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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文 号: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104号 发布日期:2005-12-13 执行日期:2005-12-13 生效日期:190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有关产品的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对《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年87号公告)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类别847项下取消编码6103290010,增加编码6112190059;类别620项下增加 5407510021 和 5407510029。 商务部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104号——调整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