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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卷烟价格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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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卷烟价格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为维护国家利益,努力提高烟草行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稳定卷烟市场价格总水平,坚决制止部分企业为挤占市场,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降价倾销的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卷烟价格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卷烟价格持续下跌已严重影响全行业的经济效益,对此,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烟草专卖局(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卷烟价格的管理,建立健全卷烟价格管理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并实行卷烟价格管理目标责任制。要通过加强专卖、控制货源、搞好网建、规范经营等综合措施,实现对卷烟价格的有效控制。
  
  二、抓好卷烟最低限价工作。最低限价是稳定当前卷烟价格的有效措施。最近,国家局要求各省级局(公司)都要制定全面限价方案,以实现价格的稳定。各级烟草专卖局要克服一切困难,通过制定限价措施,对卷烟价格实施有效控制。限价方案要结合市场实际,保证方案得以落实。要纪律严明,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限价规定的单位严肃处理。全国重点牌号卷烟的最低限价标准需经国家局批准后下达。
  
  三、严格控制总量。限价要与控量紧密结合。各级烟草专卖局要坚持以销定产,加强生产调度工作,合理安排生产进度,调整产品结构,抓好限产压库。要以市场为导向,精心组织货源,安排好调出、调入量,促进产销协调发展。
  
  四、坚持顺价销售的原则。卷烟工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出厂、调拨、批发顺价销售。根据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低于生产或经营成本出售商品。卷烟商业企业必须在保证取得合理的商业利润的基础上经营。任何商业企业有权拒绝经营亏损牌号产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强迫商业企业销售亏损牌号产品。
  
  五、规范经营行为。不得以折扣、补贴、按销售量计发奖金、多发货少开票或不开票等办法变相降价,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价格,出现倒挂。
  
  六、做好卷烟定价工作。卷烟工商企业的定价必须遵守“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省级局要根据企业卷烟生产成本、期间费用、各项税费以及产品在市场的信誉,指导企业合理定价。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部分卷烟产品出厂价格实行限价的通知》(国烟计(1999)423号),按国家局对部分包装规格的卷烟产品提出的最低出厂价格要求,凡在最低限价以下的产品必须停止生产。卷烟工商企业要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坚持集体定价,不得口头定价或个人定价。
  
  七、卷烟工商企业要联手保价。工商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要明确产品的市场目标批发价位,商业企业要切实按照工业企业提出的目标价位销售。当市场的实际批发价格低于目标价位时,工商企业要联合采取控制产量、调整投放节奏等措施,以稳定价格。
  
  八、加强网建工作。各级领导要把网建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组织、亲自协调,加强调查研究,下决心解决网建工作本身以及影响卷烟销售网络功能发挥的突出问题,切实建立完整的市场体系,增强对市场的控制力。当前重点要抓好城市网建工作,利用城市网建的辐射功能,发挥对卷烟价格的引导作用。
  
  九、进一步加强对卷烟销售工作的考核。一方面继续抓好卷烟促销工作,克服卖多少算多少的思想,把完成销量与职工收入挂钩;另一方面各省级局要加强卷烟毛利率的考核,解决商业企业亏损问题,提高经济效益。
  
  十、加强专卖管理。必须把专卖管理与网建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采取专销结合、网点建设与专卖管理同步延伸等措施,坚决打击卖假烟和大宗倒卖的行为,制止非法渠道流入流出,夺回被“假、私、非、超”卷烟占领的市场,营造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
  
  十一、密切注意市场动态,做好价格信息工作。卷烟价格信息网点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准确地上报卷烟价格信息。各省级局要重视价格信息工作,充分利用价格信息,加强市场分析,切实推进价格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十二、国家局将对各地实施最低限价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的结果予以通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卷烟价格管理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烟计[200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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