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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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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为了全面检查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实现改革试点的年度工作目标,为今年深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打下坚实基础,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作进一步整改,迎接省考核评估小组的考核评估。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方案

  
  2002年是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的第一年,为了全面检查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情况,实现改革试点的年度工作目标,为2003年深入推进税费改革打下坚实基础,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评估的政策依据
  
  考核评估工作的基本政策依据是:
  
  1、中央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文件;
  
  2、鄂发[2002]10号《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
  
  3、鄂办发[2002]27号《关于印发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4、鄂办发[2002]37号《关于印发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5、鄂政电[2002]5号《关于确保农村税费改革政令畅通的紧急通知》;
  
  6、鄂办发电[2002]77号《关于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当前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通知》;
  
  7、《鄂办通报》印发的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在历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考核评估内容
  
  考核评估的内容包括:
  
  1、查税费改革政策宣传情况,看农民是否了解政策;
  
  2、查相关基础工作到位情况,看工作是否深入细致;
  
  3、查新的税费负担落实情况,看是否违背政策;
  
  4、查税收征收主体到位情况,看征收秩序是否规范;
  
  5、查结算清退情况,看是否做到“三个明白”;
  
  6、查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看是否截留挪用;
  
  7、查相关配套改革开展情况,看工作是否扎实。
  
  具体指标见附表。
  
  三、考核评估工作的组织
  
  考核评估工作由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对考核评估质量尤其是考核评估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以求准确地反映当地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状况。
  
  各地先按此方案的考核评估内容进行自查自纠,作进一步整改,市、州进行对照检查,向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考评申请,由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考核评估小组进行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工作在程序上先以随机抽样的方式直接进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税改政策落实情况,然后再听取当地汇报,查阅有关帐表,了解县对乡、乡对村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抽查的乡镇个数原则上要达到被查县(市、区)乡镇个数的50%以上,乡镇数量少的县(市、区)也不能少于4个;每个乡镇抽查的村不少于3个;每个村抽查的组不少于2个;每个组抽查的农户不少于2个。所选择的乡镇、村、组要注意在地域分布上的均衡性,且必须有远离干线公路的乡镇、村。另外,还要调查5个以上与配套改革、涉农收费有关的县(市、区)直部门。
  
  四、考核评估计分办法
  
  考核评估实行“关键事项否决制”和百分制评分相结合的办法。凡发现计税土地面积不实、税改后农民负担不降反增的、每亩农业税及附加超过100元的、结算清退表没有发放到户或结算清退内容违反结算清退政策的实行“关键事项否决”。具体考核评估指标和每项指标的分值见附表。考核评估小组要认真填写《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表》,给出相应分值,计算综合得分,并向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分县(市、区)的考核评估报告。综合得分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单位;综合得分在70分至85分的,为合格单位;高于85分的,为优秀单位。考核评估不合格县(市、区)的税费改革工作要推倒重来;合格单位要按照考评意见,加紧整改,缺什么,补什么,保证税费改革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优秀单位的工作重点要及时转向规范、巩固和相关配套改革上来。
  
  没有考核评估的县(市、区)或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在通过重新考核评估前,县、乡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调动、提拔。确需调整的,须经负责该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上一级党委批准,未经批准的要调回原岗位,继续抓好整改。
  具体计分办法:《农户表》专对农户使用,满分为100分,分户打分,按照在当地调查农户数量,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平均得分及总分。凡发现“关键事项…不合格的,考评工作即可终止,作为不合格单位。《村表》专对村使用,满分为100分,分村打分,按照在当地调查村数量,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平均得分及总分。《乡镇表》专对乡镇使用,满分为100分,分乡镇打分,按照在当地调查乡镇数量,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平均得分及总分。《县市表》专对县(市、区)使用,满分为100分。四表分数权重分别为0.6、0.1、0.1、0.2,依此计算出该县(市、区)的综合得分。
  
