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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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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苏州、三峡分行,济南、杭州、浦东分行:
  
  现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个人住房贷款性质比较特殊,各行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学习,正确理解个人住房贷款的核算方法,保证该项业务顺利开展。
  
  二、对信用卡、储蓄卡(折)扣款的核算手续,总行将制定全行统一的核算办法,在总行规定印发前,已开办代扣结算业务的行,暂按各行的规定办理,未开办代扣结算业务的,暂由各行自定相应的核算手续。未制定会计核算规定的,不得采取委托扣款结算方式还款。
  
  三、会计核算程序的修改和开发暂由各一级分行负责,会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与科技部门密切合作,以保证满足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的需要。
  
  四、本办法有关会计核算基本规定与《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相抵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五、本办法由总行会计部负责解释,各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会计核算手续》、《中国建设银行担保物、偿债物管理及会计核算手续》及住房信贷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核算办法。
  
  第一章 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基本规定
  
  一、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按《中国建设银行担保物、偿债物管理及会计核算手续》规定纳入表外科目“担保物”核算,按抵押(质押)合同金额登记入账。
  
  二、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抵押物及权证,由贷款经办行指定部门管理与保管,质押物由会计部门保管。
  
  三、借款人支用贷款时采取直接提款或专项提款方式。直接提款是将款项转入借款人的信用卡或储蓄账户,一般仅限于自建、大修形式的个人住房贷款,对直接提款方式应严格控制,借款人提款时需经贷款行业务管理部门批准,会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业务部门应加强对借款人贷款使用的监督与管理。采用专项提款方式是将款项直接转入售房单位或开发商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对非按揭形式的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采取专项提款方式,如需采取直接提款方式,按上述规定办理。对置换、折迁等其他形式的个人住房贷款,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可选择下列方式:
  
  (一)柜台还款方式。指借款人直接到贷款经办行或所属机构会计柜台交存现金或转账(提示票据及其他结算方式)还款。
  
  (二)委托扣款方式。指借款人委托贷款经办行的发卡行或储蓄部门,在借款人开立的信用卡、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中扣款的方式来偿还借款。
  
  借款人选择委托扣款方式还款,须向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以已持有的信用卡或储蓄卡(折)还款,须向贷款经办行提供户名、卡号或账号等。新开立账户的,按现行制度规定办理开户手续,贷款经办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将信用卡或储蓄卡(折)发给借款人。借款人每月在结息日前,将不少于“分期还款额”的款项存入其开立的信用卡账户或储蓄账户内,保证到期足额支付贷款本息。
  
  五、被委托部门扣款时,对借款人储蓄存款账户存款余额不足“委托扣划金额”的,信用卡账户透支额超过限额的,按款项不足处理,原则上不予扣划。
  
  六、结息。
  
  (一)正常贷款结息分两种情况:
  
  1.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结息日对年对月对日计算。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并按月结息。借款人以柜台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实行单户结息;借款人以委托扣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实行批量结息,结息日由各一级分行结合本行实际自行确定。
  
  (二)逾期贷款的结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的,发生的逾期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份的20日;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发生的逾期贷款按月结息,结息日随正常贷款。
  
  (三)应收利息复利的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的按季结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结息。
  
  七、借款人按月还款的期限。
  
  (一)以柜台还款方式还款的,在当月内的任何一天还款均视为正常。
  (二)以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从结息日至每月的最后一日。结息日进行第一次委托扣款,收到款项的做账务处理,未收到款项的,暂不做账务处理。待月末最后一日再进行一次委托扣款,收到款项的做账务处理,未收到款项的,按逾期进行处理。
  
  八、借款人超过正常的还款期限,未按合同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偿还贷款,应将未偿还部分视为逾期贷款;借款人拖欠贷款本息额(不含应收利息复利)累计大于或等于合同约定的“分期还款额”的六倍时,应将尚未归还的全部贷款视为逾期贷款。对借款人采取累进还款法,拖欠期限跨两个累进阶梯时,分别两个累进阶梯计算。遇有利率调整,按调整利率前后不同的分期付款额分别计算。
  
  不论贷款部分逾期还是全部逾期,只对未按分期还款计划还款的部分计算罚息,未到还款期的贷款仍按合同约定的正常利率计息。
  
  发生逾期贷款时,会计部门应及时通知信贷部门,由信贷部门负责催收。借款人收到催款通知,或以柜台还款方式偿还逾期贷款,或将款项存入其信用卡、储蓄账户,通知贷款行扣款。
  
