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变更投资主体的批复
广东省外经贸厅: 《关于创世纪医药有限公司变更投资主体的请示》(粤外经贸合字〔2007〕1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境外企业国内投资主体由“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天普海外药业有限公司”。其他事项均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三、请主办单位自换领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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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变更投资主体的批复 商务部 商合批[2007]2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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