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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 报来《关于请求重新核定南昆铁路电气化配套工程还贷电价的函》(铁财函[2001]428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现行有关电价政策,将南昆铁路电气化供电工程云南、贵州、广西段电价降低为:在所在省(区)电网销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396元、0.339元和0.269元。以上价格调整自2002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表:南昆铁路(广西、贵州、云南段)电气化供电工程还贷电价测算表(略) 国家计委关于降低南昆铁路电气化配套工程还贷电价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计价格[2002]1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