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1993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市、区)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1993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市、区)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现将1993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市、区)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评估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实施细则、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和国家教委制订的评估验收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市、区)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评估验收的标准,认真进行自查和评估验收。
  
  自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要严格以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文件为依据,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切忌操之过急,注意把“两基”的自查和评估验收与推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机地结合起来。要组织所有参加自查和评估验收的人员学习有关法规文件,统一认识,掌握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估验收的报告连同自行制定的评估验收标准,于7月底前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
  
  二、国家教委将组织检查组分批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验收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市、区)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县(市、区)进行抽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时间和抽查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两基”的自查和评估验收政策性强,技术要求很高,又是一项新的工作,请各地注意总结经验,研究问题,重要情况,请及时通报国家教委。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1993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市、区)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教督[1993]2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师(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