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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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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为规范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业务会计核算,促进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业务的发展,总行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会计核算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你行,请认真遵照执行。各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上报总行(财务会计部)。
  
  附:
  
  
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会计核算办法

  
  为规范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业务会计核算,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业务操作规程》、《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和《中国农业银行出纳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业务的会计核算。
  
  第一条 基本规定
  
  一、债券账户是指债券交易托管业务实现无纸化操作后,开立在总行债券二级托管中心,记录投资人债券交易托管业务的账户。资金账户是指投资人进行债券交易时实现资金划拨的金穗借记卡账户。债券账户与资金账户为一一对应关系。
  
  二、债券柜台业务按债券类别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当日成本,季末结转损益。
  
  三、经批准办理债券柜台买卖业务的网点为经办网点;投资人借记卡开户所在网点为资金开户网点。
  
  四、投资人办理开户、非交易过户、转托管、迁出、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等业务时,应缴纳手续费,手续费纳入经办网点损益核算。
  
  五、经办网点受理债券买卖业务时,信息通过分行业务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传送总行业务处理中心(以下简称总中心),总中心接到信息后,将受理信息通过分中心传送经办网点。如该笔业务成交,总中心向分中心传送成交信息,分中心根据总中心传送的成交信息自动对资金开户网点的账务进行处理。
  
  六、债券买卖资金清算遵循“自上而下,逐级清算”的原则。
  
  七、投资人当日申买或申卖债券未成交时,日终由系统自动解冻投资人的资金或债券。
  
  八、投资人当日卖出债券或派息、兑付所取得的资金,只能买入债券,不能提现或转账。
  
  九、撤单业务仅限于迁出和当日转托管转出交易,以及当日委托未成交的债券业务。
  
  十、如遇信息在传送过程中暂时中断,经办员应做末笔查询,如总中心返回已受理该笔交易,则打印交易凭证;如总中心返回未受理该笔交易,则根据投资人意愿选择是否重做该笔交易。
  
  十一、本办法所涉及的凭证,由各行参照本办法所附凭证样式印制。
  
  第二条 账务设置
  
  一、总行设立“自营库存债券面值”资产类科目,按面值核算本行买入的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托管的经营性债券,本科目总行专用。本科目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其借方发生额反映银行买入的经营性债券的面值;贷方发生额反映银行卖出债券及到期兑付时结转的面值;余额在借方,反映银行按票面金额持有的债券。
  
  二、总行设立“自营库存债券差价”资产类科目,核算本行买入经营性债券实际支付款项与债券面值所形成的差价,本科目总行专用。本科目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其借方发生额反映银行买入债券实际成交金额超出票面金额的差额,以及贷方差价的结转;贷方发生额反映银行买入债券实际成交金额低于票面金额的差额,以及借方差价的结转;余额如为借方,反映经营性库存债券的溢价金额;如为贷方,反映经营性库存债券的折价金额。
  
  三、总行设立“债券买卖”负债类科目,核算本行卖出经营性债券款项及债券成本、差价的结转,本科目总行专用。本科目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其贷方发生额反映按实际成交金额卖出债券的收入和经营性债券到期兑付的本息以及结转的自营库存债券贷方差价;借方发生额反映卖出自营库存债券票面成本以及结转的自营库存债券借方差价;余额如为贷方,反映卖出债券的收益;余额如为借方,反映卖出债券的损失。
  
  四、总行设立“代发行记账式债券款项”负债类科目,核算代发行记账式债券实际金额款项,本科目总行专用。该科目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
  
  五、总行设立“代理发行记账式债券”资产类科目,核算我行按协议价格代理发行记账式债券的库存余额,本科目总行专用。该科目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发行期结束,采用代销方式时,未发行的债券退还发行人;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时,未发行属于经营性债券的,转入“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和“自营库存债券差价”科目。
  六、总行设立“托管投资者债券”或有资产科目和“投资者债券”或有负债科目,分别按票面金额核算总行二级托管中心代客户托管债券对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形成的或有资产和对客户形成的或有负债。“托管投资者债券”科目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投资者债券”按投资人和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
  