  五、时间安排
  
  考核评估工作从2003年1月31日开始。各市、州按此方案对所辖县(市、区)进行对照检查,以质量为原则,成熟一个向省申请考评一个。
  
  
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表——农户表

  
  被考核评估单位:县市区 年月日
  
  
┌────┬─────────┬────┬───────────────────┬─────────┐
  
  │姓名││住址│乡镇村组││
  
  ├────┼─────────┼────┼────┬───┬──────────┼──┬──────┤
  
  │家庭人口│ 人 │劳动力│人││农业特产税│││
  
  ├────┼─────────┼────┼────┤├──────────┼──┼──────┤
  
  │计税面积│ 亩 │常年产量│公斤││农业特产税附加│││
  
  ├────┼─────────┼────┴────┤├──────────┼──┼──────┤
  
  ││合计│││基本水费│││
  
  │├─────────┼─────────┤├──────────┼──┼──────┤
  
  ││农业税││改革后│灌溉、排涝水费│││
  
  │├─────────┼─────────┤ 负担 ├──────────┼──┼──────┤
  
  │改革后│农业税附加││││││
  
  │负担├─────────┼─────────┤├──────────┼──┼──────┤
  
  ││一事一议筹资││││││
  
  │├─────────┼─────────┤├──────────┼──┼──────┤
  
  ││外出务工人员公益金││││││
  
  │├─────────┼─────────┤├──────────┼──┼──────┤
  
  ││“两工”│个、代金元│││││
  
  ├────┼───┬─────┴─────────┴───┴──────────┼──┴──────┤
  
  │内容│序号│考核评估项目│考核评估标准│
  
  ├────┼───┼──────────────────────────────┼─────────┤
  
  │││计税土地面积是否准确合理(包括违规重新丈量、计量土地;应该承 ││
  
  ││ 1│担农业税的土地不计入计税土地;将办理过合法用地手续的宅基地││
  
  │关键事项││纳入计税面积等) │凡发现1至4项其中│
  
  │├───┼──────────────────────────────┤任何一项不合格,│
  
  ││ 2│每亩农业税及附加有无超过100元 │考评工作即终止│
  
  │├───┼──────────────────────────────┤│
  
  ││ 3│改革后的亩平负担有无超过2001年的农户││
  
  │├───┼──────────────────────────────┤│
  
  ││ 4│结算清退表是否发放到户,且结算清退内容符合政策规定││
  
  └────┴───┴──────────────────────────────┴─────────┘
  
   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表——农户表(续)
  
  ┌────┬──┬────────────────────┬──┬───────────────┬──┐
  
  │内容│序号│考核评估项目│分值│ 考核评估标准 │得分│
  
  ├────┼──┼────────────────────┼──┼───────────────┼──┤
  
  ││ 5│省委、省政府致农民的两封公开信是否发到户│ 2│发1封得1分││
  
  │├──┼────────────────────┼──┼───────────────┤│
  ││ 6│改革试点公告是否张贴到村组│ 2│││
  
  │├──┼────────────────────┼──┼───────────────┤│
  
  │政策宣传│ 7│村组是否召开过村民代表会议│ 2│没有开0分;开1次1分;多次开2分││
  
  │├──┼────────────────────┼──┼───────────────┤│
  
  ││ 8│农民是否掌握改革的主要政策,了解税费改革│ 2│可按了解多少酌情打分││
  
  │││后负担内容││││
  
  ├────┼──┼────────────────────┼──┼───────────────┤│
  
  │基础工作│ 9│新的《农民负担监督卡》是否发放到户│10│││
  
  │├──┼────────────────────┼──┼───────────────┤│
  
  ││10│计税要素落实中是否得到农民签字认可,并│8 │││
  
  │││张榜公布││││
  
  ├────┼──┼────────────────────┼──┼───────────────┤│
  
  ││11│纳税通知书是否发放到户│2 │││
  
  │├──┼────────────────────┼──┼───────────────┤│
  
  ││12│有无在“一事一议”筹资之外收取共同生产费│8 │││
  
  │├──┼────────────────────┼──┼───────────────┤│
  
  ││13│“一事一议”筹资是否经过村民会议讨论│2 │││
  
  │├──┼────────────────────┼──┼───────────────┤│
  
  │税费落实│14│“两工”以资代劳是否自愿,工价标准是否│6 │强行以资代劳的得0分 ││
  
  │││符合规定││││
  
  │├──┼────────────────────┼──┼───────────────┤│
  
  ││15│水费收取有无扩大范围、提高标准│8 │││
  
  │├──┼────────────────────┼──┼───────────────┤│
  
  ││16│特产税是否据实征收│4 │││
  
  │├──┼────────────────────┼──┼───────────────┤│
  
  ││17│监督卡外有无乱收费、集资、摊派项目│10│││
  
  ├────┼──┼────────────────────┼──┼───────────────┤│
  
  ││18│已缴纳农业税的是否填开了农业税税票│ 4│││
  
  │├──┼────────────────────┼──┼───────────────┤│
  
  │征收管理│19│2002年税费混征在结算中是否分项结算,│ 6│多税一票、多费一票或税费││
  
  │││分项开票││共票的,不得分││
  
  │├──┼────────────────────┼──┼───────────────┤│
  
  ││20│2002年度农业税减免款是否发放到户│ 4│││
  
  ├────┼──┼────────────────────┼──┼───────────────┤│
  
  │结算清退│21│超交的税费是否清退│20│现金清退比例低于20%的不得分,││
  
  │││││20%—80%的按比例打分;80%││
  
  │││││以上的得满分││
  
  ├────┴──┴────────────────────┼──┼───────────────┼──┤
  
  │满分│100 │得分合计││
  
  └────────────────────────────┴──┴───────────────┴──┘
  
  考核评估组组长: 考核评估组成员:
  
