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法规
解读
社区
答疑
课程
资料
专栏
文案
百科
财务
会计
税务
内控
审计
金融
评估
市监
法律
行业
地方
涉外
专网
考练
文库
商城
专搜
免费
登录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
移动互联网
】
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
移动端触屏版
、
微信公众号
(含
服务号
、
订阅号
)、
微博
、
头条号
、
抖音
、
百家号
、
支付宝生活号
、
App
,点击进入:
1秒扫码
税务
会计
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1999-2000年从合格民办教师中转公办教师专项指标的通知
::::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
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1999-2000年从合格民办教师中转公办教师专项指标的通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争取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要求,为做好从合格民办教师中转公办教师(以下简称“民转公”)工作,今年国家继续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国家下达各地的“农转非”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指标。现将1999-2000年“民转公”专项指标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文件精神,按照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实行地方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力争2000年基本解决本地区民办教师问题。
二、这次下达的“民转公”指标,可在1999年、2000年两年内统筹安排使用。2000年国家不再专门下达“民转公”专项指标。
三、“民转公”所需的“农转非”指标,在国家下达各地的“农转非”计划中统筹解决。
四、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接此《通知》后,要结合本地区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国家下达的专项指标。专项指标要专项专用,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挪作他用。
五、“民转公”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转公”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禁止“民转公”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并抄报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
附件:1999-2000年“民转公”专项指标
1999年9月8日
附件:
1999-2000年“民转公”专项指标
单位:人
━━━━━━━━━━━━━━━━━━┯━━━━━━━━━━━━━━━━━
地区 │专项指标
──────────────────┼─────────────────
合计 │250000
──────────────────┼─────────────────
河北省 │ 13000
──────────────────┼─────────────────
山西省 │7000
──────────────────┼─────────────────
辽宁省 │8000
──────────────────┼─────────────────
吉林省 │3000
──────────────────┼─────────────────
黑龙江省 │7000
──────────────────┼─────────────────
安徽省 │ 18000
──────────────────┼─────────────────
江西省 │7000
──────────────────┼─────────────────
山东省 │ 58000
──────────────────┼─────────────────
河南省 │ 56000
──────────────────┼─────────────────
湖北省 │待定
──────────────────┼─────────────────
广西壮族自治区 │8000
──────────────────┼─────────────────
海南省 │1000
──────────────────┼─────────────────
重庆市 │2100
──────────────────┼─────────────────
贵州省 │ 10000
──────────────────┼─────────────────
陕西省 │ 17000
──────────────────┼─────────────────
甘肃省 │4000
──────────────────┼─────────────────
青海省 │ 500
──────────────────┼─────────────────
西藏自治区 │ 500
━━━━━━━━━━━━━━━━━━┷━━━━━━━━━━━━━━━━━
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1999-2000年从合格民办教师中转公办教师专项指标的通知
教育部/人事部(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人发[1999]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