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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交通银行各管辖分行: 二、各经办银行要对1984年以前向单位签发的国库券收款单存根联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发现有丢失、漏开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尽早办理补制手续,以免债权单位贻误兑付时机。 三、各经办行要做好宣传工作,主动通知债权单位在兑付期内到原签发行办理兑取手续,如遇有债权单位迁移、债权变更、收款单收据联丢失等情况,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联合下发的(85)银发字第471号文《关于发布〈国库券和国库券收款单两个处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挂失和转移过户手续。要尽最大可能在5月底以前将单位持有的1981年至1984年国库券全部兑付完毕。 四、针对转换债部分计息年限比较复杂、利率档次各异、需分段计息等情况,各级银行应加强对经办人员上岗前的培训,上岗人员必须做到政策清楚、业务熟练,以确保兑付工作质量,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 关于下发《银行办理国家债券还本付息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