────────────────────────┨ ┃初审意│┃ ┃见│┃ ┃│┃ ┃│┃ ┃│ (公章) ┃ ┃│ 年 月日┃ ┠───┼─────────────────────────────┨ ┃审批意│ 注册证书编号:证 字 第 号┃ ┃见│┃ ┃│┃ ┃│┃ ┃│┃ ┃│┃ ┃│ (公章) ┃ ┃│ 年 月日┃ ┠───┼─────────────────────────────┨ ┃ 备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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