  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表——村表
  
  被考核评估单位: 县市区乡镇村
  
  ┌──┬────────────────────────┬──┬──┬──┐
  
  │序号│考核评估项目│分值│得分│备注│
  
  ├──┼────────────────────────┼──┼──┼──┤
  
  │ 1│对村级的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拨付到村│10│││
  
  ├──┼────────────────────────┼──┼──┼──┤
  
  │ 2│两税附加是否拨付到村│10│││
  
  ├──┼────────────────────────┼──┼──┼──┤
  │ 3│主要计税要素是否公示,并得到农民签字认可│20│││
  
  ├──┼────────────────────────┼──┼──┼──┤
  
  │ 4│对农村优抚对象、五保户的优抚补助款是否发放到户│20│││
  
  ├──┼────────────────────────┼──┼──┼──┤
  
  │ 5│“一事一议”筹资是否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并报乡镇审批│10│││
  
  ├──┼────────────────────────┼──┼──┼──┤
  
  │ 6│村组干部人数是否符合规定│10│││
  
  ├──┼────────────────────────┼──┼──┼──┤
  
  │ 7│是否村村有国家干部驻点│10│││
  
  ├──┼────────────────────────┼──┼──┼──┤
  
  │ 8│冻结乡村债务是否布置并落实│10│││
  
  ├──┴────────────────────────┼──┼──┼──┤
  
  │合计│100 │││
  
  └───────────────────────────┴──┴──┴──┘
  
  考核评估组组长:考核评估组成员:
  
  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表——乡镇表
  
  被考核评估单位: 县市区乡镇
  
  ┌──┬───────────────────────────┬───┬──┬──┐
  
  │序号│ 考核评估项目 │ 分值 │得分│备注│
  
  ├──┼───────────────────────────┼───┼──┼──┤
  
  │ 1│涉农收费是否已经公示│5 │││
  
  ├──┼───────────────────────────┼───┼──┼──┤
  
  │ 2│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按规定时间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8 │││
  
  ├──┼───────────────────────────┼───┼──┼──┤
  
  │ 3│冻结乡村债务是否布置并落实│5 │││
  
  ├──┼───────────────────────────┼───┼──┼──┤
  
  │ 4│是否设立了清退专班、设立了清退专户│8 │││
  
  ├──┼───────────────────────────┼───┼──┼──┤
  
  │ 5│管理区是否撤销│8 │││
  
  ├──┼───────────────────────────┼───┼──┼──┤
  
  │ 6│乡镇教育组是否已经撤销│8 │││
  
  ├──┼───────────────────────────┼───┼──┼──┤
  
  │ 7│乡镇党政机构设置数量是否符合规定│4 │││
  
  ├──┼───────────────────────────┼───┼──┼──┤
  
  │ 8│乡镇事业单位设置数量是否符合规定│4 │││
  
  ├──┼───────────────────────────┼───┼──┼──┤
  
  │ 9│对严重违反税费改革政策的人和事是否作了组织处理│4 │││
  
  ├──┼───────────────────────────┼───┼──┼──┤
  
  │10│临时人员、超编人员是否已经清退│4 │││
  
  ├──┼───────────────────────────┼───┼──┼──┤
  
  │11│2002年度农业税减免款是否分解落实到村│4 │││
  
  ├──┼───────────────────────────┼───┼──┼──┤
  
  │12│农业税收征收主体是否到位│4 │││
  
  ├──┼───────────────────────────┼───┼──┼──┤
  
  │13│在编人员是否进行精减分流│4 │││
  
  ├──┼───────────────────────────┼───┼──┼──┤
  
  │14│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基本工资是否正常发放│3 │││
  
  ├──┼───────────────────────────┼───┼──┼──┤
  
  │15│农村中小学校合理布局调整工作是否开展│3 │││
  
  ├──┼───────────────────────────┼───┼──┼──┤
  
  │16│学校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3 │││
  
  ├──┼───────────────────────────┼───┼──┼──┤
  
  │17│土地管理部门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3 │││
  ├──┼───────────────────────────┼───┼──┼──┤
  