  贷款全部转作逾期后,如借款人偿还全部逾期的贷款本息及当期的贷款本息,应将其贷款再转作正常贷款。
  
  九、贷款经办行收取借款人贷款本息时,本着“先收息,后收本”的原则,先收取逾期贷款利息,再收取正常贷款利息,然后收取逾期贷款本金,其次是正常贷款本金。
  
  十、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的计算。贷款经办行计算借款人每月应偿还的贷款利息时,每一个月、提前全部还款及最后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其余各月不分大小月均按30天计算。计算贷款本息的基本公式:
  
  每月应偿还的贷款利息=贷款余额×月利率
  
  每月应偿还贷款本金=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额-每月应偿还的贷款利息
  
  (一)采用月均还款法,借款人各月应归还贷款本息的计算方法:
  
  第一个月:L1=PoTI/30
  
  A1=F-L1
  
  第二个月:L2=(Po-A1)I
  
  A2=F-L2
  
  ……
  
  第N-1个月:LN-1=(PN-3-AN-2)I
  
  AN-1-F-LN-1
  
  最后一个月:
  
  LN=(PN-2-AN-1)TI/30
  
  AN=PN-1
  
  借款人提前全部归还贷款本息套用上述“最后一个月”的公式计算。
  
  上述公式中,各字母的含义:
  
  LN——第N个月应归还的贷款利息
  
  I——月利率
  
  AN——第N个月应归还的贷款本金
  
  F——等额还款本息额
  
  PN——第N+1个月的月初贷款账户余额(不含逾期)
  
  T——实际使用天数
  
  (二)采用累进还款法,在等额还款期限内按上述公式计算贷款本息,以后逐年或每隔几年按一定比率增加还款额时,加上增加的还款金额后套用上述公式计算。
  
  十一、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分为提前全部归还贷款和提前部分归还贷款。提前部分归还贷款又分为预还贷款本息和提前偿还本金。预还贷款本息是指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或还款协议约定的“分期还款额”,提前预还一期以上贷款本息。提前偿还本金是指借款人以多于合同或还款协议约定的“分期还款额”,在偿还当期贷款利息后,剩余部分偿还贷款本金。各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低提前偿还本金的限额,低于限额的不予办理。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时,应提前通知贷款经办行,经贷款经办行同意后办理还款手续,对提前全部和提前偿还本金的,贷款行按还款协议约定收取违约金。
  
  十二、借款人提前部分归还贷款后,对尚未归还的贷款可做如下处理:
  
  (一)提前预还本息。
  
  1.仍执行原贷款期限,借款人在预还的几期内可中断还款,贷款行不作逾期处理。
  
  2.分期还款额不变,按预还期数缩短还款期限,借款人下期应连续还款。
  
  (二)提前偿还本金。
  
  1.还款期限不变,重新约定分期还款额;
  
  2.分期还款额不变,重新约定还款期限;
  
  3.重新约定还款期限和分期还款额;
  
  4.重新约定累进还款方式(累进频率、累进比例、分期还款金额);
  
  5.还款期与还款额均不变,因提前偿还本金造成的差额,在最后一次还款时调整。
  
  十三、各贷款经办行每年与借款人至少核对一次贷款账。借款人信用卡存款户和储蓄存款户的核对,分别由信用卡和储蓄部门负责按现行制度的规定进行核对。
  
  十四、各行必须严格按照本核算办法对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核算,不得在个人住房贷款科目下随意更改或增加核算内容。
  
  第二章 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与账簿
  
  一、会计科目。将“476住宅储蓄贷款”科目改为“476个人住房贷款”科目,该科目核算本行向购买自用住房或建造大修理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按借款人设户。发放贷款时记借方,借款人归还贷款时记贷方,本科目余额在借方。
  本科目排列在试算平衡表第2页第50行,归属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贷款”项目,其中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的归属“短期贷款”项目,逾期贷款归属“逾期贷款”项目。本科目总账传输代号不变。
  
  原在“476住宅储蓄贷款”科目中核算的向个人发放的住宅储蓄贷款,结转到“476个人住房贷款”科目核算。
  
  为保证“476个人住房贷款”科目核算的真实性,对有些经办行不按规定在原“476住宅储蓄贷款”科目中核算的贷款作如下调整:
  
  对发放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自营性固定资产性质的贷款调整到“483房地产开发贷款”相应的‘二级科目中核算,属于流动资金性质的贷款调整到“414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科目相应的二级科目中核算;对向个人发放的不属于住房性质的小额抵押贷款,调整到“478其他贷款”科目中核算。
  
