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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铁道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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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部属各单位:
  
  为表彰在铁路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工作者,树立当代会计工作者楷模,塑造铁路系统会计人员良好形象,激励全路会计工作者崇尚诚信、坚持原则、依法理财、锐意创新、敬业奉献,根据《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铁劳卫〔2008〕101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先进会计 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财会〔2008〕6号)。现将评选2008年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余邦利 铁道部总经济师
  
  成员: 张群 财务司副司长
  
   周红云 人事司副司长
  
   刘克强 劳卫司副司长
  
   黄复贵 监察局副局长
  
   丛华滋 审计中心副主任
  
   温伟明 资金中心常务副主任
  
   于秀敏 铁路总工会财务部部长
  
  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会计评先办公室”)主任由张群同志兼任。
  
  二、评选范围及评选数量
  
  1.评选范围:在铁道部和部属各单位及其控股合资公司中任职的持有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会计人员(含总会计师及履行总会计师职能的其他人员、财务总监)。
  
  2.评选数量:评选30名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并在其中推荐2名参加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
  
  3.推荐名额: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各3名,其他单位各1名。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符合评选条件的会计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经部属单位财务部门核实,纪检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审查,部属单位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公示一周后填写《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格式附后)及有关材料于8月6日前报铁道部会计评先办公室。
  
  2.铁道部会计评先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资格、事迹材料等进行确认,组织部内有关部门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铁道部纪检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审查,逐一进行评比,遴选出正式候选人,报领导小组审定。经领导小组审定的人选在部办公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确定。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安排,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评选。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级财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与纪检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共同把关,对候选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评选工作质量,确保所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公认性。
  
  3.广泛宣传会计工作者先进经验和事迹。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本单位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同时,加强对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经验、先进事迹的宣传学习,弘扬正气,营造会计诚信氛围,引导广大会计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铁路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七月二日

  
  附件:
  
  
报送材料的说明和要求

  
  一、候选人需报以下资料
  
  1. 《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书面材料1份,电子文档1份(通过部办公网上报至ftp\kjgl\kjgls\各局文件夹)。
  
  2. 候选人事迹书面材料1份,电子文档1份。
  
  3. 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在推荐表上。
  
  4. 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复印件,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填报要求
  
  1. 《推荐表》所在单位填写基层单位名称,推荐单位填写部属单位名称。
  
  2. 《推荐表》内的候选人主要业绩及表现,应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500字。
  
  3. 候选人事迹材料。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签章,比较全面、完整地反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
  
  4. 简历填写自进入中专、大学、入伍或参加工作起的简要经历。
  
  5. 《推荐表》请按规定格式进行填报,不得更改。所有打印材料一律用WORD文档编辑,用A4纸打印。
铁道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路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铁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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