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的通知
中宣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银监会、烟草局、邮政局、供销总社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同意的《“十一五”期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商务部决定会同中宣部等13个部门联合成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海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成员:王开忠中宣部宣教局副巡视员 耿书海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 吴建平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巡视员 曹子娟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 丛明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 于法昌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 王克臣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司副司长 韦建华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督司副司长 牛成立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 吴庚宏烟草局中国卷烟销售公司副总经理 罗高飞邮政局公众服务部副主任 邹天敬供销总社经济发展部部长 姚坚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 孙元勋商务部人事司巡视员 刘海泉商务部综合司副司长 李荣灿商务部财务司司长 常晓村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 王沪生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司长 王晓川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副司长 徐息和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副巡视员 温再兴全国整规办副秘书长 财政部企业司一名司领导 工作小组负责研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就重要事项提出解决方案,协调落实跨部门工作。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商务部,由常晓村担任办公室主任,李荣灿、王沪生担任副主任。 工作小组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附件: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议事规程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议事规程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同意的《“十一五”期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议事规程。 一、工作小组组成 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是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协调机构。由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银监会、烟草局、邮政局、供销总社等 14个部门组成。商务部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1名主管司局负责同志为成员。 工作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通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并由工作小组通报各成员单位。 各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情况相应设置机构,具体参与的部门及方式自行决定。 二、工作小组职责 (一)研究拟定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三)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 (四)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五)定期向国务院汇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区、各部门; (六)承办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小组会议制度 (一)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工作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单位列席。主要议题为: 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流通工作的最新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2.各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 4.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5.研究其他事项。 工作小组会议前7个工作日,工作小组办公室将会议议程及相关材料送达各成员单位。 (二)专题会议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相关问题,并及时向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 四、建立会议纪要和简报制度 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经与会单位同意后由组长签发,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国务院。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组织落实。 根据各部门工作进展,编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工作简报》,由组长签发,送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重大工作进展报送国务院领导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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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各成员单位1名处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1.承担工作小组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督办工作小组会议通过事项和决定的落实; 2.具体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3.负责提出需要跨部门协调处理的问题; 4.组织开展跨部门的联合调研; 5.负责起草工作小组会议纪要,编辑简报; 6.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闻宣传、信息收集发布和档案管理工作,向各成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7.承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务。 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5226317。 附件2: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常晓村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 副主任:李荣灿商务部财务司司长 王沪生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司长 成员:常戍中宣部宣教局企业处处长 丁建吾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流通发展处副处长 林京财政部企业司调研员 付殿起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处长 吴显亭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信贷政策管理处处长 陈征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调研员 陈骥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市场处副处长 王贵銮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司处长 刘小平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督司调研员 徐庆宏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正处级 王宏烟草局中国卷烟销售公司网建部正处级 方红雨邮政局物流公司处长 齐雪飞供销总社经济发展部副主科 刘建商务部办公厅信息处副处长 吴彬商务部人事司教培处处长 李子慧商务部综合司政策处副主科 郭进有商务部财务司基金处调研员 许波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农村市场处处长 梁志君商务部商业改革司流通处副处长 丁书旺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市场调控处副处长 张静全国整规办宣传培训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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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的通知
中宣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银监会、烟草局、邮政局、供销总社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同意的《“十一五”期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商务部决定会同中宣部等13个部门联合成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海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成员:王开忠中宣部宣教局副巡视员 耿书海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 吴建平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巡视员 曹子娟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 丛明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 于法昌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 王克臣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司副司长 韦建华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督司副司长 牛成立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 吴庚宏烟草局中国卷烟销售公司副总经理 罗高飞邮政局公众服务部副主任 邹天敬供销总社经济发展部部长 姚坚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 孙元勋商务部人事司巡视员 刘海泉商务部综合司副司长 李荣灿商务部财务司司长 常晓村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 王沪生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司长 王晓川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副司长 徐息和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副巡视员 温再兴全国整规办副秘书长 财政部企业司一名司领导 工作小组负责研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就重要事项提出解决方案,协调落实跨部门工作。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商务部,由常晓村担任办公室主任,李荣灿、王沪生担任副主任。 工作小组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附件: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议事规程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议事规程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同意的《“十一五”期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议事规程。 一、工作小组组成 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是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协调机构。由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银监会、烟草局、邮政局、供销总社等 14个部门组成。商务部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1名主管司局负责同志为成员。 工作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通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并由工作小组通报各成员单位。 各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情况相应设置机构,具体参与的部门及方式自行决定。 二、工作小组职责 (一)研究拟定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三)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 (四)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五)定期向国务院汇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区、各部门; (六)承办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小组会议制度 (一)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工作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单位列席。主要议题为: 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流通工作的最新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2.各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 4.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5.研究其他事项。 工作小组会议前7个工作日,工作小组办公室将会议议程及相关材料送达各成员单位。 (二)专题会议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相关问题,并及时向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 四、建立会议纪要和简报制度 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经与会单位同意后由组长签发,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国务院。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组织落实。 根据各部门工作进展,编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工作简报》,由组长签发,送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重大工作进展报送国务院领导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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