  七、总行在“其他营业收入”下设“经营性国债利息收入”账户,核算在我行持有期间经营性国债产生的利息收入。
  
  八、总行在“其他营业收入”下设“其他经营性债券利息收入”账户,核算在我行持有期间除国债外其他经营性债券产生的利息收入。
  
  九、设立“证券买卖往来”共同类科目,核算记账式债券买卖、发行、到期兑付、派息及基金认(申)购、赎回、分红、清盘所形成的资金往来。本科目按“往账”和“来账”设置明细账。
  
  第三条 开立债券账户的核算
  
  投资人申请开设债券账户时,应首先签订《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填写《债券开/销户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联,连同开户手续费、借记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机构投资人需提供机构代码证、事业社团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交经办网点;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录入有关内容,数据通过系统逐级传送总中心,由总中心按投资人开设债券账户,并将有关数据逐级反馈经办网点;经办网点打印《债券开/销户申请表》及手续费收费凭证,将第二联《债券开/销户申请表》连同一份《债券托管协议书》、收费凭证、借记卡及有效身份证件等交投资人,有关证件复印件作第一联《债券开/销户申请表》附件与另一份《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协议书》,分别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永久保存。
  
  经办网点收取开户手续费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中间业务收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
  
  贷:证券买卖往来——往账
  
  总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来账
  
  贷:其他应付款——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开户费
  
  总行按规定时间将开户费划付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开户费
  
  贷:××科目
  
  第四条 一级市场交易的核算
  
  一、总行买入债券的核算
  
  总行在一级证券市场购进经营性债券时,应以有关原始交易凭证作为记账依据,编制记账凭证,分别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账务核算:
  
  1.溢价买入
  
  溢价买入是指总行以高于债券面值的成交价格买进债券。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
  
  借:自营库存债券差价——××债券(差价)
  
  贷:准备金存款
  
  2.折价买入
  
  折价买入是指总行以低于债券面值的成交价格买进债券。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
  
  借:自营库存债券差价——××债券(差价)
  
  贷:准备金存款
  
  3.平价买入
  
  平价买入是指总行以债券面值为成交价格买进债券。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
  
  贷:准备金存款(面值)
  
  二、总行卖出债券的核算
  
  总行在一级证券市场卖出经营性债券时,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有关合同,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过户、收款后,以成交价格和有关原始凭证作为记账依据,编制相关的记账凭证,办理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准备金存款(成交价)
  
  贷:债券买卖——××债券(成交价)
  
  第五条 柜台债券交易的核算
  
  一、银行卖出债券的核算
  
  1.经办网点的核算手续
  
  投资人委托买入债券时,应填写《债券委托买入受理凭证》(附件2),连同借记卡交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刷卡,投资人输入密码,经办员录入债券代码、数量、买入净价等内容,系统自动冻结所需资金,同时数据传送总中心,总中心返回受理信息后,经办网点打印《债券委托买入受理凭证》,投资人签字,经办员签章后,一联交投资人,一联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2.总行的核算手续
  
  总中心确认经办网点受理的业务成交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将成交信息传送分中心:
  
  (1)按银行卖出债券实际成交金额,进行债券销售业务的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往账
  
  贷:债券买卖——××债券
  
  (2)按银行卖出债券面额,增加投资人债券托管账户的账户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托管投资者债券——××债券
  
  贷:投资者债券——投资人——××债券
  
  3.资金开户网点的核算手续
  分中心接到总中心传送的成交信息后,对资金开户网点的账务进行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个人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或借:单位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贷:证券买卖往来——来账
  
  若日终时,总中心确认投资人委托买入债券未成交,系统自动解冻投资人资金。
  
  二、银行买入债券的核算
  
  1.经办网点的核算手续
  
  投资人委托卖出债券时,应填写《债券委托卖出受理凭证》(附件3),连同借记卡交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刷卡,投资人输入密码,经办员录入债券代码、数量、卖出净价等内容,数据传送总中心,总中心冻结投资人卖出债券数量后向经办网点返回受理信息,经办网点打印《债券委托卖出受理凭证》,投资人签字,经办员签章后,一联交投资人,一联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2.总行的核算手续
  
