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家物价局关于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检查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国家物价局关于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检查的通知


  
  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管理,并对主要品种实行最高限价。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以及对其主要品种实行最高限价的通知》(国发[1993]13号),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检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好国务院国发[1993]13号文件,弄清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以及对其主要品种实行最高限价的具体政策规定,深刻理解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自觉性。
  
  二、目前,正是春耕播种季节,农民购买生产资料旺季,各级物价部门要组织广大物价检查干部深入到农村,检查“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品种最高限价”的落实情况,对省以下地方政府制定的最高限价的执行情况,也要认真进行检查,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国务院国发[1993]1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三、这次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检查的重点是:化肥、农药、农膜和农用柴油。要从生产到流通环节逐个地进行检查。要继续检查整顿农村电价,特别是过去没有开展过这项工作的地区,要下大力量进行检查整顿,帮助电管部门堵塞漏洞、加强管理,依法查处乱涨价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四、各级物价部门要把检查落实国务院国发[1993]13号文件的情况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现有条件下,克服困难尽力多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乡村,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国家物价局关于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检查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已变更)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家物价局关于取消计划外生产资料全国统一最高出厂或销售限价的通知   下一条: 国家物价局关于检查农药价格的政策界限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53.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