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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 人民银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设置总稽核、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 下称“三总师”)职务,对于发挥老同志的作用和做好各项业务工作曾起了积极的作用。随着人民银行分、支行职能的转换,为实现领导方式的根本转变,总行决定今后不再任命新的“三总师”。对于目前已担任“三总师”职务的干部,要继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暂时保留职务、改任其他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办法予以过渡。省级以下分、支行设置的有关职务参照本文精神执行。特此通知。 关于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今后不再设置总稽核、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职务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银发[1996]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