  总中心确认经办网点受理的业务成交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将成交信息传送分中心:
  
  (1)按银行买入债券面额,增加“自营库存债券面值”账户余额;按实际成交与面额的差额反映“自营库存债券差价”账户;按实际成交金额反映“证券买卖往来”账户。会计分录为:
  
  溢价买入时:
  
  借: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
  
  借:自营库存债券差价——××债券(高于面值差价)
  
  贷:证券买卖往来——往账(成交价)
  
  折价买入时:
  
  借: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
  
  贷:自营库存债券差价——××债券(低于面值差价)
  
  贷:证券买卖往来——往账(成交价)
  
  平价买入时:
  
  借: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
  
  贷:证券买卖往来——往账(面值)
  
  (2)按银行买入证券面额,减少投资人“投资者债券”账户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者债券——投资人——××债券
  
  贷:托管投资者债券——××债券
  
  若日终时,总中心确认投资人委托卖出债券未成交,系统自动解冻投资人的债券。
  
  3.资金开户网点的核算手续
  
  分中心接到总中心传送的批处理数据后,对资金开户网点的账务进行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来账
  
  贷:个人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或贷:单位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第六条 代理发行债券的核算
  
  代理发行债券是指农业银行作为承销人,接受债券发行人的委托,代发行人发行债券的业务。按承销人所承担的责任,可分为全额包销、余额包销、代销三种方式。
  
  一、全额包销的核算
  
  全额包销是承销人以合同确定的价格全部购进债券,在规定的发行期,通过“债券交易系统”按照市场价格转售投资人的一种发行方式。
  
  全额包销视同总行购入债券。经营性债券承销的会计核算,可比照第四条中“总行买入债券的核算”手续办理;经营性债券销售的会计核算,可比照第五条中“银行卖出债券的核算”手续办理。
  
  二、代销的核算
  
  代销是指承销人接受债券发行人委托,按照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和发行条件,在约定的发行期内向社会发行债券;发行期结束,未发行债券退回发行人,承销人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的一种发行方式。
  
  1.承销的核算手续
  
  总行根据委托双方签订的发行协议价格,以及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的有关手续,编制相关科目记账凭证,办理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发行记账式债券——××债券(协议价格)
  
  贷:代发行记账式债券款项——××债券(协议价格)
  
  2.向投资人发行的核算手续
  
  向投资人发行债券时,通过债券交易系统,严格按照委托双方签订的协议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经办网点及资金开户网点的会计核算手续比照第五条中“银行卖出债券的核算”手续办理。
  
  总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往账
  
  贷:代理发行记账式债券——××债券(协议价格)
  
  3.与发行人的清算
  
  发行期间或发行期结束,按协议的有关规定清算已发行款项。会计分录为:
  
  借:代发行记账式债券款项——××债券(协议价格)
  
  贷:准备金存款(协议价格)
  
  4.未发行债券的核算手续
  
  债券发行期结束,未发行债券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退回发行人,编制相关科目记账凭证,办理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代发行记账式债券款项——××债券(协议价格)
  
  贷:代理发行记账式债券——××债券(协议价格)
  
  三、余额包销的核算
  
  余额包销是承销人接受发行人委托,按照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和发行条件,在约定的发行期内向社会发行债券;发行期结束,未发行债券由承销人购入的一种发行方式。
  余额包销会计核算比照代销发行的核算手续办理。所不同的是发行期结束后,应按照协议规定的价格编制相关会计凭证,将未发行的债券分为经营性、投资性债券分别核算。经营性债券的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
  
  借:自营库存债券差价——××债券(高于面值时差价)
  
  或贷:自营库存债券差价——××债券(低于面值时差价)
  
  贷:代理发行记账式债券——××债券(协议价格)
  
  同时将款项划付发行人,会计分录为:
  
  借:代发行记账式债券款项——××债券(协议价格)
  
  贷:准备金存款(协议价格)
  
