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州直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加快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州直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加快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进一步加快矿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目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以优化布局为重点,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提升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安全生产水平,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2005年至2007年矿业权转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对圈而不探、以采代探、炒卖矿权的矿业权人,特别是2007年度探矿权年检不合格的30个勘查项目,要依法收回其探矿权,把资源向有实力的大中型企业集中,实现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人的开采活动。严肃查处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闭在各类保护区的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对污染破坏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二)加快推进县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对整合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合矿种、整合矿区、参与整合的矿业权名单和整合后拟设置矿业权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8年年底基本完成整合任务。 (三)全力推进煤电、煤化工产业快速发展。整合煤炭资源,支持新汶集团、国投公司、开滦集团、山西潞安等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发展煤电、煤化工产业,尽快将伊犁建设成为国家和自治区重要的煤电、煤化工产业基地。抓紧做好新汶集团伊犁1号矿井项目核准工作,确保矿井顺利建设;全力推进新汶集团煤化工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尼勒克县煤焦化工业园建设,尽快形成300万吨焦炭产能,延伸产业链。 (四)加快钢铁产业开发。整合铁矿资源,全力支持伊犁钢铁公司和兴源钢铁公司加快技术改造和产能扩张,确保伊犁钢铁公司、兴源钢铁公司炼钢和轧钢建设项目对铁矿石的需求,力争到2010年在新源形成215万吨钢铁生产能力。加快尼勒克县松湖铁矿年产50万吨铁精粉和特克斯县阔拉萨依铁矿年产30万吨铁精粉采选厂建设,确保投产达效,把伊犁建设成为全疆第二大钢铁生产基地。 (五)加快黄金勘探开发。鼓励阿希金矿开发深部资源,扩大黄金产能。支持金川公司加快地质勘探和黄金开发步伐,2008年争取完成矿山建设前期立项工作。 (六)加快有色金属勘探开发。集中力量加快铜、铅、锌、锰、钨等有色金属矿产勘探开发,2008年争取2--3个多金属选厂开工建设,尽快实现工业性开采的突破。 (七)加快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依托南岗、金龙公司整合伊犁河谷水泥产业。大力发展工业硅生产,促进硅产业在伊东工业园区聚集发展。 (八)加强进出口矿产品加工与贸易。充分利用丰富的能源和区位优势,利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加速州直矿产资源转换的同时,做好中亚地区矿产品原材料的进口和冶炼加工贸易,建立一批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高载能大型企业。 三、整合的重点矿种 资源整合的重点矿种:煤、铁、铜、石灰岩等。推进有色金属勘查开发,煤矿单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9万吨(其它矿产最低开采规模参照自治区规定标准)。各县市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四、具体工作安排 各县市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整顿规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认真开展对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到位。对无证勘查开采的,要当场予以取缔;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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