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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江南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万州区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万州区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重庆市万州区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通知》(万州委办[2003]250号)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万州府办发 [2004]14号)精神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万州区新闻发言人制度,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新闻宣传的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区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实践,外塑形象、内聚人心、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二、实施机构 万州区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发言人和区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分别代表区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发布新闻、接受采访,引导舆论。 三、发布程序 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须经区政府主要领导核准,由区政府新闻发言人或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发言人发布新闻,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须经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同意后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实施。在发生突发事件或媒体关注的特殊情况时,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区政府新闻发言人提供新闻发布的详细材料,包括确定新闻口径、拟订新闻稿,建议是否对外公布消息等。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在第一时间向外发布新闻。 四、发布方式 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的形式主要有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吹风会两种。新闻发布会一般邀请本区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区委报道组成员、驻万新闻机构记者参加。对只适宜向部分媒体披露的信息,可召开邀请特定媒体记者参加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主要为记者深入了解某一特定内容信息,以及了解一段时间内工作情况而召开。新闻吹风会参加人数不等,对象范围视情况而定。 此外,新闻发言人可视情况接受记者的采访,也可根据需要,以新闻发言人名义在媒体上发表谈话。区政府领导和各部门日常接受媒体采访不属于发布新闻范畴。 五、发布内容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大政策举措、重要决定、重要数据、典型人物和事例、成功经验、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公众关心的应公开发布的其他信息。各地各部门要逐步建立完整的新闻资料库,对相关的基本情况、各类新闻事件或记者关注的问题,确定规范的发布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更新调整。每次新闻发布会后,其发布内容可由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时对外公布。 六、发布时间 一般情况下,区政府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区政府各部门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重大突发事件可根据需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七、发布纪律 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须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新闻发言人要坚持新闻宣传的党性原则,遵循新闻规律,遵守法律法规和宣传纪律,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发布新闻。 八、发布地点 每次新闻发布会地点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及区政府相关部门根据需要确定。 九、效果追踪 每次发布新闻后,新闻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新闻发言人要追踪区内外媒体的报道情况和社会舆情的动向,以检验发布效果。如发现媒体有不符合事实的、有失偏颇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报道,以及社会公众有突出的误解等状况,新闻发言人应采取约见记者、发表谈话等形式澄清事实,引导舆论,增进共识。 十、考核培训 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对其进行培训。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万州府办发[2004]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