  “应收利息”按借款人设户核算。
  
  二、会计凭证。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使用总行统一规定的“个人()贷款支付凭证”(附件一)专用凭证,该凭证适用于对个人发放的住房、汽车消费贷款等零售业务。
  
  批量结息时,使用规定的“计算利息汇总水单”(附件六)。为满足不同核算软件的需要,对各种“清单”在主要要素不变的情况下,各行可适当增减要素。
  
  三、账簿。贷款明细账使用总行统一规定的“个人()贷款明细账”(附件二),该账簿适用于对个人发放的住房、汽车消费贷款等零售业务。
  
  第三章 发放贷款的核算
  
  信贷部门按规定办理完贷款手续后,填制一式二份“开立贷款账户通知书”(简称:开户通知书,附件九)送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根据信贷部门“开户通知书”,为借款人办理开户手续。开户时,根据“开户通知书”载明的贷款种类、贷款期限、币种、利率、合同金额等登记贷款账首,并将贷款账号提供给借款人。“开户通知书”专夹保管(借款人偿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在“开户通知书上”注明“贷款偿清,已销户”,作当日还款凭证的附件装订),根据“抵(质)押金额”,填制表外科目收入凭证登记“担保物”表外科目账。借款人支用贷款时,应审查借款人填制的“个人(住房)贷款支付凭证”金额与“开户通知书”的金额是否相符,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借款人、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填写是否正确;信贷部门及借款人是否签(字)章。审查无误后,按下列手续处理:
  
  一、借款人采取直接提款方式。在各联“个人(住房)贷款支付凭证”(第四联可免填)上加盖“转讫章”,第一联“回单”退借款人,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三联作内部往来或系统内往来记账凭证附件,第五联送信贷部门。会计分录:
  
  借: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户
  
  贷:内部往来——××往来户
  
  或:系统内存放款项——××行户
  
  二、借款人采取专项提款方式。在各联“个人(住房)贷款支付凭证”上加盖“转讫章”,第一联“回单”退借款人,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将第四联交售房单位或开发商,第五联送信贷部门。会计分录:
  
  借: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户
  
  贷:存款——××(售房)单位户
  
  第四章 归还贷款本息的核算
  
  一、柜台还款方式的会计处理手续。
  
  (一)现金。借款人还款时,应填制—式两联“现金交款单”,在“款项来源”栏注明“归还第×个月借款”字样。
  
  经办行出纳柜台收到借款人填制的“现金交款单”及现金审查无误后,加盖“现金收讫章”,第一联退借款人,第二联交会计柜台。会计柜台收到第二联“现金交款单”处理如下:
  
  1.贷款经办行直接收取现金的处理。会计柜台结计借款人贷款户的利息,打印一式三联“计算利息清单”,计算本期应还贷款本金,并打印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以“转账贷方凭证”做贷款户的记账凭证,第二联“现金交款单”和第一联“计算利息清单”作附件,“计算利息清单”第二联作利息收入户的记账凭证,“计算利息清单”第三联退借款人。会计分录:
  
  借:现金——业务现金户
  
  贷: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2.非贷款经办行代收现金的处理。会计柜台根据“现金交款单”第二联编制两份“个人住房贷款代收清单”(附件三)和一份“内部往来划收款报单”,以“内部往来划收款报单”作贷方记账凭证,“现金交款单”和一份“个人住房贷款代收清单”作附件。会计分录:
  借:现金——业务现金户
  
  贷:内部往来——往来户
  
  将一联“个人住房贷款代收清单”和“内部往来划收款报单”通过系统内票据传递方式送主管行会计柜台。
  
  主管行为贷款经办行的,收到“个人住房贷款代收清单”和“内部往来划收款报单”后,按上述“1”的手续办理。会计分录:
  
  借:内部往来——××往来户
  
  贷:个人住房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主管行为非贷款经办行的,收到“个人住房贷款代收清单”和“内部往来划收款报单”后,应通过内部往来或系统内票据交换,将款项转划贷款经办行。会计分录:
  
