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1991年度会计决议的通知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1991年年度会计决算的编制方法和基本要求,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核算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办理。现根据业务发展变化的需要,将1991年会计决算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即一并转知所属认真执行。 一、1991年国家基建基金拨款、中央地质勘探拨款、中央专项拨款年终限额结余和国家基建基金投资公司贷款、国家基金部门贷款、建行基建贷款、煤代油基建贷款、中央基建设备储备贷款年终指标结余全部注销,不得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1991年国家投资公司基建基金委托贷款、国家投资公司其他委托贷款年终指标结余,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纳入下年度基建计划内)。 二、为准确向财政部列报支出,各行要认真办理对帐签证工作。中央级拨、贷款年终决算签证范围包括:国家基建基金拨款、中央地质勘探拨款、中央专项拨款、国家基建基金投资公司贷款、国家基建基金部门贷款、中央预算基建贷款。 三、为了统一对帐签证办法,便于操作,从1991年决算起,凡由省分行转拨、转分配给本省计划单列市分行所属经办行,或由计划单列市分行转拨、转分配给本省所属经办行的拨、贷款决算签证及决算报表的汇总,均按省外转拨拨款、转分配贷款的方法处理: (一)省行与本省计划单列市分行之间相到转拨拨款,其对帐签证、编表,均按《建设银行会计核算办法》第十二章“会计决算”有关省外转拨拨款的办法办理,即办妥签证后,拨入行将拨款签证单随同拨款明细表上报;转拨行(拨出行)填制“省外拨出转拨限额清单”与管理机构签证,随决算上报。 (二)省分行与本省计划单列市分行之间的相互转分配贷款,其对帐签证、编表,均按(86)建总会字第171号文有关省外转分配贷款办法办理,即办妥签证后,拨入行编制贷款汇总表,同时填制“省外转分配贷款明细表”,作为贷款汇总表的附件,随决算上报;转分配行(拨出行)应按转分配的贷款指标填制“省外转分配贷款指标清单”与管理机构办理签证,随决算上报。 四、认真核对内部往来,当年签发的内部往来凭证,往来双方当年必须全部入帐,帐目必须全部对清,余额必须一致。双方核对无误后,办理年终结转,应将1991年内部往来科目余额,同方向结转“上年内部往来”科目。 新年度发生的当年内部往来,以“内部往来”科目。 五、彻底清理应收及暂付、应付及暂收款项,凡有明确科目核算的款项,一律不准列暂收或暂付。一些监时性或暂时不能定性而确需挂帐的,年终也要迅速清理,实在清理不完的,要按规定如实列报,以便核实处理。 为便于审核,将应收及暂付科目余额表,分别按业务部分和财务部门编报(列报项目见附一、二),不要混在一起。两部分余额合计数应与资金平衡表同科目余额一致。 六、会计决算(业务部分)的决算资金平衡表(仅报期末余额)、国家基建基金部门贷款汇总表、国家基建基金拨款明细表、中央地质勘探拨款明细表,使用计算机远程通信传送,并作为决算依据,纳入时间、质量考核范围。 数据库编制要求:资金平衡表dBASE数据库名称定为DpH+3位行名代码+页号.DBF,库结构为: 字段名 类型 宽度 小数位 说明 BH 字符 3 3位行名代码 D1 字符 3 3位科目号 D2 数字 15 2 期末余额 其余三表的数据库编制仍按建会字(90)第250号通知要求执行。 七、关于联行往来 (一)从1991年起,各计划单列市分行辖属行的联行决算,不再归口所在省分行汇总,由各计划单列市分行单独组织联行往来的对帐签证和汇总工作。各行在核对全国联行往来帐务时,要分清省分行与计划单列市分行的联行行号使用范围(参阅计划单列市分行联行机构名册),防止因串省、市增加年终决算对帐困难。 (二)1991年联行决算试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程序,具体使用要求按培训班讲课要求办理。各行向总行报送全国联行余额表,应用该程序打印,并于2月底前上报总行。 八、正确反映经营成果,积极组织收入,认真核实盈亏,严格审查各项成本费用开支。 1.认真核实各项业务收入,不得虚增和漏列收入。凡当年已实现的各项收入,包括代办业务和委托贷款的手续费收入,经营外汇业务的收入,都要在有关会计决算中如实反映。
|
2.各行要努力增收节支,完成利润计划,凡没有完成利润计划的行一定要认真分析原因,说明情况。 3.认真核实成本,严格控制和审查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综合费用开支应严格控制在总行规定的综合费用率指标以内。凡按规定不准预提和分摊的各项成本费用不准列支;按规定经批准应分摊的各项费用均应纳入会计决算,以真实反映全年的成本费用。 4.办理国库券业务按规定开支的宣传、会议、人员培训、添置必要的零星设备费用以及奖励费用,应按银发(1990)82号通知规定办理,不得挤占成本,凡已列入成本开支的要纠正过来;办理其他债券业务收取的手续费,一律作营业收入处理,必要的开支可在成本中列支。 5.用信贷基金向其他单位投资、联营、参股按规定(即按财政部、人民银行(88)财商字第616号文的有关规定)分得的利润,以及执行独立核算的信托投资公司等附属企业的利润,一定要在本年度全部入帐,不得挂在帐外。 6.在财务大检查中自查出来的违纪金,额应按财务大检查和总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办理决算前调整帐务,被查出的违纪金额已上交中央金库的,除按规定调整帐务外,还应在决算报表中单独反映,并附报缴款单,以便总行核查。 7.1991年保值定期储蓄存款的保值贴息仍按年平均余额和贴息率2%预提,本年预提额减本年支付数后的余额,冲回成本。 