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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区语言文字工作通过上级评估认定 9月6日-8日,甘肃省语委组织对兰州市城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考查评估,认定其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甘肃省语委组成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颖任团长,由省直机关工委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教育厅及省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同志为副团长的评估领导小组。评估团成员由语言文字专家、普通话测试员等30余人组成。杜颖及兰州市人大副主任郭念星、政协副主席吴国瑞出席各项评估活动。兰州市市长张津梁出席汇报会并致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牟少军出席汇报会,副市长、市语委主任马琦明作自评报告。省教育厅厅长白继忠也出席了汇报会。市委书记陈宝生,副市长、市语委主任马琦明出席总结会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孙公平主持评估汇报会和总结会。教育部语用司副司长张世平率观察组全程观察了此次评估活动。甘肃省二类城市和北京、河北、江苏、广东、陕西、新疆等省(市)部分语委干部随同进行了观摩。兰州市是全国第19个通过评估达标的一类城市。 兰州市城区语言文字工作通过上级评估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