  │18│城建部门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3 │││
  
  ├──┼───────────────────────────┼───┼──┼──┤
  
  │19│电力部门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3 │││
  
  ├──┼───────────────────────────┼───┼──┼──┤
  
  │20│计划生育部门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3 │││
  
  ├──┼───────────────────────────┼───┼──┼──┤
  
  │21│畜牧部门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3 │││
  
  ├──┼───────────────────────────┼───┼──┼──┤
  
  │22│牲猪屠宰中的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3 │││
  
  ├──┼───────────────────────────┼───┼──┼──┤
  
  │23│其他涉农收费部门的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3 │││
  
  ├──┴───────────────────────────┼───┼──┼──┤
  
  │合计│100 │││
  
  └──────────────────────────────┴───┴──┴──┘
  
  考核评估组组长:考核评估组成员:
  
  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表——县市表
  
  被考核评估单位: 县市区
  
  ┌──┬──────────────────────────────┬──┬──┬──┐
  
  │序号│考核评估项目│分值│得分│备注│
  
  ├──┼──────────────────────────────┼──┼──┼──┤
  
  │1 │是否设立了政策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4 │││
  
  ├──┼──────────────────────────────┼──┼──┼──┤
  
  │2 │涉农收费是否已经公示│4 │││
  
  ├──┼──────────────────────────────┼──┼──┼──┤
  
  │3 │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按规定时间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10│││
  
  ├──┼──────────────────────────────┼──┼──┼──┤
  
  │4 │本级财政是否拿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税费改革│10│││
  
  ├──┼──────────────────────────────┼──┼──┼──┤
  
  │5 │与改革前政策内六项负担相比减负幅度是否在20%以上│10│││
  
  ├──┼──────────────────────────────┼──┼──┼──┤
  
  │6 │是否设立了清退专班、设立了清退专户│4 │││
  
  ├──┼──────────────────────────────┼──┼──┼──┤
  
  │7 │县直相关部门及对下延伸到乡镇的站所的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是否│4 │││
  
  ││作出具体安排并实施││││
  
  ├──┼──────────────────────────────┼──┼──┼──┤
  
  │8 │对严重违反税费改革政策的人和事是否作了组织处理│6 │││
  
  ├──┼──────────────────────────────┼──┼──┼──┤
  
  │9 │临时人员、超编人员是否已经清退│4 │││
  
  ├──┼──────────────────────────────┼──┼──┼──┤
  
  │10│在编人员是否进行精减分流│4 │││
  
  ├──┼──────────────────────────────┼──┼──┼──┤
  
  │11│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基本工资是否正常发放│4 │││
  
  ├──┼──────────────────────────────┼──┼──┼──┤
  
  │12│农村中小学校合理布局调整工作是否开展│4 │││
  
  ├──┼──────────────────────────────┼──┼──┼──┤
  
  │13│学校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4 │││
  
  ├──┼──────────────────────────────┼──┼──┼──┤
  
  │14│土地管理部门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4 │││
  
  ├──┼──────────────────────────────┼──┼──┼──┤
  │15│城建部门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4 │││
  
  ├──┼──────────────────────────────┼──┼──┼──┤
  
  │16│电力部门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4 │││
  
  ├──┼──────────────────────────────┼──┼──┼──┤
  
  │17│计划生育部门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4 │││
  
  ├──┼──────────────────────────────┼──┼──┼──┤
  
  │18│畜牧部门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4 │││
  
  ├──┼──────────────────────────────┼──┼──┼──┤
  
  │19│牲猪屠宰中的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4 │││
  
  ├──┼──────────────────────────────┼──┼──┼──┤
  
  │20│其他涉农收费部门的乱收费是否已经停止并进行了清退│4 │││
  
  ├──┴──────────────────────────────┼──┼──┼──┤
  
  │合计│100 │││
  
  └─────────────────────────────────┴──┴──┴──┘
  
  考核评估组组长:考核评估组成员:
  