  四、债券发行手续费的核算
  
  农业银行作为承销人,接受债券发行人委托发行债券,发行人应支付农业银行发行费(手续费)。
  
  1.总行收到发行费的核算手续
  
  总行作为承销人,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代理发行协议,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以收到款项的会计凭证作为记账依据,办理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准备金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债券发行手续费
  
  2.手续费分配的核算手续
  
  发行期结束,总行按照各行发行业务量,编制“债券发行手续费分配表”,提交资金清算部门,编制有关会计凭证,办理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债券发行手续费
  
  贷:××往来
  
  分行收到总行划拨手续费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往来
  
  贷:其他应付款——××债券发行手续费
  
  分行向经办网点划拨手续费的会计核算,由各分行自行制定。
  
  第七条 债券付息的核算
  
  一、总行收到付息资金的核算
  
  债券分期支付利息时,应在收妥发行人支付的利息后,向投资人付息,农业银行不予垫付资金。总行通过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收妥发行人支付的债券利息后,根据有关收款凭证办理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准备金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债券利息
  
  二、付息日的核算
  
  1.总行的核算手续
  
  付息日,总中心按照付息登记日自营账户、代托管债券账户余额和付息率分别计算债券利息,进行会计处理,并将代托管债券的付息数据通过系统传送分中心。
  
  (1)自营账户中经营性债券付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债券利息
  
  贷:自营库存债券差价
  
  (2)代托管债券付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债券利息
  
  贷:证券买卖往来——往账
  
  2.资金开户行的核算手续
  
  分中心接到总中心传送的有关数据,据此对资金开户网点的账务进行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来账
  
  贷:个人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或贷:单位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第八条 债券到期兑付的核算
  
  一、总行的核算手续
  
  债券到期兑付,应在收妥发行人支付的本息后,向投资人兑付本息,农业银行不予垫付资金。兑付日,总行债券交易系统应按照兑付登记日自营债券、代托管债券账户余额和付息率分别计算债券利息,并进行会计处理,并将到期兑付本息数据传送分中心。
  
  1.自营债券中经营性债券兑付的会计分录为:
  
  借:准备金存款
  
  贷:债券买卖——××债券
  
  2.代托管债券兑付的会计分录为:
  
  借:准备金存款
  
  贷:证券买卖往来——往账
  
  3.代托管债券的交割。总行在兑付债券本息的同时,应按照债券的面值,编制相关会计科目的记账凭证,对代托管投资人债券账户进行账务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者债券——投资人——××债券
  
  贷:托管投资者债券——××债券
  
  二、借记卡开户行的核算手续
  
  分中心接到总中心传送的有关数据后,据此对资金开户网点的账务进行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来账
  
  贷:个人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或贷:单位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三、债券到期兑付手续费的核算
  
  具体核算手续比照第六条“代理发行债券的核算”中“债券发行手续费的核算”处理。
  
  第九条 总行日终成本的结转
  
  日终,总行通过一级市场、柜台交易卖出债券或自营债券到期兑付时,总行应按照销售债券的面值和应分摊的库存差价计算当日销售成本。编制“债券买卖成本计算表”(附件4),分别债券种类编制相关科目记账凭证,办理会计核算,“债券买卖成本计算表”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分摊库存差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某种债券的差价率=(日初债券差价+当日买进债券的差价)/(日初债券的票面价值+当日买进债券票面价值)
  
  本期卖出该种债券应分摊的差价=本期卖出债券票面价值×差价率
  1.当分摊的库存差价为借方余额(高于面值买进)时,会计分录为:
  
  借:债券买卖——××债券
  
  贷:自营库存债券面值
  
  贷:自营库存债券差价——××债券(高于面值)
  
  2.当分摊的库存差价为贷方余额(低于面值买进)时,会计分录为:
  
  借:债券买卖——××债券
  
  借:自营库存债券差价——××债券(低于面值)
  
