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月14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曾培炎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对工商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分析了国内国际市场和价格形势,部署了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生产、保证供应、维护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的各项政策措施。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当前我国经济保持了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粮食连续四年丰收、库存充裕,生猪、油料生产正在恢复,生产资料供应能力大幅度提高,绝大部分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完全有信心、有能力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涨,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而且影响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事关全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按照周伯华局长讲话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加强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作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基本性工作来抓,把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行动,切实抓紧抓好,务求取得实效,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市场秩序稳定有序,确保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确保为“两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市场环境。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市场监管到位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国办发电[2007]15号)、1月14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工商明电[2007]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粮油等重要商品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工商密电[2008]2号)的精神,针对春节前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的特点,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加大力度,集中力量开展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要以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禽蛋、副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品种,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春节、“两会”为重点时段,对辖区内所有从事粮食、食用油、肉类、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销售的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针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查找出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食用油、肉类、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二)抓住关键,切实加强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交易行为监管 对经营者在流通环节中的粮食、食用油、肉类、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的行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哄抬价格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切实维护流通秩序。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尤其是要针对当前一些粮油肉、副食品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必需生活品价格有所上涨的现象,高度关注由价格影响引发的食品市场变化,依法查处价实不符、掺杂使假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市场繁荣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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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质量监管 要针对春节期间消费集中、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风险度较高的重要品种,认真组织开展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有针对性地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科学合理消费。要加大对不合格商品的退市监管力度,确保不合格商品及时下架、退市和销毁。 (四)强化措施,严格规范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限时限量降价促销活动 要对本辖区市场、商场、超市等举办的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促销情况、大型展销会等活动进行全面排查,从严控制限时销售、限时促销和降价促销等活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好春节期间商场、超市、市场秩序,维护公众安全。 (五)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要强化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应急机制的作用 要健全和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制度,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强市场动态监测,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准确掌握市场动态,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为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准确依据。要层层落实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监管应急预案,及时、果断、有效处置市场安全突发事件。 要创新监管机制,积极引导督促市场经营者和开办者遵守国家价格政策,建立完善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等制度,认真落实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销毁制度,确保市场商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狠抓检查落实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严格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制、内设机构监督检查责任制和基层工商所岗位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不作为的,以及失职、渎职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要加强与发展改革、价格、商务、质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努力营造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切实增强监管合力,共同做好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的工作。 1月下旬,国家工商总局将派出督查组,对重点地区的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工作以及春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的有关情况。 二00八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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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月14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曾培炎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对工商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分析了国内国际市场和价格形势,部署了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生产、保证供应、维护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的各项政策措施。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当前我国经济保持了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粮食连续四年丰收、库存充裕,生猪、油料生产正在恢复,生产资料供应能力大幅度提高,绝大部分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完全有信心、有能力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涨,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而且影响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事关全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按照周伯华局长讲话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加强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作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基本性工作来抓,把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行动,切实抓紧抓好,务求取得实效,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市场秩序稳定有序,确保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确保为“两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市场环境。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市场监管到位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国办发电[2007]15号)、1月14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工商明电[2007]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粮油等重要商品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工商密电[2008]2号)的精神,针对春节前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的特点,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加大力度,集中力量开展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要以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禽蛋、副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品种,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春节、“两会”为重点时段,对辖区内所有从事粮食、食用油、肉类、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销售的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针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查找出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食用油、肉类、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二)抓住关键,切实加强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交易行为监管 对经营者在流通环节中的粮食、食用油、肉类、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的行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哄抬价格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切实维护流通秩序。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尤其是要针对当前一些粮油肉、副食品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必需生活品价格有所上涨的现象,高度关注由价格影响引发的食品市场变化,依法查处价实不符、掺杂使假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市场繁荣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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