  借:内部往来——××往来户
  
  贷:内部往来——××往来户
  
  二、委托扣款方式的会计处理手续。结息日会计柜台打印“个人住房贷款扣款清单”(附件四),区别不同的扣划方式分别进行处理。
  
  (一)从借款人信用卡账户扣款的会计处理。结息日营业开始,会计柜台将打印的“个人住房贷款扣款清单”送信用卡业务部门。信用卡会计柜台检查借款人信用卡账户余额,款项充足的(含信用额度)及时进行扣款。扣款时,打印两份“个人住房贷款代扣清单”(附件五)和两联划款凭证,一份“个人住房贷款代扣清单”自留作记账凭证附件,一份连同一联划款凭证送会计部门。
  
  主管行为贷款经办行的,会计柜台收到信用卡部门划转来的划款凭证和“个人住房贷款代扣清单”,结计借款人贷款户的利息,打印一联“计算利息流水单”(附件六-2),根据“计算利息流水单”合计数打印一联“计算利息汇总水单”(附件六-1),计算本期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并汇总打印一联“转账贷方凭证”。
  
  以汇总的“转账贷方凭证”作贷款科目的记账凭证,“个人住房贷款代扣清单”作附件,“计算利息汇总水单”作利息收入科目的记账凭证,“计算利息流水单”作附件,以划款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会计分录:
  
  借:系统内存放款项——××户
  
  贷: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主管行为非贷款经办行的,通过系统内(或内部往来)将款项划给贷款经办行,贷款经办行按上述手续处理。
  
  (二)从借款人储蓄卡(折)扣款的会计处理。结息日营业开始,会计柜台按借款人开户储蓄所生成扣划数据磁盘(磁盘报文格式由各分行自定),连同“个人住房贷款扣款清单”一并送储蓄所。
  
  储蓄所收到会计柜台提供的磁盘和“个人住房贷款扣款清单”后,从借款人储蓄存款账户中及时扣款。扣款时,打印两份“个人住房贷款代扣清单”和“内部往来划收款报单”,一份清单自留作记账凭证附件,另一份连同内部往来凭证送会计部门。
  
  会计柜台收到储蓄所“内部往来划收报单”和一份“个人住房贷款代扣清单”后,比照信用卡扣款的会计处理手续办理。会计分录:
  
  借:内部往来——××往来户
  
  贷: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如借款人需“计算利息清单”作回单,可打印“计算利息流水单”交借款人。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的会计处理。
  
  (一)提前全部归还贷款本息的,会计柜台根据贷款账户余额按实际使用期限(从上期结息日到本次归还贷款本息日止)结计利息,其余会计处理手续比照本章“一”的有关手续处理。
  
  (二)提前偿还本金的,合计柜台根据借款人有关还款凭证,结计借款人当期的贷款利息,以还款额减去当期贷款利息的余额偿还贷款本金,其余会计处理比照本章“一”的有关手续办理。
  
  (三)提前预还贷款本息的,根据借款人预还的期数,计算机连续计算各期应偿还贷款本金与利息,可分期打印或汇总打印“计算利息清单”和“转账贷方凭证”,其余会计处理比照本章“一”的有关手续办理。
  
  (四)对提前全部归还贷款和提前偿还贷款本金收取违约金,交现金的借款人填制“现金交款单”,转账的,根据有关转账凭证。会计分录:
  
  借:现金——业务现金户
  
  或:××科目——××户
  
  贷:营业外收入——罚款收入
  
  第五章 逾期贷款的核算
  
  一、柜台还款方式还款。
  
  (一)借款人拖欠贷款本息的处理。每月还款期最后一日,借款人未来归还贷款,会计柜台结计借款人贷款户利息,打印一式三联“计算利息清单”,计算机自动计算应偿还贷款本金数,只作逾期记录标志,在账簿上不作逾期记载,应计利息作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借款人户利息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二)借款人全额偿还贷款利息,拖欠本金的处理。会计部门根据有关还款凭证,结计借款人贷款户利息,打印一式三联“计算利息清单”,逾期本金按上述(一)的方式处理,实收的利息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业务现金户
  
  或:××科目——××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三)借款人偿还全部贷款利息和部分贷款本金的处理。根据借款人有关还款凭证,结计借款人贷款户的利息,打印一式三联“计算利息清单”,计算机计算逾期本金(应偿还贷款本金数—本次偿还本金数),按偿还本金金额打印一联“传账贷方凭证”,逾期部分本金只作记录标志,不作账簿记载。以利息清单第二联作利息收入科目的记账凭证,第一联作附件,第三联退借款人。会计分录:
  
