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计划单列市审计局: 现将《关于对中国银行199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审计署金融司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日 关于对中国银行199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1995年金融审计工作安排,为做好对中国银行199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的 通过对中国银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促使其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遵守财经法规制度,规范金融行为,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依法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国有资产的完整、增值。 二、审计对象与范围 对中国银行及所属信托咨询公司等单位199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有关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审计内容与重点 审查核实人民币和外汇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重点审查信贷资产质量及资产负债管理与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损益的各项内容。 查明减利、潜亏、亏损情况(检查内容详见附件一)。 查明消费基金增长情况(检查内容详见附件二)。 (一)资产负债的审计 对资产负债进行审计,一是防止资产流失和高估,促进优化结构;二是防止负债虚列和低估,促进合理负债。重点审查以下几方面。 1.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审计。主要审查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中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帐贷款和投资几项内容。 (1)要通过会计决算报表、总帐、分户帐及信贷统计资料,从整体上查清截至94年底人民币和外汇各项贷款中“一逾两呆”贷款各有多少;“一逾两呆”率各占多少。 要在总体情况查清后,对人民币和外汇贷款数额大,“一逾两呆”率高的某个行业5%-10%贷款或一定比例贷款企业,进行延伸抽样审计,在查清各自贷款额和“一逾两呆”额(率)的基础上,分析形成的主要原因。 对1994年核销的人民币和外汇呆帐贷款进行审查,查清核销呆帐贷款的户数、笔数、金额、原因。 (2)对截至1994年的人民币和外汇投资进行审查,查清投资金额户数、笔数,其中,没有收益和少收收益的投资各有多少金额、户数、笔数,查明没有收益或少收收益的原因。 对人民币和外汇信贷资产质量审计情况,要在审计报告中单独反映。 2.对资产负债管理与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 (1)审查放款资产中有无违反规定超规模、绕规模、超比例或利用信用卡透支等方式,违规谋取利息收入;有无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利率政策,违规放款谋取利息收入或为本部门谋利益。 审查有无违反资金拆借规定,利用资金拆借渠道变短期资金为长期放款或投资,违规谋取利息收入和帐外收益的问题。 (2)审查证券及投资资产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比例对外投资,违规谋取投资收益;是否将投资分得的股息、利润、清算收益按规定入帐;投资计价是否正确。 审查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购买股票方式对外进行长期投资,拥有控制权时,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正确增减对外投资额。 审查购入有价证券的计价是否正确,经营性有价证券的计价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3)审查是否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正确计算应收利息和应付利息。 (4)审查有无以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或各种预付、暂付款的名义从事借贷、拆借、投资等资产营运活动,违规谋取利差收入或者隐瞒转移收入。 (5)审查有无以假信托、假委托贷款的形式发放贷款,违规获取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 (6)审查是否占用联行汇差资金或利用压单、压汇、压票无偿占用客户资金,违规谋取利差收入。 (7)审查有无利用联行帐户、自办经济实体帐户、定期存款等帐户,转移资金、收入。审查有无将公款存入储蓄帐户,多付利息。 (8)审查固定资产形成的合法性和帐务处理的合规性,核实是否存在以开办费、经营租赁或挤占成本的方式购建固定资产,形成的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入帐。 审查是否存在利用会计新旧制度结转的机会虚列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转移资金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