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释义 第十条 (村民小组)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释义】本条是关于设立村民小组的规定。
        由于一些地区的村民较多,或者是管辖范围较大,居住分散,为便于村民自治,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可根据居住地区划分若干个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可以分别由几户、十几户或几十户组成。村民小组按居住地区划分,一个小组人口较少,居住集中,互相熟悉,有了问题便于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解决;有利于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直接行使自治权;可以使村委会的自治任务和工作计划通过各小组得到落实。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在原来的生产大队一级设村委会,在原来的生产队一级设村民小组。有的地区几个自然村联合设立一个村委会,每个自然村分别设立村民小组;有些大的自然村分设几个村民小组,情况不一。
        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共同体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自治的一个层次。村民小组作为全体村民的一种组织,负责经营、管理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和其他财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经营、管理;一种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由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在发包时,由村民小组作为发包方,承包给村民经营。有的地方,村民小组还兴办了集体企业,也应由小组经营、管理,或由小组承包给村民经营。
        村民小组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全体村民参加。推选的方式比较灵活,可以由一人或几人推荐,大家举手或鼓掌同意;也可以由村民先推荐候选人,然后由全组村民投票表决。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小组长后,应报村委会备案。村民对小组长的工作不满意的,可以随时撤换。村民小组长的职责:一是收集并向村委会反映本组村民的建议、意见;二是向本组村民传达村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三是协助村委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释义 第十条 (村民小组)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释义 第十五章 申诉控告   下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释义 第十四章 退休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