  借:现金——业务现金户
  
  或:××科目——××户
  
  贷: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四)借款人仅偿还部分贷款利息的处理。借款人仅偿还部分贷款利息,根据借款人有关还款凭证结计借款人贷款户的利息,打印一式三联“计算利息清单”,计算机计算本次应偿还贷款本金,作逾期记录,在账簿上不作逾期记载。以利息清单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第三联退借款人。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借款人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对实收的贷款利息,打印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会计分录:
  
  借:现金——业务现金户
  
  或:××科目——××户
  
  贷:应收利息——××借款人户
  
  在按上述手续处理后,打印一份“个人住房贷款逾期贷款本息清单”(附件七)送信贷部门。
  
  二、实行批量扣款的贷款户,在批量结息日根据扣款结果分别处理如下:
  
  (一)借款人账户款项不足的,不作扣款处理。待月末最后一日再发送一次扣款信息,如借款人账户仍款项不足的,按本章“一”项中“(一)”的手续处理。
  
  (二)下期扣款时,如借款人仍未归还逾期部分的贷款,贷款经办行在打印“个人住房贷款扣款清单”时,将到期和逾期的贷款本息一并计算在内。
  
  三、贷款全部逾期的处理。借款人累计拖欠贷款本息额,等于“分期还款额”六倍时,应将尚未归还的全部贷款余额结转到“逾期贷款”栏内。结转时,打印两份“个人住房贷款逾期贷款本息清单”,根据“个人住房贷款逾期贷款本息清单”记载贷款账,在“摘要”栏记载“结转逾期”字样,同时记正常贷款栏的“贷方”和“逾期贷款”栏的“借方”,并按规定计算罚息。
  
  在账务处理完毕后,将“个人住房贷款逾期贷款本息清单”一份送信贷部门,另一份装订在当日凭证“个人住房贷款”科目的后面。
  
  四、逾期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其利息在“催收利息”科目核算。
  
  第六章 对账
  
  对账时,由会计柜台逐户打印对账单(附件八)一式两联,加盖业务公章后交借款人。借款人核对无误后,在一联对账单上签字退经办行。经办行留存装订,保存期限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
  
  附件:一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回单)
  

  ----------------
  
   年月日 1
  
  ┌─┬───┬────┬─┬───┬─────────────────┐
  
  ││全称│││全称││
  
  │借├───┼────┤收├───┼─────────────────┤
  
  │款│账号││款│账号││
  
  │人├───┼────┤人├───┼─────────────────┤
  
  ││开户行│││开户行││
  
  ├─┴┬──┴────┴─┴───┼─┬─┬─┬─┬─┬─┬─┬─┬─┤
  
  ││币│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金额│(大写)├─┼─┼─┼─┼─┼─┼─┼─┼─┤
  
  ││││││││││││
  
  ├──┴──────┬──────┴┬┴─┴─┴─┴─┴─┴─┴─┴─┤
  
  │委托你行将上述贷款│││
  
  │金额转存--存款户│││
  
  │会计部门(盖章)│信贷部门(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
  
  规格:连边8.5×17.5厘米(白纸印黑字)
  
  中国建设银行
  
   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借据)
  
   ---------------
   年月日 2
  
  ┌─┬───┬────┬─┬───┬─────────────────┐
  
  ││全称│││全称││
  
  │借├───┼────┤收├───┼─────────────────┤
  
  │款│账号││款│账号││
  
  │人├───┼────┤人├───┼─────────────────┤
  
  ││开户行│││开户行││
  
  ├─┴┬──┴────┴─┴───┼─┬─┬─┬─┬─┬─┬─┬─┬─┤
  
  │││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金额│币├─┼─┼─┼─┼─┼─┼─┼─┼─┤
  
  ││(大写)││││││││││
  
  ├──┴──────┬──────┴┬┴─┴─┴─┴─┴─┴─┴─┴─┤
  
  │委托你行将上述贷款││科目(借)____│
  
  │金额转存--存款户││对方科目(贷)____│
  
  │借款人(签字)│信贷部门(盖章)││
  
  │ 年月日 │年月日│记账复核│
  
  └─────────┴───────┴────────────────┘
  
  规格:连边8.5×17.5厘米(白纸印绿字)
  
  中国建设银行
  
  个人()贷款支付凭证
  
  ------------
  
   年月日 3
  
  ┌─┬───┬────┬─┬───┬─────────────────┐
  
  ││全称│││全称││
  
  │借├───┼────┤收├───┼─────────────────┤
  
  │款│账号││款│账号││
  
  │人├───┼────┤人├───┼─────────────────┤
  
  ││开户行│││开户行││
  
  ├─┴┬──┴────┴─┴───┼─┬─┬─┬─┬─┬─┬─┬─┬─┤
  
  ││币│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金额│(大写)├─┼─┼─┼─┼─┼─┼─┼─┼─┤
  
