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畜禽养殖和生猪屠宰行业环保联合督查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畜禽养殖和生猪屠宰行业环保联合督查的通知


  
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 、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局)、农业厅(局、办、委)、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督促各地加强畜禽养殖和生猪屠宰行业环境监管,经研究决定,环境保护部联合农业部、商务部组成督查组,对你省(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2008-2009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各地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08〕41号)要求,2008-2009年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情况。主要包括:
  
  1.各地部署和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情况,包括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采取的工作措施、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制度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包括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污染物处理或综合利用情况、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及整改情况;
  
  3.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监管情况,包括日常环境执法检查、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办理等。
  
  督查重点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城镇人口集中区域等环境敏感区以及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淮河、太湖、巢湖、滇池、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南水北调沿线、三峡库区等区域及流域。
  
  (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环境管理情况
  
  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督查各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及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1.厂(场)址选择是否符合规定;
  
  2.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情况;
  
  3.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转及其污水达标排放情况;
  
  4.废弃物贮存设施和场所防渗漏、防溢流、防雨水淋失、防恶臭等措施;
  
  5.向水体排放、倾倒废弃物行为;
  
  6.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办理、排污费缴纳等情况。
  
  二、督查时间
  
  2009年10月,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组长单位确定。
  
  三、督查组分工
  
  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三部门人员进行混合编组,共组成7个联合督查组,由司局级领导同志带队。
  
  第一组:农业部为组长单位,赴吉林、辽宁督查,
  
  联系人:畜牧司畜牧处邓兴照 (010)59192823;
  
  第二组:农业部为组长单位,赴河北、河南督查,
  
  联系人:科教司资源环境处曹子袆 (010)59193031;
  
  第三组:商务部为组长单位,赴广东、湖北督查,
  
  联系人:市场秩序司魏华祥 (010)85093323;
  
  第四组:商务部为组长单位,赴重庆、四川督查,
  
  联系人:市场秩序司朱江燕 (010)85093338;
  
  第五组:环境保护部为组长单位,赴山东、安徽督查,
  
  联系人:自然生态保护司孔源 (010)66556332;
  
  第六组:环境保护部为组长单位,赴浙江、福建督查,
  
  联系人:环境监察局孙振世 (010)66556448;
  
  第七组:环境保护部为组长单位,赴陕西、甘肃督查,
  
  联系人:环境监察局肖静 (010)66556474。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准备:2008-2009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重点包括执法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建议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相关资料,重点包括数量、地址、规模、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二)听取各省(市)的工作汇报及情况介绍。
  
  (三)督查中,各省(市)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不安排与督查无关的活动。
  
  (四)请各省(市)确定专人协助做好督查工作,并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协助安排好食宿。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肖静孙振世
  
  电话:(010)66556474,66556448
  
  传真:(010)66556457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畜禽养殖和生猪屠宰行业环保联合督查的通知
农业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五批)》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20.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