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商业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办法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商业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办法


  
  第 1 条
  
  本办法依商业会计法第四十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本办法用词定义如左:
  
  一会计资料: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科目及财务报表等。
  
  二资料储存媒体:指采用电子计算机处理时,存放会计资料所使用之磁碟、磁片、磁带、光碟等。
  
  三会计软体:指用于处理会计资料之电子计算机应用程式。
  
  第 3 条
  
  商业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应建立内部控制,以确保电子计算机硬体、软体、资料储存媒体及会计资料之安全、正确、完整性。
  
  前项内部控制应以书面规范左列事项:
  
  一组织适切分工。
  
  二会计软体及资料档案使用权限之管理监督。
  
  三会计软体变更之授权与监督。
  
  四会计资料输入、处理及输出之核验。
  
  五资料备份之储存及维护。
  
  第 4 条
  
  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之程序如左:
  
  一取得或给予原始凭证。
  
  二输入及验证会计资料。
  
  三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表等。
  
  第 5 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之商业,其会计资料输入之授权,应以书面为之。记帐凭证及会计帐簿得经由密码设定之控制程序替代负责人、经理人、主办及经办会计人员之签名或盖章。
  
  第 6 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如发现错误应经审核后输入更正之,并作成纪录以供查核。
  
  第 7 条
  
  商业之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财务报表等,得以电子计算机输出或以资料储存媒体储存。
  
  商业使用电子计算机输出之会计帐簿,应按顺序编号,汇订成册。
  
  使用资料储存媒体保存会计资料之商业,应提供处理会计资料之会计软体及资料储存媒体,并列印资料储存媒体内之会计资料,以供查核。
  
  第 8 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之商业,其财务报表应依商业会计处理准则之规定办理。
  
  第 9 条
  
  资料储存媒体内所储存之各项会计凭证,除应永久保存或有关未结会计事项者外,应于年度决算程序办理终了后,至少保存五年。
  
  资料储存媒体内所储存之各项会计帐簿及财务报表,应于年度决算程序办理终了后,至少保存十年。但有关未结会计事项者,不在此限。
  
  第 10 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之商业,应编定会计资料处理作业手册,并配合处理作业之变动随时更新。
  
  会计资料处理作业手册应妥为保管,有关之经办或主办会计人员如解除或变更职务时,应列入移交。
  
  第 11 条
  
  前条会计资料处理作业手册应载明左列事项:
  
  一操作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之程序。
  
  二输入、输出资料之格式。
  
  三会计资控制之方法,包括会计资料之输入、处理、输出及存取之控制。
  
  四会计科目代号与其中文名称对照表。
  
  五错误资料之处理程序。
  
  六资料备份及复原之程序。
  
  第 12 条
  
  商业使用会计软体之基本功能应包括左列内容:
  
  一会计科目之建档。
  
  二记帐凭证之登录。
  
  三会计资料之检查及控制。
  
  四会计分录之过帐。
  
  五各种帐册、表单及财务报表之显示及列印功能。
  
  第 13 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之商业,应对其会计处理系统进行稽核。
  
  第 14 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商业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办法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   下一条: 商业会计法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35.9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