  ││││││││││││
  
  ├──┴──────┬──────┴┬┴─┴─┴─┴─┴─┴─┴─┴─┤
  
  │委托你行将上述贷款││科目(贷)____│
  
  │金额转存--存款户││对方科目(借)____│
  
  │借款人(签字)│会计部门(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记账复核│
  
  └─────────┴───────┴────────────────┘
  
  规格:连边8.5×17.5厘米(白纸印红字)
  
  中国建设银行
  
  个人()贷款支付凭证(收账通知)
  
  ------------------
  
   年月日 4
  
  ┌─┬───┬────┬─┬───┬─────────────────┐
  
  ││全称│││全称││
  
  │借├───┼────┤收├───┼─────────────────┤
  
  │款│账号││款│账号││
  
  │人├───┼────┤人├───┼─────────────────┤
  
  ││开户行│││开户行││
  
  ├─┴┬──┴────┴─┴───┼─┬─┬─┬─┬─┬─┬─┬─┬─┤
  
  │金额│币│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大写)├─┼─┼─┼─┼─┼─┼─┼─┼─┤
  
  ││││││││││││
  
  ├──┴──────┬──────┴┬┴─┴─┴─┴─┴─┴─┴─┴─┤
  
  │委托你行将上述贷款││备注:│
  
  │金额转存--存款户│││
  
  ││会计部门(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
  
  规格:连边8.5×17.5厘米(白纸印黑字)
  
  中国建设银行
  
  个人()贷款支付凭证
  
  ------------
  
   年月日 5
  
  ┌─┬───┬────┬─┬───┬─────────────────┐
  
  ││全称│││全称││
  
  │借├───┼────┤收├───┼─────────────────┤
  
  │款│账号││款│账号││
  
  │人├───┼────┤人├───┼─────────────────┤
  
  ││开户行│││开户行││
  
  ├─┴┬──┴────┴─┴───┼─┬─┬─┬─┬─┬─┬─┬─┬─┤
  
  ││币│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金额│(大写)├─┼─┼─┼─┼─┼─┼─┼─┼─┤
  
  ││││││││││││
  
  ├──┴──────┬──────┴┬┴─┴─┴─┴─┴─┴─┴─┴─┤
  
  │委托你行将上述贷款││备注:│
  
  │金额转存--存款户│信贷部门(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
  
  规格:连边8.5×17.5厘米(白纸印蓝字)
  
  附件:二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贷款明细账
  

  贷款额度:户名:账号:
  
  合同编号:利率:(调整::)逾期利率:第页
  
  币别:(调整::::)贷款期限:自年月日到
  
  年月日本户共页
  
  ┌───┬─┬─┬─┬─┬─┬─┬─┬─┬─┬───────────┬─┬─┬─┐
  
  │年│交│凭││││借││日│积│逾期贷款│录│复│代│
  
  ├─┬─┤易│证│摘│借│贷│或│余││├─┬─┬─┬─┬─┬─┤││理│
  
  │月│日│序│号│要│方│方│贷│额│数│数│借│贷│借│余│日│积│入│核│机│
  
  │││号│码││││││││方│方│或│额│数│数│││构│
  
  ││││││││││││││贷│││││││
  
  ├─┼─┼─┼─┼─┼─┼─┼─┼─┼─┼─┼─┼─┼─┼─┼─┼─┼─┼─┼─┤
  
  │││││││││││││││││││││
  
  │││││││││││││││││││││
  
  │││││││││││││││││││││
  
  └─┴─┴─┴─┴─┴─┴─┴─┴─┴─┴─┴─┴─┴─┴─┴─┴─┴─┴─┴─┘
  
  附件:三
个人住房贷款代收清单
  

  ----------
  
  年月日
  
  代收机构:
  
  ┌───┬────┬────┬─────┬───┬────┬──┬──┐
  
  │流水号│凭证种类│凭证号码│贷款户账号│还款人│代收金额│记账│复核│
  
  ├───┼────┼────┼─────┼───┼────┼──┼──┤
  
  │││││││││
  
  ├───┼────┼────┼─────┼───┼────┼──┼──┤
  
  │││││││││
  
  ├───┼────┼────┼─────┼───┼────┼──┼──┤
  
  │││││││││
  
  ├───┼────┼────┼─────┼───┼────┼──┼──┤
  
  │││││││││
  
  └───┴────┴────┴─────┴───┴────┴──┴──┘
  
  贷款经办行:第页(共页)
  