  贷:自营库存债券面值
  
  第十条 日终的账务处理
  
  一、资金开户网点及经办网点的处理手续
  
  日终,资金开户网点应打印“债券买卖往来明细清单”(附件5,表1),与“证券买卖往来”科目余额核对无误后,编制“单位金穗借记卡”或“个人金穗借记卡”、“证券买卖往来”借贷方汇总记账凭证。“债券买卖往来明细清单”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经办网点打印债券业务流水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二、总行的处理手续
  
  日终,总行按债券种类打印“债券买卖往来明细清单”(附件5,表2)及开户手续费清单,与“证券买卖往来”科目核对无误后,分别编制“证券买卖往来”、“债券买卖”、“投资者债券”、“托管投资者债券”、“自营库存债券面值”、“自营库存债券差价”等科目借方、贷方记账凭证,办理日终账务处理。“债券买卖往来明细清单”及开户手续费清单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第十一条 资金清算
  
  一、总行的核算手续
  
  每日营业终了,总行债券交易系统以省级分行为单位,打印“债券买卖往来交易差额报告表”(附件6)及开户手续费清单,提交资金清算部门。资金清算部门据此编制相应的会计凭证,向省级分行进行资金清算。
  
  1.当日分行为应收汇差时,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
  
  贷:电子汇兑汇差存放款项——××分行
  
  2.当日分行为应付汇差时,会计分录为:
  
  借:电子汇兑汇差存放款项——××分行
  
  贷:证券买卖往来
  
  二、省级分行的核算手续
  
  次日,分行打印总行传送的“债券买卖往来交易差额报告表”,与中心保留的交易数据进行自动核对无误后,以二级分行为单位打印“债券买卖往来交易差额报告表”,提交资金清算部门,编制相关科目记账凭证,办理与总行和二级分行的资金清算。“债券买卖往来交易差额报告表”作相关科目记账凭证附件。如不符,应先以总行传送的“债券买卖往来交易差额报告表”办理资金清算,差额记入应收或应付款项科目,同时查找错账原因,并向总中心发出“错账查询书”(用“金穗借记卡异地交易业务错账查询书”代),总中心查实后,自上而下发出“错账查复通知书”(用“金穗借记卡异地交易业务错账查复通知书”代),各级清算行及错账网点以此为依据,编制有关科目记账凭证,“错账查复通知书”作附件,办理错账冲正。
  
  1.与总行的清算
  
  (1)当日辖内交易金额为应收汇差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电子汇兑汇差款项——总行
  
  贷:证券买卖往来
  
  (2)当日辖内交易金额为应付汇差时,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
  
  贷:存放电子汇兑汇差款项——总行
  
  2.与下级行的清算
  
  (1)当日下级行交易金额为应收汇差时,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
  
  贷:电子汇兑汇差存放款项——下级行
  
  (2)当日下级行交易金额为应付汇差时,会计分录为:
  
  借:电子汇兑汇差存放款项——下级行
  
  贷:证券买卖往来
  
  三、由于各行清算级次不同,省级以下清算行的核算手续由各分行根据本行实际情况,比照省级分行核算手续制定具体的清算办法。
  
  四、营业网点的核算手续
  
  营业网点打印“债券买卖往来交易差额报告表”一式两联,与“证券买卖往来”科目核对无误后,“债券买卖往来交易差额报告表”分别作借方、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资金清算。
  
  1.如当日交易金额为应收汇差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电子汇兑汇差款项——上级行
  
  或借:××科目
  
  贷:证券买卖往来
  
  2.如当日交易金额为应付汇差时,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
  
  贷:存放电子汇兑汇差款项——上级行
  
  或贷:××科目
  
  第十二条 债券买卖损益结转的核算
  
  为了正确反映债券交易的经营成果,总行季末日应结转债券买卖损益。每日总行应根据买入、卖出交割单按债券种类设立经营性债券买入登记簿和经营性债券卖出登记簿。季末日根据经营性债券卖出登记簿和经营性债券买入登记簿,并采用“先进先出法”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计算出该季度银行卖出该债券在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1.本季度该债券没有分期付息发生。该种债券利息收入=该季度卖出债券应计利息总额-买入债券应计利息总额。
  
  2.本季度该债券发生分期付息分两种情况:
  
