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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国务院物价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198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物价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物价局,不另增编制。 国务院物价委员会由下列同志组成: 主 任:姚依林(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白美清(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马祖彭(姚依林同志办公室) 成致平(国家物价局局长) 张 祺(国家物价局副局长) 阎 颖(国务院副秘书长) 房维中(国家计委副主任) 迟海滨(财政部副部长) 刘鸿儒(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邱 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严忠勤(劳动部副部长) 陈耀邦(农业部副部长) 张世尧(商业部副部长) 办公室主任:张 祺 副 主 任:葛泉林 汪显增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物价委员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1988]24号 |