  附件:四
个人住房贷款扣款清单
  

  ----------
  
  年月日
  
  被委托部门:单位:元
  
  ┌───┬─────┬──────┬───────┬────┬────┐
  
  │流水号│借款人名称│ 贷款户账号 │应收利息户账号│存款户账│委托扣款│
  
  │││││(卡)号│ 金额 │
  
  ├───┼─────┼──────┼───────┼────┼────┤
  
  │││││││
  
  ├───┼─────┼──────┼───────┼────┼────┤
  
  │││││││
  
  ├───┼─────┼──────┼───────┼────┼────┤
  
  │││││││
  
  ├───┼─────┼──────┼───────┼────┼────┤
  
  │││││││
  
  └───┴─────┴──────┴───────┴────┴────┘
  
  贷款经办行:第页(共页)
  
  附件:五
个人住房贷款代扣清单
  

  ----------
  
  年月日
  
  代扣部门:单位:元
  
  ┌───┬─────┬─────┬────┬────┬────┬───┐
  
  │流水号│贷款户账号│应收利息户│存款户账│委托代扣│实际代扣│操作员│
  
  │││ 账号 │ (卡)号 │金额│金额││
  
  ├───┼─────┼─────┼────┼────┼────┼───┤
  
  ││││││││
  
  ├───┼─────┼─────┼────┼────┼────┼───┤
  
  ││││││││
  
  ├───┼─────┼─────┼────┼────┼────┼───┤
  
  ││││││││
  
  ├───┼─────┼─────┼────┼────┼────┼───┤
  
  ││││││││
  
  └───┴─────┴─────┴────┴────┴────┴───┘
  
  贷款经办行:第页(共页)
  
  附件:六-1
计算利息汇总水单
  

   -----------
  
   交易日期:年月日
  
  ┌───────────┬───────────┬─────────┐
  │户名或账号│摘要│ 金额 │
  
  ├───────────┼───────────┼─────────┤作
  
  ││││利
  
  ├───────────┴───────────┴─────────┤息
  
  │ 币(大写): │收
  
  ├─────────────────┬─┬─────────────┤入
  
  │交易机构代码:│会│借:____│凭
  
  │交易笔数:│计│贷:____│证
  
  │原凭证种类:│分││
  
  │原凭证号码:(会计盖章)│录│记账复核│
  
  └─────────────────┴─┴─────────────┘
  
  附件:六-2(参考格式)
计算利息流水单
  

  -------
  
  ┌──────────────────────────────────┐
  
  │交易日期 流水号 户号 存款账号 贷款账号 金额 录入│
  
  ││
  
  │……│
  
  │合计:笔数:金额:│
  
  └──────────────────────────────────┘
  
  附件:七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贷款本息清单
  

  --------------
  
  年月日止第页(共页)
  
  ┌───┬───────────┬────────────┬─────┐
  
  ││贷款户│应收利息户│本息额│
  
  │借款人├─────┬─────┼──────┬─────┤合计│
  
  ││ 账号 │ 金额 │账号│金额││
  
  ├───┼─────┼─────┼──────┼─────┼─────┤
  
  │││││││
  
  ├───┼─────┼─────┼──────┼─────┼─────┤
  
  │││││││
  
  ├───┼─────┼─────┼──────┼─────┼─────┤
  
  │││││││
  
  ├───┼─────┼─────┼──────┼─────┼─────┤
  
  │││││││
  
  └───┴─────┴─────┴──────┴─────┴─────┘
  
  会计部门(盖章)经办员:
  
  附件:八
个人()贷款对账单
  

   -----------
  
   年月日止
  
  ┌──────────────────────────────────┐
  
  │借款人:现将截止月底你的贷款户(账号)余额元及应收利息│
  
  │户(账号) 余额元发送给你,请核对。 │
  
  │将不符款项列下:│
  
  ├───┬────┬────┬──┬────────┬────────┤
  
  │ 账户 │记账日期│凭证号码│摘要│我行账面少记金额│我行账面多记金额│
  
  ├───┼────┼────┼──┼────────┼────────┤
  
  │││││││
  
  ├───┼────┼────┼──┼────────┼────────┤
  
  │││││││
  
  ├───┼────┼────┼──┼────────┼────────┤
  
  │││││││
  
  ├───┴────┴────┴──┼────────┴────────┤
  
  │上述数字已核对。│请核对后,签字退回我行一份。│
  
  │││
  
  │借款人(签字)││
  
  │年月日│贷款行(盖章)│
  
  └────────────────┴─────────────────┘
  
  附件:九
中国建设银行行 开立贷款账户通知书
  

  
  编号()年()号
  
  ____会计部门:
  
  根据我行与签定的号《借款合同》及相关从合同,双方约定如下:
  