  (1)付息登记日后卖出债券总额小于(等于)付息登记日经营性库存债券余额。该种债券利息收入=该季度卖出债券应计利息总额+付息登记日后卖出债券总额×适用利率-买入债券应计利息总额。
  
  (2)付息登记日后卖出债券总额大于付息登记日经营性库存债券余额。该种债券利息收入=该季度卖出债券应计利息总额+付息登记日经营性库存债券余额×适用利率-买入债券应计利息总额。然后,将持有期经营性国债产生的利息记入“经营性国债利息收入”,将持有期其他经营性债券产生的利息记入“其他经营性债券利息收入”。
  
  1.结转收益时,会计分录为:
  
  借:债券买卖
  
  贷:其他营业收入——经营性国债利息收入
  
  或贷:其他营业收入——其他经营性债券利息收入
  
  贷:其他营业收入——证券买卖收入
  
  2.结转损失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营业支出——证券买卖损失
  
  贷:其他营业收入——经营性国债利息收入
  
  或贷:其他营业收入——其他经营性债券利息收入
  
  贷:债券买卖
  
  第十三条 债券柜台交易差错处理
  
  办理债券柜台业务,如发生差错,经办网点应及时查明原因,认真做好差错处理。
  
  1.经办员在录入有关内容时,发生录入错误的,应及时作取消处理,重新录入。
  
  2.若事后发现操作差错,当日未成交交易做撤单处理,并按正确数据重新提交交易;已成交交易,须按规定做反向交易,其具体处理手续参照“第五条债券柜台交易的核算”办理。因差错造成的损失在“营业外支出”列支。
  
  第十四条 其他业务的核算
  
  一、非交易过户的核算
  
  非交易过户是指投资人将其持有的,在二级托管中心托管的全部或部分债券转移给另一投资人的交易行为。
  
  1.经办网点的核算手续
  
  投资人办理非交易过户时,应填写《非交易过户委托书》(附件7),连同应缴纳的手续费、借记卡及规定证件一并交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刷卡,债券所有人输入密码,经办员录入债券代码、交易数量和过入方债券账号等内容,系统将数据传送总中心。总中心返回受理信息后,经办网点打印《非交易过户委托书》、手续费收费凭证,第二联交委托人,有关证件复印件作第一联附件,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收取手续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或借:××存款
  
  贷:中间业务收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
  
  2.总行的核算手续
  
  日间债券交易系统对托管账户自动进行账务处理。日终,总行分别债券种类打印“债券过户、转托管明细表”(附件8),根据“债券过户、转托管明细表”编制“投资者债券”科目记账凭证,“债券过户、转托管明细表”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1.减少过出投资人债券,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者债券——过出投资人——××债券
  
  贷:托管投资者债券——××债券
  
  2.增加过入投资人债券,会计分录为:
  
  借:托管投资者债券——××债券
  
  贷:投资者债券——过入投资人——××债券
  
  二、转托管的核算
  
  转托管是指投资人将其债券账户的部分或全部债券转入其他金融机构债券账户托管的交易行为。
  
  1.经办网点的核算手续
  
  债券投资人委托经办网点转托管时,应填写《债券转托管委托书》(附件9),连同应缴纳的手续费、借记卡及规定证件一并交经办员;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刷卡,委托人输入密码,经办员录入债券代码、转托管数量、转入行债券账号等内容,系统将数据传送总中心。总中心返回受理信息后,经办网点打印《债券转托管委托书》、手续费收费凭证,一联交委托人,一联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收取手续费的会计分录同非交易过户。
  
  2.总行的核算手续
  
  日间债券交易系统对托管账户自动进行账务处理。日终,总行应分别债券种类打印“债券过户、转托管明细表”,根据“债券过户、转托管明细表”编制“投资者债券”科目记账凭证,“债券过户、转托管明细表”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者债券——转出投资人——××债券
  
