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抓紧组织品牌企业参加“2007莫斯科中国国家展”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各市州商务局,各进出口商会,商务部重点支持发展的出口品牌企业及有关企业:

  俄罗斯是我省主要的贸易市场之一,我省电子、纺织服装、机械、鞋类、食品等特色产品广受青睐,市场潜力巨大。为促进川俄企业间贸易交流,我厅拟组团参加商务部于2007年3月在俄罗斯“中国年”开幕期间举办的“中国国家展”。这是国家商务部在俄罗斯举办的高规格展会,内容以经贸为主,针对俄方感兴趣领域,重点展出我国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以最高端的平台、最大的经费资助力度支持我国企业开拓俄罗斯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信息

  (一)名称:2007莫斯科中国国家展(简称CNE)

  (China National Exhibition,Moscow,2007)

  (二)时间:2007年3月26-29日

  (三)地点:莫斯科CROCUS EXPO展览中心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商务部

  协办单位: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驻俄使馆

  俄方协办单位:俄罗斯经济发展与贸易部

  总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

  (五)展出面积:12500平方米。

  (六)展样品范围:轻纺、生产加工设备、工程机械、电子、家电、农产品及食品、通讯、汽车、机械制造、家居日用品与礼品、建材、旅游、金融、保险、运输

  二、有关要求

  (一)参展要求

  1.参展商品和企业为以上展出范围内各行业中的国家、省级品牌商品和知名企业。

  2.展位全部实行特装,每家企业的参展面积原则上最少为36平方米。展位由大会指定承建商设计搭建,具体方案于11月20日左右与参展企业确认。面积超过36平方米的企业可选择“自行设计搭建”、“自行设计后委托主场承建商搭建”或“委托主场承建商设计与搭建”,自行设计和搭建的方案需于11月25日前报外贸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3.参展企业应精心挑选能代表本企业水平、适合俄罗斯市场要求的产品参展,展出以产品实物为主,可以适当配以图片说明。

  4.展览期间,参展企业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展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参展工作,配合做好各项筹展工作。

  5.展览期间,各企业的展位上应有懂得俄语的工作人员或翻译。展览期间各参展单位自行安排俄文翻译,费用自理。

  6.参展企业及展样品宣传资料应当使用中、英、俄三种语言文字,由企业自行提供。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要求:

  11月14日15:00前:按指定号码传真参展报名表(附件1)确认参展;

  11月22日17:00前:按指定号码传真参展人员资料登记表(附件2)确认人员;

  11月30日前:展样品报关单证提交给承运商(承运商信息见11月20日前后发给各参展单位的《运输指南》)

  12月30日前:展样品集中到《运输指南》中指定地点。

  由于时间紧迫,一经报名,恕不受理更改。

  其余事项及有关要求将及时通知各参展单位。

  三、费用安排

  (一)摊位费:500欧元/平方米,含场地费、展位用电、展位清洁、现场保安、招商及广告宣传等

  (二)搭建费:300欧元/平方米

  (三)展品运费:14000人民币/立方米,含国内集货地点至莫斯科来回程运输费用、国内外报关、仓储等。不含展品关税。(注:按照俄罗斯海关规定,所有参展样品及展具在展览结束后都必须回运。如果展样品不回运,则只需支付单程运费7000人民币/立方米,但必须自行承担办理展样品留购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和关税)

  (四)人员费用另行通知。

  (五)补贴标准:对展位费、搭建费及展样品运输费给予60%至100%的补贴。由于国家财政补贴2007年方能下达,各参展企业需先行支付展位费、搭建费及展样品运输费,待财政补贴下达后,再按资助标准予以返还。

  “中国国家展”规格高,支持力度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参展工作的高标准和紧迫性,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高效率做好各项准备,最大限度用好这一平台。

  (联系人:尹佳慧

  电话:028-83226631、13880559315

  传真:028-83231587

  邮箱:jiahui_yin@163.com

  地址:成都市成华街4号四川省商务厅207室,610081)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参展申请表

  2.参展人员资料登记表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抓紧组织品牌企业参加“2007莫斯科中国国家展”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二届中国餐饮业博览会四川团组团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出口品牌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