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办秩函[2012]2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近期,新闻媒体曝光了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已成立了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公安、监察、卫生、质检等部门参加的密切合作、配合办案的工作机制。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处等各项应对工作,引导药品流通企业按规定处理涉案药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职能做好配合工作

  

  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社会波及面大,舆论关注度高,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商务为民的要求,充分认识处理此次事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商务部门对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发挥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正面引导,落实国家各项法律规定,确保药品流通行业经营管理秩序不乱、落实工作要求到位、安全保障水平提升。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向行业通报工作进展

  

  目前,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所有涉案药品实行下架;卫生部已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停止使用、封存涉案药品;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和质检部门正在对全部药用明胶生产企业和药用胶囊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检验,对胶囊剂药品进行大批量抽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当地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和企业通报最新工作进展情况。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要发挥各级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全面组织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各项规定,严格检查胶囊剂药品的索证索票、安全检查与养护、出入库管理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胶囊剂药品各品种品规的自查自纠。对已公布的涉案药品做到立即停止销售,不漏一品一规;对发现除涉案药品以外的可疑胶囊剂药品的,要及时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要坚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停止向医疗机构和消费者销售、封存涉案药品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密切关注事件动态,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要认真调查了解药品流通行业对有关工作部署和查处意见的反映,及时向药品流通企业阐明政策。有关重要情况应向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报告。

  

  特此通知

  

  
商务部

  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
商办秩函[2012]28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评选2005年度十大中国商务新闻和十大国际商务新闻的通知   下一条: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拍卖企业不得直接从事变卖业务的意见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22.2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