  贷:托管投资者债券——××债券
  
  三、迁出、迁入的处理
  
  投资人办理迁出手续时,应填写《债券迁出凭证》(附件10),连同应缴纳的手续费及规定证件提交经办员审核,无误后,经办员刷卡,投资人录入密码,经办员录入有关内容,系统将数据传送总中心,总中心自动冻结投资人债券账户,并返回受理信息,经办网点打印《债券迁出凭证》、手续费凭证,第二联连同有关证件交投资人,有关证件复印件作第一联附件,作为会计档案,定期装订,专夹保管。
  收取手续费的会计分录同非交易过户。
  
  投资人办理迁入手续时,需提交《债券迁出凭证》、本人开立债券账户时提供的规定证件及本地借记卡,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录入投资人证件名称、号码、迁出时总行流水号、客户号、借记卡号等内容,数据传送总中心,总中心核对投资人身份证件及迁出委托号无误后,确认迁入成功,系统自动解冻投资人债券账户,并解除原资金账户与债券账户的对应关系,按新的资金账户与债券账户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经办员接到总中心确认成功信息后,打印“债券迁入凭证”(附件11),一联交投资人,一联连同收回的《债券迁出凭证》作为会计档案,定期装订,专夹保管。
  
  四、质押和解押的处理
  
  投资人办理债券质押业务,应按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完毕后,通过柜台办理债券质押冻结手续。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刷卡,投资人录入密码,经办员录入债券代码、债券数量、质押期限等内容。数据通过系统传送总中心,总中心冻结该债券并反馈成功信息后,经办员登记质押止付通知书。具体核算手续按照质押贷款的核算要求办理。
  
  投资人归还贷款后办理解押手续,经办员严格审核无误后刷卡,投资人录入密码,经办员录入债券代码、债券数量等内容。数据通过系统传送总中心,总中心解冻该债券并反馈成功信息后,经办员登记解押通知书。具体核算手续按照质押贷款核算的要求办理。
  
  五、冻结、解冻的处理
  
  1.冻结的处理手续
  
  有权机关冻结投资人债券账户或债券份额,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冻结的有关法律文书及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经办员根据有关法律文书办理债券账户冻结或债券份额冻结,分别录入债券账号、债券代码、冻结数量、是否含息、解冻日期(如法律文书上指定)、冻结原因等内容。数据通过系统传送总中心,总中心反馈成功信息后,经办员在相关登记表上记录协助结果并签章,有关法律文书作附件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2.解冻的处理手续
  
  有权机关解冻投资人债券账户或债券份额,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审查解冻的有关法律文书及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经办员根据有关法律文书办理债券账户解冻或债券份额解冻,录入债券账号、债券代码、解冻数量、原冻结委托号、解冻原因等内容。数据通过系统传送总中心,总中心反馈成功信息后,经办员在相关登记表上记录协助结果并签章,有关法律文书作附件,专夹保管,定期装订。冻结期限届满的解冻,由系统自动完成。
  
  六、撤单
  
  投资人在柜台申请撤单需填写《撤单委托书》(附件12),经办员刷卡,投资人录入密码,经办员录入原委托号等内容,如返回成功信息,打印《撤单委托书》,一联交投资人,一联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投资人如为买入撤单,撤单成功,系统自动解冻投资人资金;如为卖出、迁出、转托管转出撤单,撤单成功,系统自动解冻投资人相应债券份额或债券账户。
  
  七、客户资料修改
  
  投资人更改客户资料时,需填写《债券开/销户申请表》,连同规定证件或有关法律文书交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刷卡,投资人录入密码,经办员根据投资人填写的有关内容对客户资料进行修改,反馈成功后,打印《债券开/销户申请表》,一联交投资人,一联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八、查询
  
  投资人要求做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的,需缴纳手续费。收取手续费的会计分录同非交易过户。
  
  九、打印交割单
  
  交割单为投资者交易确认凭证。投资人如需在柜台打印交割单(附件13),由经办员刷卡读入借记卡卡号,投资人录入借记卡密码,无误后,根据投资人要求打印交割单,盖章后交投资人。
  
