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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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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2007年4月16日至17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西安市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通知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四个统一原则,即:监管与发展统一、监管与服务统一、监管与维权统一、监管与执法统一,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尽职尽责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推动农村平安建设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工作。要以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农资市场主体准入、交易、竞争和退出行为的监管。要加强对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切实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以群众投诉突出、进货渠道不明的农资商品为重点,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公布监测结果,适时发布市场监管预警信息,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出市场,确保上市农资商品质量。要以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为重点,加强对农资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制作、发布虚假农资广告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农资企业和经营者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农资商品的可追溯管理。要大力支持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为农民提供放心的农资市场。要积极推行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促进农资企业诚信经营。要不断完善农民群众农资消费维权网络,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乡、进镇、进村、进市场活动。建立和完善“一会两站”(即在每个行政村建立消费者协会及基层分会,以及红盾护农服务站、12315维权联络站),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特别要注意解决好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准入、农资经营质量承诺制度、市场巡查、市场预警、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种子留样备查公告等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农资市场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三、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扼制传销蔓延势头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大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的要求,继续认真实施《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针对当前传销组织的隐蔽性、流动性、网络化的特点,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要继续推动建立完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加大对传销重点地区整治力度。今年7月,将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行动,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诱骗学生、农民等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坚决摧毁传销网络。要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建立跨区域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重点要完善“打防控”体系。要建立完善打击传销电子工作平台,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档案库,加大监控力度,提高执法效能。要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案件协查、移交移送、人员处理、情报共享等方面的工作配合。要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严肃查处违规招募、培训直销员、违规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加大打击传销的宣传力度。今年6月,总局将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在全国共同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的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主动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要加大对广大农民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增强打击传销法律法规知识,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通过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协同整治的局面。
  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网吧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十四部门今年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07年不再登记新的网吧。今年三季度,总局将组织开展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和各类变相网吧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黑网吧的查处取缔力度,对涉及刑事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强化基层工商所的监管职能,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明知是黑网吧,却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和场所的,要依法予以处罚。要做好打击黑网吧的宣传工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充分发挥12315举报网络的作用,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黑网吧,要及时调查,情况属实的,从严查处。要与文化、公安、电信、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形成网吧管理合力。
  
  五、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净化文化市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活动,作为“扫黄打非”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对印制、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坚决封堵和查缴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误导群众情绪、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分裂、攻击党的领导、侮蔑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性出版物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宣传品。要坚决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实施“文化环保工程”,营造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坚决查缴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及伪科学内容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游戏软件和以未成年人为主要阅读对象的“口袋本”图书、卡通画册等有害读物,严肃查处参与制售有害读物的企业。遏制黄色和非法出版物的蔓延,净化出版、文化市场。认真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继续深入对音像市场、计算机软件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坚决打击各类侵权盗版活动。切实做好对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核审登记工作,深挖盗版制品生产、存储窝点,依法严肃查处参与侵权盗版活动的单位,从源头上切断盗版制品的生产基础。
  
  六、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防艾等工作
  
  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和《2007年全国禁毒工作要点》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工作。大力配合公安等部门,把“打击盘踞在建筑、运输、采矿等重点行业、市场的黑恶势力”,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打黑除恶工作的重点内容。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加大对涉毒企业和场所的监管力度,会同公安、房管部门将房屋中介机构纳入管理范围,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市场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前置审批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登记;对违法制售毒品的,一经发现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将移送司法机关。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吸毒贩毒迹象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做好艾滋病防治教育宣传工作。向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宣传防艾政策和防艾知识。继续做好反假币、反走私等工作,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
  
  七、立足工商职能,做好校园周边整治、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专项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讲大局、讲协调、讲配合,在综治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专项工作:
  
  (一)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内开设网吧,对在学校周边申请开办的可能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娱乐场所一律不批。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出版物零售和租赁摊点的检查,收缴传播淫秽色情、恐怖暴力以及其他严重损害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印制品。加强对学校周边娱乐场所和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其遵纪守法,文明经商,不得从事扰乱教学秩序和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经营活动。对高校周边违法经营、无照经营,要依法进行查处取缔。配合卫生等部门加强对高校周边餐饮业和食品店的管理和规范,对掺杂使假,骗买骗卖以及出售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按照《关于制止彩票入侵校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部署安排,与财政、公安、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严厉打击针对学生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制止彩票入侵校园。要在近几年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把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要鼓励、支持、引导私营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尽可能地吸纳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鼓励、支持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投资开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为其登记注册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对从事个体私营企业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经营素质,帮助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三)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城镇出租房屋的管理,严厉查处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协助人口与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助落实相关计生措施;对流动人口中经商办企业的,要积极做好咨询和服务工作,为登记注册提供便利条件。
  
  (四)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的要求,以查处取缔黑网吧、开展“扫黄打非”和加强广告管理为抓手,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八、加大维权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依照国务院5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于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要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企业不诚信的行为记录下来,列为监管工作重点。要加强与劳动、公安等部门的配合,继续开展劳动力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职介”,为农民工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私营企业协会要对会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国家有关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会员改善农民工的劳动环境,尊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大局,立足职能,不辱使命,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积极贡献。
  
  
二00七年五月十一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2007年4月16日至17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西安市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通知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四个统一原则,即:监管与发展统一、监管与服务统一、监管与维权统一、监管与执法统一,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尽职尽责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推动农村平安建设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工作。要以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农资市场主体准入、交易、竞争和退出行为的监管。要加强对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切实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以群众投诉突出、进货渠道不明的农资商品为重点,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公布监测结果,适时发布市场监管预警信息,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出市场,确保上市农资商品质量。要以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为重点,加强对农资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制作、发布虚假农资广告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农资企业和经营者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农资商品的可追溯管理。要大力支持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为农民提供放心的农资市场。要积极推行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促进农资企业诚信经营。要不断完善农民群众农资消费维权网络,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乡、进镇、进村、进市场活动。建立和完善“一会两站”(即在每个行政村建立消费者协会及基层分会,以及红盾护农服务站、12315维权联络站),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特别要注意解决好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准入、农资经营质量承诺制度、市场巡查、市场预警、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种子留样备查公告等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农资市场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三、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扼制传销蔓延势头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大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的要求,继续认真实施《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针对当前传销组织的隐蔽性、流动性、网络化的特点,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要继续推动建立完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加大对传销重点地区整治力度。今年7月,将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行动,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诱骗学生、农民等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坚决摧毁传销网络。要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建立跨区域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重点要完善“打防控”体系。要建立完善打击传销电子工作平台,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档案库,加大监控力度,提高执法效能。要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案件协查、移交移送、人员处理、情报共享等方面的工作配合。要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严肃查处违规招募、培训直销员、违规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加大打击传销的宣传力度。今年6月,总局将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在全国共同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的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主动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要加大对广大农民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增强打击传销法律法规知识,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通过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协同整治的局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商个字[2007]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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