  贷款种类:
  
  贷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币种:
  
  利率:
  
  合同金额:币(大写):小写:
  
  抵(质)押金额:币(大写):小写:
  
  还款方式:
  
  该贷款已按规定办理完支用前的手续,可以为开立贷款账户,并相应开立贷款转存账户。
  
  信贷部门主管签字:
  
  信贷部门(盖章):
  
  年月日
  
  注: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会计部门(代合同副本),一份信贷部门留底;本通知书只作为开立贷款户的依据,不做他用。
  
  ------------------------------------
  
  会计部门意见:
  
  
会计主管签字:
  
  年月日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苏州、三峡分行,济南、杭州、浦东分行:
  
  现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个人住房贷款性质比较特殊,各行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学习,正确理解个人住房贷款的核算方法,保证该项业务顺利开展。
  
  二、对信用卡、储蓄卡(折)扣款的核算手续,总行将制定全行统一的核算办法,在总行规定印发前,已开办代扣结算业务的行,暂按各行的规定办理,未开办代扣结算业务的,暂由各行自定相应的核算手续。未制定会计核算规定的,不得采取委托扣款结算方式还款。
  
  三、会计核算程序的修改和开发暂由各一级分行负责,会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与科技部门密切合作,以保证满足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的需要。
  
  四、本办法有关会计核算基本规定与《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相抵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五、本办法由总行会计部负责解释,各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会计核算手续》、《中国建设银行担保物、偿债物管理及会计核算手续》及住房信贷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核算办法。
  
  第一章 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基本规定
  
  一、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按《中国建设银行担保物、偿债物管理及会计核算手续》规定纳入表外科目“担保物”核算,按抵押(质押)合同金额登记入账。
  
  二、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抵押物及权证,由贷款经办行指定部门管理与保管,质押物由会计部门保管。
  
  三、借款人支用贷款时采取直接提款或专项提款方式。直接提款是将款项转入借款人的信用卡或储蓄账户,一般仅限于自建、大修形式的个人住房贷款,对直接提款方式应严格控制,借款人提款时需经贷款行业务管理部门批准,会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业务部门应加强对借款人贷款使用的监督与管理。采用专项提款方式是将款项直接转入售房单位或开发商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对非按揭形式的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采取专项提款方式,如需采取直接提款方式,按上述规定办理。对置换、折迁等其他形式的个人住房贷款,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可选择下列方式:
  
  (一)柜台还款方式。指借款人直接到贷款经办行或所属机构会计柜台交存现金或转账(提示票据及其他结算方式)还款。
  
  (二)委托扣款方式。指借款人委托贷款经办行的发卡行或储蓄部门,在借款人开立的信用卡、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中扣款的方式来偿还借款。
  
  借款人选择委托扣款方式还款,须向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以已持有的信用卡或储蓄卡(折)还款,须向贷款经办行提供户名、卡号或账号等。新开立账户的,按现行制度规定办理开户手续,贷款经办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将信用卡或储蓄卡(折)发给借款人。借款人每月在结息日前,将不少于“分期还款额”的款项存入其开立的信用卡账户或储蓄账户内,保证到期足额支付贷款本息。
  
  五、被委托部门扣款时,对借款人储蓄存款账户存款余额不足“委托扣划金额”的,信用卡账户透支额超过限额的,按款项不足处理,原则上不予扣划。
  
  六、结息。
  
  (一)正常贷款结息分两种情况:
  
  1.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结息日对年对月对日计算。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并按月结息。借款人以柜台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实行单户结息;借款人以委托扣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实行批量结息,结息日由各一级分行结合本行实际自行确定。
  
  (二)逾期贷款的结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的,发生的逾期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份的20日;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发生的逾期贷款按月结息,结息日随正常贷款。
  
  (三)应收利息复利的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的按季结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结息。
  
  七、借款人按月还款的期限。
  
  (一)以柜台还款方式还款的,在当月内的任何一天还款均视为正常。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建总发[199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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