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星级饭店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星级饭店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星级饭店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旅办发〔201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星级饭店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数据的报送时间及内容

  (一)2010年年度报表

  1.统计对象: 2010年12月31日前评定的星级饭店(以星评委正式文件批复时间为准)

  2.填报内容:星级饭店财务状况表(旅统基表7),基本情况表(旅统基表1)

  3.填报时间:2011年1月1日-4月15日

  (二)2011年季度报表

  1.统计对象: 2010年12月31日前评定的星级饭店(以星评委正式文件批复时间为准)

  2.填报内容:星级饭店经营情况表(旅统基表7中带*)

  3.填报时间:第四季度2011年1月1日-1月25日

  第一季度2011年4月1日-4月25日

  第二季度2011年7月1日-7月25日

  第三季度2011年10月1日-10月25日

  二、注意事项

  1.新增饭店

  当年新增星级饭店在下一年年初由各地旅游管理部门统一在“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进行添加。2010年新增饭店(即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评定的星级饭店)的添加工作于2011年1月1日-1月31日进行,请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统计负责人及时为辖区内新增饭店创建账户并通知其进行填报;2011年2月1日起系统中显示的星级饭店帐户的数量即为各地区拥有星级饭店的实际数量(截止2010年12月31日)。

  2.升星饭店

  低星级升为高星级的饭店,由各地旅游管理部门按照新增饭店进行新账户的创建,同时将升星饭店的相关材料报省级旅游局,由省级旅游局核实汇总后,统一报送国家旅游局进行集中处理,实现其原账户的数据资料转至新账户后,注销原账户。该处理只在每年初进行,当年内升星的饭店仍然使用原账户填报。

  3.停业饭店

  系统中的停业是指星级饭店停止营业不满一年,包含季节性停业饭店(受区域气候变化、地理位置等因素造成的该区域内部分饭店每年呈现周期性停业),其年报、季报数据根据当期实际情况填报,但须在该饭店名称后加“(*)”,便于审核时识别。季节性停业饭店的可供出租间夜数按正常营业计算。

  4.注销饭店

  取消星级的饭店由各省级旅游局核实汇总后,将名单和相关材料及时报送至国家旅游局进行帐户注销并公告。

  三、工作要求

  1.积极部署,明确责任。各地旅游局要高度重视星级饭店统计工作,在认真总结2010年度统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2011年度统计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填报。

  2.严格要求,按时填报。各地旅游局要及时做好催报和督促工作,并合理安排填报和审核的时间,避免填报结束前集中审核,给退回重填的饭店留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修改并提交。各星级饭店要严格按照年报和季报的时间进行填报,提交报表后随时关注报表状态,如有审核被退回的情况应尽快核实问题及时进行重新填报。

  3.加强审核,提高质量。各地要准确理解、掌握有关星级饭店统计指标和填报说明,严把统计审核关,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审核时要特别注意数据单位(千元),与几个主要衍生指标(如平均房价、平均出租率等)相关的基本数据,相关指标项与去年数据对比,增减变化较大的要予以说明。

  四、填报方式及联络方式

  (一)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

  登陆方式一:国家旅游局网站-网上政务-饭店统计管理系统

  登陆方式二:http://fdtj.ziuziu.net/manager/

  (二)国家旅游局监管司饭店处

  联 系 人:陈 丹

  联系电话:010-65201318

  010-65201355(传真)

  电子邮箱:shitou610@126.com

  (三)软件技术支持(百网公司)

  联 系 人:乔 冕

  联系电话:010-80671717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星级饭店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
旅办发[2010]184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基本情况》的通知   下一条: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行社统计调查办法》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92.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