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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核定2007年一季度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数量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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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核定2007年一季度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数量的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内成品油供求情况,现将核定的2007年一季度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数量通知你们,请按此执行。
  
  一、核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一季度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成品油103万吨。其中,汽油88万吨、煤油10万吨、柴油5万吨(分企业数量详见附件1)。
  
  二、核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一季度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成品油数量103万吨。其中,汽油62.9万吨、航空煤油30.1万吨、柴油10万吨(分企业数量详见附件2)。
  
  三、有关省市商务部门和海关凭本通知核定数量办理成品油出口手续。
  
  四、请有关企业按照严格控制出口的原则,在核定数量内均衡安排出口,确保国内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同时要密切监控市场供求形势,必要时可申请对出口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本季度出口数量未执行完的,经报商务部(外贸司)、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同意后可转至下季度执行。
  
  五、供广州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出口汽车的专用配载汽油由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凭核定数量办理加工贸易出口入加工区手续。
  
  六、企业申请内销汽油、煤油、柴油,按照《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2006年第52号公告)》规定,根据海关税款缴款书日期上一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征收缓税利息。
  
  附件:1.2007年一季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分企业核定数量
  
  2.2007年一季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分企业核定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7年一季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分企业核定数量

  
  单位:万吨
  
  ┌──────────┬────┬──────┬──────────────┐
  
  │企业名称│品种│数量│ 目的地 │
  
  ├──────────┼────┼──────┼──────────────┤
  
  │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汽油│28│新加坡、印尼、朝鲜、伊朗、│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菲律宾│
  
  │├────┼──────┼──────────────┤
  
  │工有限公司│煤油│10│中国(中航油)、香港、日本、│
  
  ││││韩国│
  
  ├──────────┼────┼──────┼──────────────┤
  
  │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汽油│45│新加坡、印尼、越南、朝鲜、│
  
  │大连石化分公司│││菲律宾│
  
  │├────┼──────┼──────────────┤
  
  ││柴油│5 │新加坡、印尼、越南、朝鲜、│
  
  ││││香港│
  
  ├──────────┼────┼──────┼──────────────┤
  
  │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汽油│15│新加坡、印尼、越南、朝鲜、│
  
  │锦州石化分公司│││菲律宾│
  
  ├──────────┼────┼──────┼──────────────┤
  
  ││合计│103 ││
  
  └──────────┴────┴──────┴──────────────┘
  
  附件2
  
  
2007年一季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分企业核定数量

  
  单位:万吨
  
  ┌──────────┬────┬─────┬───────────────┐
  
  │企业名称│品种│数量│目的地│
  
  ├──────────┼────┼─────┼───────────────┤
  
  ││││越南、香港、缅甸、印尼、新加│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汽油│6 ││
  
  ││││坡│
  
  │├────┼─────┼───────────────┤
  
  ││││香港、澳门、越南│
  
  │茂名分公司│航煤│7.3 ││
  
  │├────┼─────┼───────────────┤
  
  ││││越南、新加坡、印尼、菲律宾、│
  
  ││柴油│1.8 ││
  
  ││││澳门│
  
  ├──────────┼────┼─────┼───────────────┤
  
  ││││越南、澳门、香港、缅甸、广州│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汽油│5.1 ││
  
  ││││出口加工区│
  
  │├────┼─────┼───────────────┤
  
  ││││香港、澳门、越南│
  
  │广州分公司│航煤│6.2 ││
  
  │├────┼─────┼───────────────┤
  ││柴油│0.9 ││
  
  ││││越南、新加坡、印尼、菲律宾、│
  
  ││││澳门│
  
  ├──────────┼────┼─────┼───────────────┤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汽油│9 │新加坡、澳洲、美洲、印尼、菲│
  
  ││││律宾│
  
  │├────┼─────┼───────────────┤
  
  ││││香港、越南│
  
  │镇海炼化分公司│航煤│6.9 ││
  
  ├──────────┼────┼─────┼───────────────┤
  
  ││││新加坡、澳洲、香港、越南、美│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汽油│8.8 ││
  