   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表——县市表
  
  被考核评估单位: 县市区
  
  ┌─────────┬────┬───────────┬───────┐
  
  │总人口(万人)││农业人口(万人)││
  
  ├─────────┼────┼───────────┼───────┤
  
  │计税土地面积(万亩)││农业税计税常产(万公斤)││
  
  ├─────────┼────┼───────────┼───────┤
  
  │农民减负总额(万元)││农民减负比例%││
  
  ├─────────┼────┼───────────┼───────┤
  
  │项目│单位│改革前(2001年)│改革后(2002年)│
  
  ├─────────┼────┼───────────┼───────┤
  
  │合计│万元│││
  
  ├─────────┼────┼───────────┼───────┤
  
  │政策内六项小计│万元││×××│
  
  ├─────────┼────┼───────────┼───────┤
  
  │农业税│万元│││
  
  ├─────────┼────┼───────────┼───────┤
  
  │农业税附加│万元│×××││
  
  ├─────────┼────┼───────────┼───────┤
  
  │农业特产税│万元│││
  
  ├─────────┼────┼───────────┼───────┤
  
  │农业特产税附加│万元│×××││
  
  ├─────────┼────┼───────────┼───────┤
  
  │屠宰税│万元││×××│
  
  ├─────────┼────┼───────────┼───────┤
  
  │乡统筹费│万元││×××│
  
  ├─────────┼────┼───────────┼───────┤
  
  │村提留费│万元││×××│
  
  ├─────────┼────┼───────────┼───────┤
  
  │农村教育集资│万元││×××│
  
  ├─────────┼────┼───────────┼───────┤
  
  │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万个│││
  
  ├─────────┼────┼───────────┼───────┤
  
  │“两工”以资代劳│万元│││
  
  ├─────────┼────┼───────────┼───────┤
  
  │“一事一议”筹资│万元│×××││
  
  ├─────────┼────┼───────────┼───────┤
  
  │公益事业金│万元│×××││
  
  └─────────┴────┴───────────┴───────┘
  
  考核评估组组长: 考核评估组成员: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为了全面检查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实现改革试点的年度工作目标,为今年深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打下坚实基础,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作进一步整改,迎接省考核评估小组的考核评估。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方案

  
  2002年是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的第一年,为了全面检查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情况,实现改革试点的年度工作目标,为2003年深入推进税费改革打下坚实基础,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评估的政策依据
  
  考核评估工作的基本政策依据是:
  
  1、中央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文件;
  
  2、鄂发[2002]10号《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
  
  3、鄂办发[2002]27号《关于印发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4、鄂办发[2002]37号《关于印发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5、鄂政电[2002]5号《关于确保农村税费改革政令畅通的紧急通知》;
  
  6、鄂办发电[2002]77号《关于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当前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通知》;
  
  7、《鄂办通报》印发的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在历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考核评估内容
  
  考核评估的内容包括:
  
  1、查税费改革政策宣传情况,看农民是否了解政策;
  
  2、查相关基础工作到位情况,看工作是否深入细致;
  
  3、查新的税费负担落实情况,看是否违背政策;
  
  4、查税收征收主体到位情况,看征收秩序是否规范;
  
  5、查结算清退情况,看是否做到“三个明白”;
  
  6、查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看是否截留挪用;
  
  7、查相关配套改革开展情况,看工作是否扎实。
  
  具体指标见附表。
  
  三、考核评估工作的组织
  
  考核评估工作由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对考核评估质量尤其是考核评估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以求准确地反映当地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状况。
  
  各地先按此方案的考核评估内容进行自查自纠,作进一步整改,市、州进行对照检查,向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考评申请,由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考核评估小组进行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工作在程序上先以随机抽样的方式直接进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税改政策落实情况,然后再听取当地汇报,查阅有关帐表,了解县对乡、乡对村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抽查的乡镇个数原则上要达到被查县(市、区)乡镇个数的50%以上,乡镇数量少的县(市、区)也不能少于4个;每个乡镇抽查的村不少于3个;每个村抽查的组不少于2个;每个组抽查的农户不少于2个。所选择的乡镇、村、组要注意在地域分布上的均衡性,且必须有远离干线公路的乡镇、村。另外,还要调查5个以上与配套改革、涉农收费有关的县(市、区)直部门。
  
  四、考核评估计分办法
  
  考核评估实行“关键事项否决制”和百分制评分相结合的办法。凡发现计税土地面积不实、税改后农民负担不降反增的、每亩农业税及附加超过100元的、结算清退表没有发放到户或结算清退内容违反结算清退政策的实行“关键事项否决”。具体考核评估指标和每项指标的分值见附表。考核评估小组要认真填写《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表》,给出相应分值,计算综合得分,并向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分县(市、区)的考核评估报告。综合得分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单位;综合得分在70分至85分的,为合格单位;高于85分的,为优秀单位。考核评估不合格县(市、区)的税费改革工作要推倒重来;合格单位要按照考评意见,加紧整改,缺什么,补什么,保证税费改革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优秀单位的工作重点要及时转向规范、巩固和相关配套改革上来。
  
  没有考核评估的县(市、区)或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在通过重新考核评估前,县、乡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调动、提拔。确需调整的,须经负责该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上一级党委批准,未经批准的要调回原岗位,继续抓好整改。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鄂办发[20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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