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区)分行,深圳市分行: . 根据业务需要,增设部分会计科目和调整部分帐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科目 (一)“304有价证券”科目,核算建设银行以专用基金认购的国库券及各类债券支出。认购时记付方,收回本金时记收方。 (二)“631待兑付有价证券”科目,核算建设银行以认购的国库券及各类债券实际库存数。购进入库时记收方,兑付还本时记付方。 (三)“643汇出汇款”科目,核算建设银行办理票汇结算业务所发生的收付款项。汇出行收款时记收方,结算票款和办理退汇时记付方。 按人民银行部署,票据结算目前先在上海市、安徽、江苏、浙江省试行。 (四)“619附属企业及经营投资收入”科目,下设“附属企业收入户”和“联营企业及经营投资收入户”,收到交来利润时记收方,上交时记付方。 “附属企业收入户”,核算建设银行收到附属企业的净利润(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附表三“16·应上交利润”的项目数)。附属企业应按季上交开办行。 “联营企业及经营投资收入户”,核算建设银行银收到与其他单位联合经营的企业和经营投资所分得的利润收入(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附表一“12·联营企业及经营投资收入”的项目数)。 “附属企业及经营投资收入”科目的收入处理,应按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交和清算。 以上会计科目在资金平衡表和统一会计科目报表上的排列位置: 1.“304有价证券”列在资金平衡表第4页第30行,归属“0661有价证券及投资”统一会计科目内。 2.“631待兑付有价证券”列在资金平衡表第3页第25行,归属“0559其它业务”统一会计科目内。 3.“643汇出汇款”列在资金平衡表第3页第28行,归属“0559其它业务”统一会计科目内。 4.“619附属企业及经营投资收入”列在资金平衡表第3页第32行,归属“0683非业务收入”统一会计科目内。 二、本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财务部审查同意,总行于6月13日以建总会字第121号文附发(总行已印单行本,由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负责发送,请注意查收)。有些财务核算项目作了修改,涉及现行会计科目和帐户变动,请将原“非营业收入”科目改为“营业外收入”科目,“非营业支出”科目改为“营业外支出”科目。为了少改动资金平衡表的项目和软件程序,上述两科目在今年内可不作调整,从明年起按新科目名称印刷和调整软件程序。 有关科目的帐户调整见附表。总行4月23日(87)建总会字第85号“关于增设和调整部分会计科目、帐户的通知”第八项的(一)、(二)、(四)点按本通知修改。 以上请即转知所属执行。 有 关 科 目 、 帐 户 变 动 表 ─────┬─────────────┬────────────── 科目代号 │ 科 目 名 称 │ 明 细 帐 户 ─────┼─────────────┼────────────── │ │ 贷款业务收入户 │ │ 信托业务收入户 │ │ 手续费收入户 615 │ 营业收入 │ 与人民银行往来利息收入户 │ │ 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户 │ │ 调拨资金利息收入户 │ │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户 │ │ 贴现利息收入户 │ │ 出纳长款收入户 ─────┼─────────────┼────────────── │ │ 物、料等变卖收入户 617 │ 营业外收入 │ 罚款收入户 │ │ 其他收入户 ─────┼─────────────┼────────────── │ │ 劳动保险费支出户 │ │ 编外人员生活费支出户 618 │ 营业外支出 │ 落实政策补发工资支出户 │ │ 财产意外损失支出户 ─────┴─────────────┴───────────────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增设会计科目和调整部分会计帐户的通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