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特种考试中央银行行员考试录取人员实习办法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特种考试中央银行行员考试录取人员实习办法


  
  第 1 条
  
  本办法依照特种考试中央银行行员考试规则第十条之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考试录取人员由中央银行通知报到,分派各单位轮流实习,其期间定为三个月。
  
  第 3 条
  
  实习人员于每一单位实习完毕后,应将实习报告,送由实习单位核转人事室汇办。
  
  第 4 条
  
  各实习单位应指派高级职员一人,负责指导实习事宜,使实习人员明了中央银行全盘业务概况。
  
  第 5 条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每月支给津贴,不再享受其他待遇。
  
  第 6 条
  
  实习人员之实习成绩,由中央银行册送考选部核定合格后,转呈考试院颁发考试及格证书。
  
  第 7 条
  
  实习期满成绩合格者,乙等考试人员以办事员派用,丙等考试人员以助理员派用。
  
  第 8 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特种考试中央银行行员考试录取人员实习办法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体育业务公益信托许可及监督办法   下一条: 特种考试中央银行行员考试规则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20.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