  十、债券账户销户的处理
  
  投资人申请债券账户销户时,在确认当日没有委托买卖交易后,填写《债券开/销户申请表》,连同借记卡及规定证件交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刷卡,投资人输入借记卡密码,经办员选择“销户”操作,数据通过系统传送总中心,总中心验证该账户没有余额后,确认交易成功。经办网点接到总中心反馈的成功信息后,打印《债券开/销户申请表》,一联交投资人,一联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为规范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业务会计核算,促进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业务的发展,总行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会计核算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你行,请认真遵照执行。各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上报总行(财务会计部)。
  
  附:
  
  
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会计核算办法

  
  为规范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业务会计核算,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业务操作规程》、《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和《中国农业银行出纳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业务的会计核算。
  
  第一条 基本规定
  
  一、债券账户是指债券交易托管业务实现无纸化操作后,开立在总行债券二级托管中心,记录投资人债券交易托管业务的账户。资金账户是指投资人进行债券交易时实现资金划拨的金穗借记卡账户。债券账户与资金账户为一一对应关系。
  
  二、债券柜台业务按债券类别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当日成本,季末结转损益。
  
  三、经批准办理债券柜台买卖业务的网点为经办网点;投资人借记卡开户所在网点为资金开户网点。
  
  四、投资人办理开户、非交易过户、转托管、迁出、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等业务时,应缴纳手续费,手续费纳入经办网点损益核算。
  
  五、经办网点受理债券买卖业务时,信息通过分行业务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传送总行业务处理中心(以下简称总中心),总中心接到信息后,将受理信息通过分中心传送经办网点。如该笔业务成交,总中心向分中心传送成交信息,分中心根据总中心传送的成交信息自动对资金开户网点的账务进行处理。
  
  六、债券买卖资金清算遵循“自上而下,逐级清算”的原则。
  
  七、投资人当日申买或申卖债券未成交时,日终由系统自动解冻投资人的资金或债券。
  
  八、投资人当日卖出债券或派息、兑付所取得的资金,只能买入债券,不能提现或转账。
  
  九、撤单业务仅限于迁出和当日转托管转出交易,以及当日委托未成交的债券业务。
  
  十、如遇信息在传送过程中暂时中断,经办员应做末笔查询,如总中心返回已受理该笔交易,则打印交易凭证;如总中心返回未受理该笔交易,则根据投资人意愿选择是否重做该笔交易。
  
  十一、本办法所涉及的凭证,由各行参照本办法所附凭证样式印制。
  
  第二条 账务设置
  
  一、总行设立“自营库存债券面值”资产类科目,按面值核算本行买入的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托管的经营性债券,本科目总行专用。本科目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其借方发生额反映银行买入的经营性债券的面值;贷方发生额反映银行卖出债券及到期兑付时结转的面值;余额在借方,反映银行按票面金额持有的债券。
  
  二、总行设立“自营库存债券差价”资产类科目,核算本行买入经营性债券实际支付款项与债券面值所形成的差价,本科目总行专用。本科目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其借方发生额反映银行买入债券实际成交金额超出票面金额的差额,以及贷方差价的结转;贷方发生额反映银行买入债券实际成交金额低于票面金额的差额,以及借方差价的结转;余额如为借方,反映经营性库存债券的溢价金额;如为贷方,反映经营性库存债券的折价金额。
  
  三、总行设立“债券买卖”负债类科目,核算本行卖出经营性债券款项及债券成本、差价的结转,本科目总行专用。本科目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其贷方发生额反映按实际成交金额卖出债券的收入和经营性债券到期兑付的本息以及结转的自营库存债券贷方差价;借方发生额反映卖出自营库存债券票面成本以及结转的自营库存债券借方差价;余额如为贷方,反映卖出债券的收益;余额如为借方,反映卖出债券的损失。
  
  四、总行设立“代发行记账式债券款项”负债类科目,核算代发行记账式债券实际金额款项,本科目总行专用。该科目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
  
  五、总行设立“代理发行记账式债券”资产类科目,核算我行按协议价格代理发行记账式债券的库存余额,本科目总行专用。该科目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发行期结束,采用代销方式时,未发行的债券退还发行人;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时,未发行属于经营性债券的,转入“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和“自营库存债券差价”科目。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
农银发[200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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