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布置主要林产品产、销、存及市场价格情况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林业行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及时跟踪主要林产品生产与市场动态变化情况,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和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根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林业计划财务会议精神,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我局编制了主要林产品产、销、存及市场价格情况表(见附件)。 现将该报表制度印发给你们,该制度从2009年起实施,按月报送,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计资司于百川 电话:010-84238422 附件:主要林产品产、销、存及市场价格情况表 二OO九年二月六日 附件: 主要林产品产、销、存及市场价格情况表 表号:Y 1 表 制表机关:国家林业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 文号:林计发 [2009] 22 号 行政区划代码: 计量单位:万立方米、万平方米、 综合机关名称: 200年 月 万元、立方米/元、平方米/元 林产品名称 代码 本月生产量 累计生产量 当月销售量 累计销售量 累计库存量 平均销售 价格 甲 乙 1 2 3 4 5 6 木材 01 人造板 02 其中:胶合板 03 纤维板 04 刨花板 05 木地板 06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0年 月 日 填报说明:该制度从2009年1月开始实施,统计范围为全社会,于次月25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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