九、根据财政部的决算要求,各分行仍附报“应收未收贷款利息情况表”(见附三)。 十、国际业务会计决算,总行将另行布置,但对国际业务部门兼办人民币业务及发生人民币的财务收支,仍按建总函字(90)第41号通知规定编制有关报表,并入财会部门汇总上报。 为了完整地反映我行业务状况,外汇业务仍由总行国际业务部汇总折合成人民币,编报决算资金平衡后与人民币基本业务并表。 十一、决算报表编报种类和要求详见附表。各类报表除上年联行往来帐科目余额表可推迟到1992年2月底上报外,其余均在1992年2月15日前一次报齐(同时远程通信传送的,仍应报书面报表)。 会计决算是我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行要认真布置和组织,行领导要重视,行内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完成1992年决算编报任务。各行决算的编报情况,总行将考核通报,表彰优胜行, 附件:编报1991年会计决算需要注意的几个具体问题(略)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1991年度会计决议的通知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1991年年度会计决算的编制方法和基本要求,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核算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办理。现根据业务发展变化的需要,将1991年会计决算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即一并转知所属认真执行。 一、1991年国家基建基金拨款、中央地质勘探拨款、中央专项拨款年终限额结余和国家基建基金投资公司贷款、国家基金部门贷款、建行基建贷款、煤代油基建贷款、中央基建设备储备贷款年终指标结余全部注销,不得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1991年国家投资公司基建基金委托贷款、国家投资公司其他委托贷款年终指标结余,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纳入下年度基建计划内)。 二、为准确向财政部列报支出,各行要认真办理对帐签证工作。中央级拨、贷款年终决算签证范围包括:国家基建基金拨款、中央地质勘探拨款、中央专项拨款、国家基建基金投资公司贷款、国家基建基金部门贷款、中央预算基建贷款。 三、为了统一对帐签证办法,便于操作,从1991年决算起,凡由省分行转拨、转分配给本省计划单列市分行所属经办行,或由计划单列市分行转拨、转分配给本省所属经办行的拨、贷款决算签证及决算报表的汇总,均按省外转拨拨款、转分配贷款的方法处理: (一)省行与本省计划单列市分行之间相到转拨拨款,其对帐签证、编表,均按《建设银行会计核算办法》第十二章“会计决算”有关省外转拨拨款的办法办理,即办妥签证后,拨入行将拨款签证单随同拨款明细表上报;转拨行(拨出行)填制“省外拨出转拨限额清单”与管理机构签证,随决算上报。 (二)省分行与本省计划单列市分行之间的相互转分配贷款,其对帐签证、编表,均按(86)建总会字第171号文有关省外转分配贷款办法办理,即办妥签证后,拨入行编制贷款汇总表,同时填制“省外转分配贷款明细表”,作为贷款汇总表的附件,随决算上报;转分配行(拨出行)应按转分配的贷款指标填制“省外转分配贷款指标清单”与管理机构办理签证,随决算上报。 四、认真核对内部往来,当年签发的内部往来凭证,往来双方当年必须全部入帐,帐目必须全部对清,余额必须一致。双方核对无误后,办理年终结转,应将1991年内部往来科目余额,同方向结转“上年内部往来”科目。 新年度发生的当年内部往来,以“内部往来”科目。 五、彻底清理应收及暂付、应付及暂收款项,凡有明确科目核算的款项,一律不准列暂收或暂付。一些监时性或暂时不能定性而确需挂帐的,年终也要迅速清理,实在清理不完的,要按规定如实列报,以便核实处理。 为便于审核,将应收及暂付科目余额表,分别按业务部分和财务部门编报(列报项目见附一、二),不要混在一起。两部分余额合计数应与资金平衡表同科目余额一致。 六、会计决算(业务部分)的决算资金平衡表(仅报期末余额)、国家基建基金部门贷款汇总表、国家基建基金拨款明细表、中央地质勘探拨款明细表,使用计算机远程通信传送,并作为决算依据,纳入时间、质量考核范围。 数据库编制要求:资金平衡表dBASE数据库名称定为DpH+3位行名代码+页号.DBF,库结构为: 字段名 类型 宽度 小数位 说明 BH 字符 3 3位行名代码 D1 字符 3 3位科目号 D2 数字 15 2 期末余额 其余三表的数据库编制仍按建会字(90)第250号通知要求执行。 七、关于联行往来 (一)从1991年起,各计划单列市分行辖属行的联行决算,不再归口所在省分行汇总,由各计划单列市分行单独组织联行往来的对帐签证和汇总工作。各行在核对全国联行往来帐务时,要分清省分行与计划单列市分行的联行行号使用范围(参阅计划单列市分行联行机构名册),防止因串省、市增加年终决算对帐困难。 (二)1991年联行决算试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程序,具体使用要求按培训班讲课要求办理。各行向总行报送全国联行余额表,应用该程序打印,并于2月底前上报总行。 八、正确反映经营成果,积极组织收入,认真核实盈亏,严格审查各项成本费用开支。 1.认真核实各项业务收入,不得虚增和漏列收入。凡当年已实现的各项收入,包括代办业务和委托贷款的手续费收入,经营外汇业务的收入,都要在有关会计决算中如实反映。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1991年度会计决议的通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