  ││││洲│
  
  │├────┼─────┼───────────────┤
  
  ││││香港、越南│
  
  │高桥分公司│航煤│5.1 ││
  
  │├────┼─────┼───────────────┤
  
  ││││越南、新加坡、印尼、菲律宾、│
  
  ││柴油│2 ││
  
  ││││香港│
  
  ├──────────┼────┼─────┼───────────────┤
  
  ││││越南、新加坡、印尼、菲律宾│
  
  │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汽油│13││
  
  │├────┼─────┼───────────────┤
  
  ││││越南、新加坡、印尼、菲律宾、│
  
  │限公司│柴油│2.3 ││
  
  ││││澳门│
  
  ├──────────┼────┼─────┼───────────────┤
  
  ││││越南、新加坡、印尼、澳洲、香│
  
  │海南炼油化工有限责│汽油│21││
  
  ││││港│
  
  │├────┼─────┼───────────────┤
  
  ││││香港、越南、澳门│
  
  │任公司│航煤│4.6 ││
  
  │├────┼─────┼───────────────┤
  
  ││││越南、新加坡、印尼、澳洲、香│
  
  ││柴油│3 ││
  
  ││││港│
  
  ├──────────┼────┼─────┼───────────────┤
  
  ││合计│103 ││
  
  └──────────┴────┴─────┴───────────────┘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核定2007年一季度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数量的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内成品油供求情况,现将核定的2007年一季度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数量通知你们,请按此执行。
  
  一、核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一季度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成品油103万吨。其中,汽油88万吨、煤油10万吨、柴油5万吨(分企业数量详见附件1)。
  
  二、核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一季度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成品油数量103万吨。其中,汽油62.9万吨、航空煤油30.1万吨、柴油10万吨(分企业数量详见附件2)。
  
  三、有关省市商务部门和海关凭本通知核定数量办理成品油出口手续。
  
  四、请有关企业按照严格控制出口的原则,在核定数量内均衡安排出口,确保国内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同时要密切监控市场供求形势,必要时可申请对出口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本季度出口数量未执行完的,经报商务部(外贸司)、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同意后可转至下季度执行。
  
  五、供广州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出口汽车的专用配载汽油由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凭核定数量办理加工贸易出口入加工区手续。
  
  六、企业申请内销汽油、煤油、柴油,按照《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2006年第52号公告)》规定,根据海关税款缴款书日期上一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征收缓税利息。
  
  附件:1.2007年一季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分企业核定数量
  
  2.2007年一季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分企业核定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7年一季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分企业核定数量

  
  单位:万吨
  
  ┌──────────┬────┬──────┬──────────────┐
  
  │企业名称│品种│数量│ 目的地 │
  
  ├──────────┼────┼──────┼──────────────┤
  
  │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汽油│28│新加坡、印尼、朝鲜、伊朗、│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菲律宾│
  
  │├────┼──────┼──────────────┤
  
  │工有限公司│煤油│10│中国(中航油)、香港、日本、│
  
  ││││韩国│
  
  ├──────────┼────┼──────┼──────────────┤
  
  │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汽油│45│新加坡、印尼、越南、朝鲜、│
  
  │大连石化分公司│││菲律宾│
  
  │├────┼──────┼──────────────┤
  
  ││柴油│5 │新加坡、印尼、越南、朝鲜、│
  
  ││││香港│
  
  ├──────────┼────┼──────┼──────────────┤
  
  │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汽油│15│新加坡、印尼、越南、朝鲜、│
  
  │锦州石化分公司│││菲律宾│
  
  ├──────────┼────┼──────┼──────────────┤
  
  ││合计│103 ││
  
  └──────────┴────┴──────┴──────────────┘
  
  附件2
  
  
2007年一季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分企业核定数量

  
  单位:万吨
  
  ┌──────────┬────┬─────┬───────────────┐
  
  │企业名称│品种│数量│目的地│
  
  ├──────────┼────┼─────┼───────────────┤
  
  ││││越南、香港、缅甸、印尼、新加│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汽油│6 ││
  
  ││││坡│
  
  │├────┼─────┼───────────────┤
  
  ││││香港、澳门、越南│
  
  │茂名分公司│航煤│7.3 ││
  
  │├────┼─────┼───────────────┤
  
  ││││越南、新加坡、印尼、菲律宾、│
  
  ││柴油│1.8 ││
  
  ││││澳门│
  
  ├──────────┼────┼─────┼───────────────┤
  
  ││││越南、澳门、香港、缅甸、广州│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汽油│5.1 ││
  
  ││││出口加工区│
  
  │├────┼─────┼───────────────┤
  
  ││││香港、澳门、越南│
  
  │广州分公司│航煤│6.2 ││
  
  │├────┼─────┼───────────────┤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核定2007年一季度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数量的函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海关总署
商办贸函[2006]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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